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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人事] 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地点 [打印本页]

作者: seven妈    时间: 2009-3-2 11:51     标题: 不愿意去新的工作地点

公司要搬,搬去偏远的奉贤,我不想去。翻过合同了,没想到在工作地点那阴险的埋了一条,“在上海市内迁址,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根据上海市的范围去仲裁呢。.
作者: 我爱圆圆    时间: 2009-3-4 17:59

我知道青浦现在是青浦区,奉贤算区么?如果奉贤算区,就没有啥胜算的。.
作者: sissy妈妈    时间: 2009-3-4 18:17     标题: 回复 1#seven妈 的帖子

那条不阴险的,就算不写,只要在大上海市内搬迁都不影响的.
作者: seven妈    时间: 2009-3-5 11:24

这么说,我只能自动离职,没有赔偿的可能了?.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9-3-5 11:37     标题: 回复 2#我爱圆圆 的帖子

上海现在只有崇明还是县了吧, 其他都是‘区’的说.
作者: sissy妈妈    时间: 2009-3-5 12:02     标题: 回复 4#seven妈 的帖子

应该没有,现在迁厂的很多,上海市内迁厂没听过赔偿的,12333也不受理的.
作者: kosoyu    时间: 2009-3-5 15:18

奉贤算区的。如果员工不愿意去,公司可以不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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