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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同事丈夫刚过逝一天,丈夫的哥哥就跟她说遗产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4:54     标题: 同事丈夫刚过逝一天,丈夫的哥哥就跟她说遗产的事.

同事刚退休,女儿今年考大学,同事的丈夫刚过逝一天,丈夫的哥哥就跟她说遗产的事.

法律上应该有婆婆的一份遗产.,但才过逝一天就说太寒心了.

但是
1\婆婆已经90多岁了,要25万遗产有啥用?这个是老人自己的想法吗?

2\女儿才考大学,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很多,25万,对她们来说是大部分的积蓄啊?怎么婆家人不同情一下可怜的媳妇和孙女..
作者: ming0317    时间: 2009-6-25 14:56

是挺让人受不了的。
有些人就这么冷酷的~~.
作者: 亲妈    时间: 2009-6-25 14:57

派周立波,乃一组特!.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6-25 15:00

眼睛里只有钞票了,没话讲。

问题是90多的老太太啥想法啦?媳妇去跟她婆婆沟通下吧。.
作者: 朵妈    时间: 2009-6-25 15:01

目的明显呀,遇到这样的亲人只能自认倒霉。.
作者: 猫猫妈妈    时间: 2009-6-25 15:05

婆婆最多只有1/6的的份额吧,再说即使法院判,象这种情况法院应该也不会多判的,当然如果有人贿赂另当别论.
作者: 鸣鸣飞飞的爸爸    时间: 2009-6-25 15:07     标题: 回复 1#jimmy66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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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5:10

我认为钱可以给也应该给(只是金额多少),,如果老人对媳妇不放心,可以为孙女留着,这样我同事心理还可以平衡些
但是我同事认为肯定是他老公哥哥在里面出花头.
她认为这笔钱她可以不要,而且他老公的这笔钱给婆婆和女儿用天经地义.但如果他老公的钱被别人分了,她想到这特伤心..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5:13     标题: 回复 7#鸣鸣飞飞的爸爸 的帖子

可能是房子加存款及股票,房子110万左右,存款股票40万左右,合计150万的1/6,
你看看婆家人连我同事家的底细都知道的很清楚,厉害吧,会算吧.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5:17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大礼,我同事在那哭豪"平时家里的事大部分都是我做的,你只管接送女儿,现在你连这点小事都不帮我了,我一个人身体也不好(糖尿病\甲抗),女儿还小,我怎么办啊?"
可怜啊!.
作者: 小甲虫妈妈V1.0    时间: 2009-6-25 15:24

这哥哥明显欺负孤儿寡母,很不厚道的。.
作者: dtdtdtdt    时间: 2009-6-25 15:30

结婚20多年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吧
还要分给婆婆啊?.
作者: 咪咪哆哆    时间: 2009-6-25 15:31

心酸啊! .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09-6-25 15:32     标题: 回复 1#jimmy66妈妈 的帖子

真受不了某些人哪能眼乌子里只有钞票!.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9-6-25 15:34

给了钱是不是表示脱离关系了?

如果婆婆要,那就给吧,这是她的权利。.
作者: linda2002    时间: 2009-6-25 15:41

这种人家还有亲情吗,无法理解。.
作者: yunfei1998    时间: 2009-6-25 15:48

为什么给婆婆?好像没有理由?.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5:58     标题: 回复 17#yunfei1998 的帖子

老公的遗产应该和老婆\孩子\父母分的.
作者: 咪咪哆哆    时间: 2009-6-25 16:04

引用:
原帖由 jimmy66妈妈 于 2009-6-25 15:58 发表
老公的遗产应该和老婆\孩子\父母分的
那也得要老太太亲自开口说这事,他大哥一边站着去。

你不但要代表我们旺旺上姐妹们要安抚你的同事。
同时还要帮你同事给些建议,
我估计她这时那还顾得上遗产的事,天都塌了,她肯定都崩溃了。.
作者: 家有小羊    时间: 2009-6-25 16:08

老婆,孩子都健在,难道不是留给他们吗?为什么要分财产?法律上有这个规定?.
作者: ghon_1    时间: 2009-6-25 16:14

法律上父母亲应该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我是立好遗嘱了的,虽然没多少财产,但一想到深爱着的家人却要为了各自的利益反目就害怕。.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16:17     标题: 回复 20#家有小羊 的帖子

有的.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9-6-25 16:24

引用:
原帖由 jimmy66妈妈 于 2009-6-25 15:13 发表
可能是房子加存款及股票,房子110万左右,存款股票40万左右,合计150万的1/6,
你看看婆家人连我同事家的底细都知道的很清楚,厉害吧,会算吧
不对吧,父母只能分得自己孩子的遗产的二分之一,也就是他儿子名下财产的二分之一,问题是怎么区分哪些是他儿子一个人的,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 rabbitsong    时间: 2009-6-25 16:26     标题: 回复 20#家有小羊 的帖子

天拉,我想的跟你一样,老婆孩子都在,为什么要分?.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9-6-25 16:33

大家都赶快回家里遗嘱吧!

