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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打印本页]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0 11:54     标题:

5删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0 编辑 ].
作者: micky678    时间: 2008-12-10 12:06

盖了血的忏悔书?.
作者: shineyale    时间: 2008-12-10 12:08

不怎么样,感觉你现夫防着你和孩子不是一点点,很阴的家伙。.
作者: 七零八落7086    时间: 2008-12-10 12:11

上海的房你也应该有份。.
作者: 晶晶乐    时间: 2008-12-10 12:18

前几天好像还看到你找钟点工 .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8-12-10 12:19

看过了,财产和你没什么关系。房子归孩子?不能过户吧?明显在耍手段,不想给你。这婚离得亏死了。财产分割一定要产权明晰,给你的房子过户到你名下,这样才受法律保护。.
作者: springzd    时间: 2008-12-10 12:20

你就这么点啊
离1/2差好远啊.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8-12-10 12:22

对了,血书这种东西你也相信?现在给偶两百万,写十封给你喏。.
作者: 天蓝蓝    时间: 2008-12-10 12:28

楼主好像除了多了个儿子,什么也没有了.
作者: tinsuka    时间: 2008-12-10 12:31

孩子几岁啦?上法院分吧、孩子2000元/月?够什么呀?只够学费,还有各类培训班呢?能过就好好过吧、不要一气之下离婚什么的、便宜人家女人。即使离、条件也太差了、按照法院判呢?.
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08-12-10 12:32

感觉你什么都没得到。那你在上海住哪里,外地2套房都换不了上海一套房。LZ以前也太糊涂了,很明显你LG早就有准备了。无论如何上海要争取一套。.
作者: 丛林一番    时间: 2008-12-10 12:39

不划算的。外地房子没有几个钱,你还要养小人。.
作者: 神兜兜*萌妈    时间: 2008-12-10 12:45

好象你家庭财产什么也没得到,2000元用在孩子身上够好.不离为好.你老公手段蛮辣的.
作者: 青青小主    时间: 2008-12-10 12:45

是谁提出离婚的啊,你好像太亏了吧!.
作者: 天天_开心就好    时间: 2008-12-10 12:54

这家人太有心计了,那么多套房子居然没一套是你们俩的或你老公的产权,钱多是你老公付的,也就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支付,现在你连个证据都没有(证明是你们夫妻共同支付的房款)居心不良.
作者: wwzh    时间: 2008-12-10 12:57

是的,我也感觉亏的。孩子要是上个好点的幼儿园或者小学什么的,一个月即使是学费杂费2000也不够吧?更别说其他的教育及生活费用了。.
作者: 乖宝儿一涵    时间: 2008-12-10 12:57

目前看起来,你没有受到足够的保护啊,如果离了,你有什么啊.
作者: 家有一小女    时间: 2008-12-10 13:02

一定要想办法弄一套上海的房子,外地的房子哪里值钱呀,为了你和孩子的未来考虑.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8-12-10 13:02

引用:
原帖由 神兜兜*敏妈 于 2008-12-10 12:45 发表 \"\"
好象你家庭财产什么也没得到,2000元用在孩子身上够好.不离为好.你老公手段蛮辣的
同意。你LG的公司盈利状况不能光听他的,你去请人审计。还有房子,你在上海还是外地啊?如在上海,要2套居住权的房子做什么?关键问题是是你要离呢还是他要离。如果你要急着离就没什么废话了。他要离就耗下去,跟他打持久心里战,到时肯定得到的不止这些。.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8-12-10 13:02

女人一定要掌控家里的所有财产, 包括公司(财务总监一定要当的,虽然辛苦点) 可恶的一家人..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8-12-10 13:06     标题: 回复 19#lily730619 的帖子

他要离就耗下去,跟他打持久心里战,到时肯定得到的不止这些。 ---对的!

起码再把内环的房子给你本人, 不是孩子!

以他这样的条件,起码每月5000. 否则对的起孩子吗? 学习,生活,旅游(让孩子开阔眼界),一个孩子需要的开销,一年60000跟本不够的, 当然,没条件的只能量力而为了.

