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帖由 linda2002 于 2009-3-13 15:56 发表
在发录取通知之前,就应该调查好的, 通知已经发出去了,再想悔掉,显的公司太不专业了. 站在对方的角度,人家拿到你的通知,肯定已经辞职了.
.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9-3-12 21:24 发表
不过试用期就行了。否则应该还是要赔款的。因为你们应该在发OFFER前做好所有的REFERENCE CHECK,现在就算发现,也是公司是过错方了。
原帖由 cslinda 于 2009-3-21 16:12 发表
我觉得单位做发出offer前要考虑清楚,一旦发出offer,就应该执行。不过,口头协议,双方或单方毁约的比例还是挺高的
我的一位好友上次就跟一家公司谈好了具体哪天上班,后来那单位给朋友电话,说是让她等等,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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