我觉得没有必要给老人遗产, 而应该要求媳妇/女婿和以前一样孝敬老人, 赡养老人!---法律应该改得人性化点!.
作者: 家有小羊    时间: 2009-6-25 16:38     标题: 回复 24#rabbitsong 的帖子

是呀,我也觉得很怪,难道儿子死了,媳妇女儿也不好活了?最起码房子不能分的吧,总要住下去的吧,存款要给女儿付学费吧.
作者: 随风飘逝    时间: 2009-6-25 16:38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作者: 丛林一番    时间: 2009-6-25 16:43

就是说老人要占30%?

[ 本帖最后由 芸芸妈116 于 2009-6-25 16:48 编辑 ].
作者: rabbitsong    时间: 2009-6-25 16:45     标题: 回复 26#家有小羊 的帖子

是呀,我一直以为是老婆孩子继承的呢。
不懂法害死人阿[,面壁思过去.
作者: 笑嘻嘻的圆圆    时间: 2009-6-25 16:51

丈夫的哥哥凭什么代替婆婆说遗产的事情啊! 要说也是婆婆自己说。难道女儿不要抚养了吗?真是的,尸骨未寒,就为这点财产鸡飞狗跳,这家人家实在不咋滴。干脆狠狠心,大家上法庭吧。谁告,谁举证。.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09-6-25 16:52

上老娘舅,让老舅妈骂伊,好好叫曝曝光,就伐8伊拉。.
作者: 我家小猪    时间: 2009-6-25 16:58

看来两人都要立份遗嘱:全部财产均赠给孩子。 世事难料.
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09-6-25 16:58

引用:
原帖由 rose588 于 2009-6-25 16:52 发表
上老娘舅,让老舅妈骂伊,好好叫曝曝光,就伐8伊拉。
对的,起码让他钱没那么好拿,全世界都臭臭它.
作者: eastwest    时间: 2009-6-25 17:02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父母是只指去世方的父母?

[ 本帖最后由 eastwest 于 2009-6-25 17:08 编辑 ].
作者: loudoudou    时间: 2009-6-25 17:12

法律是法律, 感情是感情. 我觉得有些妈妈们不用太激动, 倒是要趁此机会思考一下.
从法律上来讲, LZ同事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她PP有权继承她去世的儿子所占的50%的三分之一.  
从感情上来讲, 去世才一天就提遗产的事, 而且还不是PP自己提, 而是大伯子提, 的确令人齿寒.
误以为遗产只归配偶和孩子的妈妈吗可以好好考虑自己和LG的遗嘱问题了. 如果希望保证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那就双方同时立遗嘱, 约定身后财产全部归对方和孩子所有, 然后各买一分消费型的寿险把受益人定为各自的父母..
作者: 恺宝妈    时间: 2009-6-25 17:16

以前电视上看到过类似的情况,死者的哥哥姐姐(包括一个干姐姐)都来分遗产了。.
作者: LHJ202    时间: 2009-6-25 17:22

太寒心了.
作者: 尚尚妈060712    时间: 2009-6-25 17:23

过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严严老妈    时间: 2009-6-2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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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泡妈    时间: 2009-6-25 17:34

明白着,老太死了,那个哥哥就有份了,不过可以叫老太写遗嘱,或者她丈夫就有遗嘱的.
作者: 涵涵妈妈    时间: 2009-6-25 17:35     标题: 按照法律,应该如下:

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属于妻子所有,不属于遗产。
另一半,属于遗产,你那位朋友的先生如果在世的时候立好遗嘱给谁,那就是给谁。
如果没有遗嘱的,那按照继承顺序,应该是他的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当然,他们中的谁自愿放弃的话也没问题。