[ 本帖最后由 冰城来客 于 2008-12-10 13:08 编辑 ].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0 13:34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0 编辑 ].
作者: cindy    时间: 2008-12-10 13:45     标题: 回复 22#渺渺眯眯 的帖子

看了感觉很难过。不过,这样的LH条件太差了吧,不是白白便宜了那家人.
作者: sharon616    时间: 2008-12-10 14:09     标题: 回复 22#渺渺眯眯 的帖子

很为你难过的!
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有了孩子是长久的事情,经济是不得不考虑的东西!
不了解你家的实际情况,但如果真的到了要离婚的地步,该要的东西不要放手,横竖是离,为什么要牺牲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呢?
目前的状况,离或不离,都要为自己和孩子做好经济上的安排!
伤心总会过去,生活总要继续,不要为了一时之快,放弃应得的利益,哪怕是为了孩子!.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12-10 14:18

你没房子了, 住哪?.
作者: 平易淡淡    时间: 2008-12-10 14:22

LZ现在千万不要冲动,要三思,三思再三思,毕竟以后的路还很长!上海的房子是一定要有的!.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8-12-10 14:29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0 13:34 发表 \"\"
我不要上海的房子,是因为我觉举证会有难度,或者,可能什么也没有.

说实话,这么多年了,感觉他们一直是防我的.有时候感觉象乞丐.
尽管这么多年,不管是生活还是经济,不管是我想靠还是不想靠,都没得靠,一个人一步一步 ...
离婚前先去咨询律师吧,别把所有问题都想的那么不可能和困难。以前他们一家防你,现在你要离婚了,你也要防他们一脚呀。别意气用事,既然人都不爱了,为什么还要和钱过不去啊,况且他家经济条件也不差呀。说句气话,钱争取到了,哪怕你真的不稀罕,不需要,那也别便宜了小人啊,宁可付律师费也都比给他家好。.
作者: 巴黎春天    时间: 2008-12-10 14:42

楼主不能冲动,多为孩子考考虑,.
作者: 槿汐    时间: 2008-12-10 15:04

没一套你自己的房子,亏啊!.
作者: 西瓜太郎妈妈    时间: 2008-12-10 15:04

引用:
原帖由 巴黎春天 于 2008-12-10 14:42 发表 \"\"
楼主不能冲动,多为孩子考考虑,
.
作者: juangle    时间: 2008-12-10 15:17     标题: 回复 22#渺渺眯眯 的帖子

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还是多争取一点利益,孩子的开销实在是太大.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12-10 15:20

楼主如果你今年小于30岁
经济上损失就损失点把
摆脱这样的一家人
也可能是福气

如果你长于35岁
让法院判吧

毕竟你们是收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
财产分割上应该不会让那一家人太得意.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0 15:21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0 编辑 ].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12-10 15:26

一切为孩子考虑未必能得到孩子的理解。有快乐的妈妈才有快乐的孩子。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孩子长大了自己还可以去挣,让孩子在痛苦的家庭氛围中长大,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不负责任。在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在保证母子俩基本生活要求的基础上,要离早离,离了才有新生活的开始。
   可以请个律师,因为律师对财产分割比较专业。

[ 本帖最后由 丰禾妈 于 2008-12-10 15:28 编辑 ].
作者: 扬扬妈咪    时间: 2008-12-10 15:29

看了半天没弄明白,LZ到底分到啥了?除了孩子和外地没她产权的房子
老公开公司的,给孩子2000生活费,他也说的出口.
作者: danny9908    时间: 2008-12-10 15:34

LZ的老公的公司是家族企业吗?还是LZ的老公自己创业的?
若是前者,LZ也不要太过于计较经济上的问题,和LG有感情的话还不需要走这一步。
若是后者,那么这么可怕的大姑和PP惹不起也躲不起,只能选择LH了。.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8-12-10 15:35

一声叹息.....希望LZ早日走出这段阴影.
作者: minner_vertex    时间: 2008-12-10 15:39

楼主如果真的考虑清楚离婚,那么马上请律师介入,否则会吃亏,哪个亏可不是一点点的.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0 15:46     标题: 回复 36#danny9908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1 编辑 ].
作者: mamawawa    时间: 2008-12-10 15:54

抱抱LZ,现在真是什么世道啊!.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12-10 16:05

前些天还劝你来着,现在没啥好说的了。看了帖子以后,我也是一声叹息

离吧,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条件能够养活儿子,那就离吧。想争取更多,那需要忍受更多,如果你可以做到,那就去争取吧.
作者: minyuemm    时间: 2008-12-10 16:22

好象少了点,应是外地的房子归你,而不是你享有居住权..
作者: semain    时间: 2008-12-10 16:22

你自己能养活自己和孩子吗?
如果能,而且还能养活的很不错,那么就离..
作者: zylwczhuhu    时间: 2008-12-10 16:36

如果自己的收入能够让孩子过得还不错,那离就离吧,精神上的压力远远比金钱更让人觉得痛苦,但还是多争取一点利益吧,只是为了孩子!.
作者: 巴山秋月    时间: 2008-12-10 16:38

哎,怪不得我们公司的司机大哥经常教育几个未婚小妹:嫁人是女人第二次投胎!要大家把眼睛擦亮了去第二次投胎!