跟那位大哥没有任何关系。但是那位大哥打的是这样的算盘:老太太拿到的那份,老太太百年后,他是有继承权的。

那个什么大哥的,真的过分的。.
作者: 羽亮妈妈    时间: 2009-6-25 17:52

国内的法律是不公平的,是国家为了脱卸自己的责任而制定的。
香港法律规定,孩子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年老的父母如果孩子提出不赡养,而且父母名下确实没有财产,香港政府给公屋,每个月给几千块的生活贴补,虽然不算好日子,但是 绝对可以吃饱穿暖。
同样的,孩子18岁以后父母也没有抚养的义务。完全可以让孩子自己出门去谋生。
这样的情况下,配偶中任何一方先去世,那么财产就归另外一方,和父母子女完全无关的。但是前提是你必须是香港公民或者你的这部分财产在香港境内。我想大概这就是很多人去香港开户头的原因吧。
另外说一句,那里本来所得税就很低,前两年又取消了遗产税,到底是一国两制啊。.
作者: 奶宝妈咪    时间: 2009-6-25 18:04

引用:
原帖由 鸣鸣飞飞的爸爸 于 2009-6-25 15:07 发表
婆婆即使要的话也只是所有财产一半,然后妻子,女儿,她平分剩下的一半,怎么会是大部分积蓄?
这样做很明显了,做兄弟的,肯定是看上弟弟的遗产了呗。
婆婆怎么可能分一半??法律上啥时候规定婆婆有特权哦,所有直系按人头平分, 后半句您说的在理,呵呵。.
作者: sizuku    时间: 2009-6-25 18:05

引用:
原帖由 ghon_1 于 2009-6-25 16:14 发表
法律上父母亲应该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我是立好遗嘱了的,虽然没多少财产,但一想到深爱着的家人却要为了各自的利益反目就害怕。
怎么立遗嘱啊?.
作者: sizuku    时间: 2009-6-25 18:08

引用:
原帖由 芸芸妈116 于 2009-6-25 16:43 发表
就是说老人要占30%?
所以是上面说的 全部财产的1/6,.
作者: sizuku    时间: 2009-6-25 18:09

所以姐妹们还是对自己好点,省吃俭用到最后不知道给谁用了.
作者: cslx    时间: 2009-6-2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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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slx    时间: 2009-6-2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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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鸣鸣飞飞的爸爸    时间: 2009-6-25 18:26     标题: 回复 43#奶宝妈咪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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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ly妈妈    时间: 2009-6-25 18:42

学习了。.
作者: 奶宝妈咪    时间: 2009-6-25 18:43     标题: 回复 49#鸣鸣飞飞的爸爸 的帖子

对的,丈夫的那一半拿出来按人头分的。
唉,以前弟弟家出事,兄弟姐妹主动出来相帮渡过难关,现在第一考虑的就是想办法给自己弄点利益,不顾他人死活,90岁的老太太做不了自己的主了,到时大儿子媳妇威胁她,若不听他们的,就不赡养她,老人成了分财产的傀儡,然后受益的却是大儿子。即使到手后老人也不会好过的,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作者: cathymother    时间: 2009-6-25 19:13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指定受益人,不要法定.否则后面有得官司打了.不是钱的问题,是心寒啊.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9-6-25 19:25     标题: 回复 47#cslx 的帖子

......................六分之一,如果这都能拿25W,那就是说明LZ同事的老公财产在150W以上,分25W给婆婆不算什么哈

150W在上海算个什么啊?一套不怎么样的房子而已!那就是卖了房子给老妈了!.
作者: 塞翁失马    时间: 2009-6-25 19:44

.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09-6-25 19:52

真是相当的无 语
这种P家还是用钱把关系快点划清楚的好,省得后患无穷.
作者: 静夜思    时间: 2009-6-25 19:52     标题: 回复 53#冰城来客 的帖子

是啊,现在房价还高,值个100w,万一给了25w后,房价跌了人家又不退的.
作者: 蹊蹊娘    时间: 2009-6-25 19:59

如果老太太没有立遗嘱的话,老太太过世,他从儿子手中继承的25万是由其子女继承的,而LZ同事的老公走在母亲前面,他的份额是由他女儿代位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老太太只有两个儿子又没立遗嘱的话,那25万中的一半会回到孙女手中的。.
作者: 踏青去    时间: 2009-6-25 20:19

长见识了,呵呵.
作者: histanford    时间: 2009-6-25 20:39

扫盲了.
作者: Angelina妈妈    时间: 2009-6-25 21:13

看得真让人寒心,孤儿寡母,这家人真不是东西.
作者: 爱贝妈    时间: 2009-6-25 21:14

引用:
原帖由 蹊蹊娘 于 2009-6-25 19:59 发表
如果老太太没有立遗嘱的话,老太太过世,他从儿子手中继承的25万是由其子女继承的,而LZ同事的老公走在母亲前面,他的份额是由他女儿代位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老太太只有两个儿子又没立遗嘱的话,那25万中的一半会回 ...
老太太去世时还会有二十五万放在那里吗?.
作者: 蹊蹊娘    时间: 2009-6-25 21:22

引用:
原帖由 爱贝妈 于 2009-6-25 21:14 发表


老太太去世时还会有二十五万放在那里吗?
最起码房子是不会卖的,是产证上加上老太太的名字,享有1/6份额的。.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5 21:42     标题: 回复 53#冰城来客 的帖子

自己住的房子加存款才150W,房子又不能卖,女儿今年上大学.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6-25 22:05

就是婆婆要分,也应该由她出面,而且也只能得到1/2*1/3=1/6,可怜啊,分掉以后,女儿还要上大学,就没有积蓄了,不可能将房子卖掉吧?再说在上海110万的房子也不大啊.这个哥哥也太狠了..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9-6-25 22:08

找个评估师把房价评低点,否则叫母女如何生活..
作者: jiamama    时间: 2009-6-25 22:55

引用:
原帖由 亲妈 于 2009-6-25 14:57 发表
派周立波,乃一组特!
这个。。。。。。
太搞笑了.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6-2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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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6-25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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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小兔的妈妈    时间: 2009-6-25 23:12

PP应该得去世儿子那份50%财产中的1/3吧,但是丈夫大哥也得不到,因为兄弟虽然去世了,他的配偶子女还要代为继承的,看来这个大哥找把自己过世的兄弟给踢出家门了,想独吞啊!叫LZ的同事不要理,要分可以,闹上法庭,看法院是支持老有所养的90岁老太,还是支持女儿尚未出道,自己又多病的同事那方。(如果老太立遗嘱给在世儿子的话,这种老太没啥可同情的)

[ 本帖最后由 杨小兔的妈妈 于 2009-6-25 23:13 编辑 ].
作者: yangermama    时间: 2009-6-25 23:24

老太太继承儿子夫妻共同财产的六分之一,也是合理的,毕竟儿子是她抚养长大的,如果儿子活着,她也多一份依靠,加上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断肠,所以不为过。可是死者也有一未自立的女儿要抚养,房子乃立身之本,是不能动的,逼人卖房的事,是个人也不能做的。从40万积蓄中拿出25万给老太太,仅剩15万留给死者妻女,死者之妻也面临着将来的养老问题,日子也难。还是40万积蓄的六分之一给老太太。.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6-2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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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09-6-25 23:57     标题: 回复 71#依旧非凡 的帖子

"他这时候继承的算是母亲的遗产,而且死去的那个兄弟是没得分的,即使他还有女儿和妻子活着"
不对,儿子不在了,子女可以越位继承。老太S了,他女儿和他哥哥各继承一半。不过平白给他12W多是挺胸闷的。.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6-26 00:08     标题: 回复 72#宇毛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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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nqunlaoma    时间: 2009-6-26 00:49     标题: 回复 73#依旧非凡 的帖子

没办法的,这就是法律的无情。.
作者: 晴沛    时间: 2009-6-26 02:46

还有只有老太太,如果老父亲还在,那就要分掉四分之一了.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6-26 08:29

引用:
原帖由 蹊蹊娘 于 2009-6-25 19:59 发表
如果老太太没有立遗嘱的话,老太太过世,他从儿子手中继承的25万是由其子女继承的,而LZ同事的老公走在母亲前面,他的份额是由他女儿代位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老太太只有两个儿子又没立遗嘱的话,那25万中的一半会回 ...
别想的那么乐观,这个大伯不是什么好人,他肯定会在老太活着的时候把分的25万想法“消化掉”的,到时说老太没啥遗产,都用光了。.
作者: bao-1    时间: 2009-6-26 08:30

没办法,给吧,夫妻各一半,共同财产,然后剩下的一半中,妻子,父母,子女各一份.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6-26 08:32

引用:
原帖由 jimmy66妈妈 于 2009-6-25 21:42 发表
自己住的房子加存款才150W,房子又不能卖,女儿今年上大学
真替这母女两担心,要家里现金存款不到25万,难不成还把房卖了筹钱给老太?