他说得似乎很在理,这个第二次投胎,往往比第一次还重要..
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08-12-10 16:42

如果你的收入加这2000元可以足够保证你和和儿子的生活,那还是让你的心来选择吧。祝福你和儿子。.
作者: forgetnotme    时间: 2008-12-10 17:12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william@2000    时间: 2008-12-10 18:06     标题: 回复 1#渺渺眯眯 的帖子

2. 上海内环内房屋一套,现由我们居住,市价150-200万,(160M)
   无产证,预售合同是他父亲的名字,现他父亲已去世,实际房款1/3由他父亲支付,2/3由LG公司以维修形式支付.
3. 上海外环内房屋一套,有他母亲居住,市价150万左右(125M.)

感觉上海2套房子的估价非常成问题啊, 内环内房价1.2/3w?啥时候的行情啊;感觉这个男人和他的家人辣手呃.
作者: lisa98    时间: 2008-12-10 19:18

引用:
原帖由 冰城来客 于 2008-12-10 13:06 发表 \"\"
他要离就耗下去,跟他打持久心里战,到时肯定得到的不止这些。 ---对的!

起码再把内环的房子给你本人, 不是孩子!

以他这样的条件,起码每月5000. 否则对的起孩子吗? 学习,生活,旅游(让孩子开阔眼界),一个孩子需 ...
是的是的。.
作者: TEEDY熊妈妈    时间: 2008-12-10 19:4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轩轩儿的妈    时间: 2008-12-10 20:03

不要签,如果他急于离还会给你加筹码的..
作者: kathy_tang    时间: 2008-12-10 20:10

房子还是写上你的名字吧
不要让对方留下任何找麻烦的机会.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8-12-10 20:47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0 15:46 发表 \"\"
小公司,从他父亲手里接管的.

不过这么多年,业务都是LG努力的结果.

LS有MM提到LG的经济状况,其实他应该是没钱的.

这么多年,尽管我们结婚时他们家经济条件超出我的想象很多,在当时算是条件还可以的.
(如果婚 ...
不过这么多年,业务都是LG努力的结果.---PP和他JJ估计不是这么认为的,她很可能觉得这个公司其实是大家的..
作者: cerhui    时间: 2008-12-10 20:47

老公孩子不要?.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8-12-10 20:49

引用:
原帖由 minner_vertex 于 2008-12-10 15:39 发表 \"\"
楼主如果真的考虑清楚离婚,那么马上请律师介入,否则会吃亏,哪个亏可不是一点点的
我也觉得该给这家人一点颜色看看.不过性格决定命运..
作者: lijunk    时间: 2008-12-10 23:13

经济上看LZ挺吃亏的,但是离开了就清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啊!服从自己的心吧!
尽可能还是要再争取一下吧,否则世事难料,带着孩子不容易啊!.
作者: 天天的名字    时间: 2008-12-10 23:28

心灵的解放最重要,假如LZ自己有赚钱的能力,少点又怎么样呢..
作者: 柠檬茶    时间: 2008-12-11 08:22

LZ太善良了,人善被人欺。不愿住上海,拿到房子就卖了,有这点钱即使不上班也不会那么辛苦。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你只想解脱不想经济,等解脱后现实会告诉你钱有多重要!.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08-12-11 08:24

无论网上如何教楼主争取财产,但现实情况楼主想争取也不会拿到,即使楼主请了律师。因为根本性的一点无法否认:房产证上没楼主名字。这样楼主就处于被动位置了,要想找证据证明各种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公供的两套上海的房子,老公公司的收益........,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除非楼主有强硬的亲戚帮忙,否则哪个私人公司不做假账,不做假账会有盈利?楼主斗不过老公的家庭。
拖着不离婚是不现实的,现在的法律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了,最多一年肯定判了。除非你在法庭上带瓶农药,威胁法官:你判离的话,我就死在法庭上。
所以我说过婚姻法保护不了女性。.
作者: zbwmars    时间: 2008-12-11 08:42

莫非真的是男人有钱就变坏?
但男人没钱谁会爱?.
作者: jslj188    时间: 2008-12-11 08:56

引用:
原帖由 jianmail5 于 2008-12-11 08:24 发表 \"\"
无论网上如何教楼主争取财产,但现实情况楼主想争取也不会拿到,即使楼主请了律师。因为根本性的一点无法否认:房产证上没楼主名字。这样楼主就处于被动位置了,要想找证据证明各种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公供的两套上 ...
.
作者: 奶宝妈咪    时间: 2008-12-11 09:08

引用:
原帖由 sandyshang 于 2008-12-10 12:19 发表 \"\"
看过了,财产和你没什么关系。房子归孩子?不能过户吧?明显在耍手段,不想给你。这婚离得亏死了。财产分割一定要产权明晰,给你的房子过户到你名下,这样才受法律保护。
分析的对!
再怎么说婚后老公挣的,有一半是你的,不管你有没有工作!现在不将利益分清楚,将来永无指望!.
作者: 蓬蓬勃勃    时间: 2008-12-11 09:27

要一套上海的房子,孩子的教育费不能少,否则不吵不闹,冷暴力耗着。爱家里人不能成为不爱自己老婆和孩子的借口。
另外自己工作学习孩子外加一个找男朋友。.
作者: 有根的云    时间: 2008-12-11 09:29

在他家人和我之间,他永远选择的都是他的家人
老婆才是能和他过一生一世的人,看不懂这点的男人不值得留恋,离了好。就是得尽量多争取些利益。.
作者: shilr    时间: 2008-12-11 09:44

如果不离,真的要把公司财务接过来!出纳是她就是她吧!关键是,你要能把所谓的卡油证据罗列好!!如果没有白纸黑字,可能他只会当老婆小人之心。。。
别说这个公司怎么说都是GG留下来的,我晓得的一个大姑姐,嫁人了自己不工作整天睡觉搓麻,倒好意思拿兄弟的钱,甚至明目张胆拿购物发票要兄弟报销,口气类似发嗲,这个兄弟自己不过是个打工的,当时处在大龄无房。。。。当这个兄弟明白到,姐顾得是姐的家,我有我的家,自然就不当冤大头了。。。
如果这个老公真的不想离婚,且认为那栋他姐名字的房子会归他,不如跟他好好谈谈,卖了换同小区的小房,名字当然换你家的!!你心平气和的表达你想解决问题的态度,看他怎么处理和判断?!.
作者: 努努妈妈    时间: 2008-12-11 09:47

即便现在房产证上没你的名字,不代表你没有权力. 同样,你老公的公司,还有他的私人存款,都有你的一半,除非他有婚前财产的公证.
如果不想自己痛苦,那就委托律师,不为了自己,为了孩子,该争取的还得争取!.
作者: 雨飞妈    时间: 2008-12-11 09:58

不是说婚后的房产即使没你的名字也应该有你一半吗?
要死了,我家房子也没我的名字的.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08-12-11 10:04

LZ看来不是个脑子复杂的 人 像这种情况最好解决的干净点 那些房产什么都太复杂了 应该谈一个实际的价格为好 省的以后麻烦 要么现金要么再生活费上做文章.
作者: TEEDY熊妈妈    时间: 2008-12-11 10:11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鼠来宝    时间: 2008-12-11 10:47

不要离,太亏了,看来你还不够精明能干,为了儿子和你自己,要学着点。
首先,姐姐的房子不去考虑,就当是GG送给他女儿的,因为公司和另一套房给了你老公,姐姐肯定会拉拢你PP,这也很正常,你不用生气,跟LG谈,要PP住一起可以,不要什么血书,但每月要交生活费,你住的房产证上要写上你和儿子的名字,外地的最好也要写上,然后到LG公司工作,多留点心眼,既然老公孝顺,就顺势陪他一起哄好老太太,逐渐弱化大姑子,住在一起也有优势,手段用的好,也能培养感情的,看你怎么做了,尽管很难。
要拉拢各种资源(当然首先是老公,还包括家族中说话有权威的)用手段把对立逐渐转化为统一。.
作者: 狗妈    时间: 2008-12-11 10:48