这种趁火打劫真让人不齿!鄙视!.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9-6-26 08:39

看到这个我想起以前在哪里也看到过这样的事例,是一个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姨妈舅舅也是以她老外婆的名义要求分遗产,小姑娘家没多少积蓄,所以得吧唯一的住房卖了分钱给外婆,那时看的我也是汗毛粼粼,真是刁民哪里都有啊。.
作者: -cc-    时间: 2009-6-26 08:45

虽然遗产看上去有一百多万,但其中一百多万是固定房产,如果真要这么给老太二十几万遗产,那母女俩的生活就成问题了,要变卖房产了,置换房屋又要为她们带来好多损失,再说女儿上大学,这个妈妈又只有一份收,太艰难了...
这个遗产法看来还是很不细致的,不合理.
我就是很奇怪,为什么她家的存款情况他老公的哥哥会这么清楚的..
作者: -cc-    时间: 2009-6-26 08:51

想要遗产,让老太起诉吧
起诉开始前,先开始转移资产.把自己父母的名字加上房产证上去.
提醒后人啊,要订立遗嘱,自己活不成了,家里人还得有活路啊..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9-6-2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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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nyxsf    时间: 2009-6-2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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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    时间: 2009-6-26 09:00     标题: 回复 83#fannyxsf 的帖子

没看见电视里天天都有抢房子的好戏发生嘛,还厚着脸皮上电视找老娘舅来.
要钱不要脸.
作者: cathychu    时间: 2009-6-26 09:01

他们怎么知道这对母女还有多少钱,就说看病,补营养花的只剩下很少的了,要么说买股票亏了,没钱给。多到几个银行存几份,要么到外地银行去存, 难不成他们有本事去银行查的出?只有房子,也不能卖,总不能儿子走了就让媳妇孙女没地方住吧。.
作者: jimmy66妈妈    时间: 2009-6-26 09:03

给父母,给孩子用天经地义,如果给别有用心的兄弟姐妹用,太寒心..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6-26 09:04

所以遗嘱很重要.LZ老公生前就把财产分配好了就没有那么多后遗症了..
作者: 朵妈    时间: 2009-6-26 09:07

这个事情,对大家都是个警醒呀.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6-26 09:07

引用:
原帖由 晴沛 于 2009-6-26 02:46 发表
还有只有老太太,如果老父亲还在,那就要分掉四分之一了
如果公公的死亡证明遗失的话,还要准备相关材料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证明确实死了.最好的方法是房子马上过户到女儿名下,但要婆婆同意.

[ 本帖最后由 丰禾妈 于 2009-6-26 09:22 编辑 ].
作者: 家有美囡    时间: 2009-6-26 09:07

看来要把房产证和存折上的名字都改成女儿的名字,这样的话如果夫妻双方无论谁死,都没人可以来掠夺财产了吧,不知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作者: wm007    时间: 2009-6-26 09:09

简直是抢钞票。碰到无赖只好自认倒霉。.
作者: 爱心妈    时间: 2009-6-26 09:12

这样的大伯 .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6-26 09:12

引用:
原帖由 lily730619 于 2009-6-26 08:29 发表



别想的那么乐观,这个大伯不是什么好人,他肯定会在老太活着的时候把分的25万想法“消化掉”的,到时说老太没啥遗产,都用光了。
用是要说出合理的用途的,但老太可以把她的财产“赠予”大伯。.
作者: micky678    时间: 2009-6-26 09:15

穷瘪三,打死去弟弟钱的主意..
作者: Roselin    时间: 2009-6-26 09:17

引用:
原帖由 ghon_1 于 2009-6-25 16:14 发表
法律上父母亲应该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我是立好遗嘱了的,虽然没多少财产,但一想到深爱着的家人却要为了各自的利益反目就害怕。
你的遗嘱是自己亲笔写的?有没有去公证?
为了避免以后麻烦,我们就自己亲笔写了遗嘱,签上名,不知是否有用?.
作者: Youyou2005    时间: 2009-6-26 09:17

既然大伯父无情,叫你同事也不要客气,把股票全抛了,连同存款一起转移,大不了房子过户时把婆婆名字写上去。.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6-26 09:18

引用:
原帖由 家有美囡 于 2009-6-26 09:07 发表
看来要把房产证和存折上的名字都改成女儿的名字,这样的话如果夫妻双方无论谁死,都没人可以来掠夺财产了吧,不知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如果女儿不孝或被人骗夫妻俩不要被扫地出门了?.
作者: cathychu    时间: 2009-6-26 09:19

我还想到一招,去把房产证上丈夫的名字去掉,人已经不在了,房产证上去掉应该提供一些证明就可以了,那这样房子就没有丈夫的份了。对付哥哥这样的恶人也不要太善良了。.
作者: r_miao    时间: 2009-6-26 09:19

向律师咨询清楚,确实要给的那也是没办法的,是否可以分期付,或者在老人需用钱的时候再给。不要给有企图的人贪便宜。.
作者: kathy_tang    时间: 2009-6-26 09:20

给了25W,是不是老太的生老病死都不用管了?MS这样的人家只看法律不看亲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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