这婚离得亏死了。如果双方感情基础真的不错,他外面又没女人的话,拉起他的手,和他共渡经济难关。苦难能让人更坚强,时间能冲淡一切。.
作者: 和和妈妈    时间: 2008-12-11 10:50

建议你请个律师谈离婚的事情,这是最理智的做法.女人不逞一时之快,应该权衡所有的利益分配,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 宗旨是你要过得好,只有你好,你的孩子才会快乐. 我为你祝福!.
作者: 异特龙丁丁    时间: 2008-12-11 10:54

如果LZ准备带孩子回老家生活,先不说划算不划算,这样的安排生活大致没问题;如果要在上海生活,这样是不可行的。
  不知道孩子多大了,离婚后你们住哪儿?孩子入学有没有问题? 如果是上海的房子在孩子名下,你有居住权倒无所谓,2000元可以维持读公立学校的生活费用。老家的房子在孩子名下也有问题,不容易变现。如果需要卖掉老家的房子,在上海买房子你就麻烦。
  根据上海2000多元的平均工资,孩子2000元/月的赡养费不算太少。所以在财产分割上,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另外,房子都挂在孩子名下,其实对你很不利,那是孩子的财产,在我看来更像孩子的教育基金,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改变的,你应该争取在你名下,或与孩子共有。LG的公司不要单看法人,要看股东有哪些人。
   带着孩子,要充分考虑离婚后,孩子生活的保障与稳定.
作者: blueromance    时间: 2008-12-11 10:56

是的,性格决定命运
如果是我,绝对没他们家好果子吃,可恶.
作者: 蓬蓬草    时间: 2008-12-11 10:56

找律师,他会为你出谋划策

要自己带孩子,更要保证自己的生活没有问题(居住,工作),承诺的抚养费如果不是一次结清,没多大意义.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1 10:59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1 编辑 ].
作者: jinxiaojie1981    时间: 2008-12-11 10:59

很吃亏的,坚决要求一半一半分财产~~~.
作者: 异特龙丁丁    时间: 2008-12-11 11:15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1 10:59 发表 \"\"
谢谢大家的建议!

昨天我又考虑了一下.

大致草拟了一个协议给他:

1.生活费3500/月
2.外地的那两套房归儿子所有,但我享有居住/使用/监护权,并可将房子出售,但须重新购买售价等值或大于售价的房屋
  之所以这 ...
对于第三点,建议做产权变更,否则没她姐姐签字,协议无效。另外,都离婚了,写这个比例有用吗?这个比例只适用于财产分割时的清算,财产都分割了,写了也是保障离婚后LG的利益,不是你和孩子的利益.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8-12-11 11:33

建议找个好律师,妇联好像有免费律师的,我觉得别人名下的房产过户到你孩子名下,只能算赠与,但夫妻离婚,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变成共同财产的部分在孩子名下,法律上不会支持你的,还有,如果要求他写给你多少钱之类的,法律上没有实质约束力的,这是中国法律的漏洞。房产方面取证不难的,如果是银行转帐给售楼中心的,只要有银行凭证就可以的,如果公公去世了,只要他没有写遗嘱,规定你没有继承权,这样你和老公都有继承权的,你可以分到部分你公公名下的财产,这样,就不牵涉到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了,如果你老公对不起你为先,就一定要最大化你的经济利益,没必要客气的,不要涉及孩子,因为法律角度没有约束力。如果实在不行,交给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公司做,这些取证对他们来说,不难的。或者可以做成,先离了,让你老公写上,绝对没有其他财产隐瞒,再把那些你有证据的他隐瞒的财产在离婚一年内重新上诉,这样可能所有他隐瞒的财产都是你的了。 关于公司,可以找财务总监级别的人查帐的,这种一查,就知道的。 如果他违法帮别人洗黑钱,就乘机敲他一笔。坏男人,要自由的话,就该付出经济代价。.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8-12-11 11:39

还有一点,如果他同意房产转你的名字,一定要在协议里补上一句,如果在某年某月某日前未协助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就由女方全权代理该过户事宜,男方对此无任何异议。这些类此的话,要写的,否则他拖死你。还有,孩子有其他任何合理支出,包括国外游学,男方承担一半费用,医疗费用之类也要写的。 还有折校费,旅游费,以后你问不问他要是你的事情,但如果不写,以后万一你需要他支付,不写,他可以不付的。 如果他条件还可以,让他写今后孩子留学他承担一半的所有开支。.
作者: 昱辰妈妈    时间: 2008-12-11 11:45

提醒一点,如果转给孩子的房产,一定要在离婚协议生效前转好,否则万一他们把房子以买卖形式转给第三方,你什么都拿不到,即使打官司,也没有用的,你赢了官司,但拿不到钱的。.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1 11:55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2 编辑 ].
作者: shilr    时间: 2008-12-11 12:48

想一想,离婚会不会,亲者痛,仇者快?!
离婚,固然可以彻底离开那部分所厌恶的人,可事实上,那些厌恶的人或许更在一旁拍手称快?!尤其,貌似你可能要接管财务。。。
儿子是亲者,他呢?他的努力至少说明,他也不想离!无论怎样,趁此,应该多争取权益和保障~~

[ 本帖最后由 shilr 于 2008-12-11 12:50 编辑 ].
作者: dudu-2000    时间: 2008-12-11 12:53

找律师,太亏了。你都帮他养了一个孩子了。上海要一套房子,外地房子归孩子。每月5000生活费。上海房子不给你,你问他要现金,一次坳断200万。.
作者: 丁海洋    时间: 2008-12-11 12:56     标题: 回复 82#渺渺眯眯 的帖子

如果是这家人吃定了你是软弱的,那么你要改变一下一贯的作风了,把自己变得强势起来,让别人不敢欺负你!
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你孩子,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作者: amy_lu    时间: 2008-12-11 13:31

楼主加油,.
作者: jianmail5    时间: 2008-12-11 13:35

其实这里最重要的是楼主老公的良心,他想怎样补偿楼主,楼上有人提出去世的公公遗产楼主可继承,表面上看是如此,但如果楼主老公做放弃继承的公证呢,那么楼主不可能有继承权。所以楼主要抓住的是老公的心,不要和他强硬,做做小女人状,让老公觉得亏欠你,否则楼主是斗不过精明的生意人的。不要对律师指望很多,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律师不多见。.
作者: 申申妈1012    时间: 2008-12-11 13:46

引用:
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1 10:59 发表 \"\"
谢谢大家的建议!

昨天我又考虑了一下.

大致草拟了一个协议给他:

1.生活费3500/月
2.外地的那两套房归儿子所有,但我享有居住/使用/监护权,并可将房子出售,但须重新购买售价等值或大于售价的房屋
  之所以这 ...
就这样你还是明显吃亏的,夫妻的存续期间的财产是最起码一人一半。儿子的部分另外再算。你应该找个律师好好帮你规划一下。那么多的房子最起码一半是你的。不要一时糊涂呀。再说生活费3500算什么。.
作者: 渺渺眯眯    时间: 2008-12-11 14:23



[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1-15 10:32 编辑 ].
作者: 心海明月    时间: 2008-12-11 14:24

想清楚了,如果他不能提出让你满意的条件,即使感情再糟糕也不能轻易答应离婚,那不是便宜了他的第二任老婆吗?.
作者: 南风-童童    时间: 2008-12-11 14:55

难过,感觉人生没意义!.
作者: 昱辰妈    时间: 2008-12-11 15:06

总觉得LZ的协议有些问题没有写清楚:
1、房屋的所有权,虽然房子是孩子拥有所有权,但LZ的自身权利没有保障,为什么不明确一套房屋所有权属于LZ呢?
2、生活费是什么意思,包括孩子的抚养费么?
3、应该明确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医疗费的分担。.
作者: KITTY004    时间: 2008-12-11 15:18

觉得LZ主要吃亏在太想摆脱这家人了,所以宁可吃亏,但是将来可能会后悔。为了孩子有更好的条件生活学习,无论如何要等得起,等到自己的心态更好,LG一家的心态更差,才能争取到更多,要知道,那是你该得的。.
作者: yingtao    时间: 2008-12-11 15:27

我也满难过的,里面很多人的主意非常好。一个女人带个孩子离了婚总归没男人那么潇洒的。既然准备离婚了,就争取多点利益,上海物价这么高~~~如果你老公拿不出现金,可以写欠条,注明每年还多少钱。我一个朋友就这么做的,因为他们就一套房子,但又不想卖房分钱,不过后来他们又复婚了。总觉得能不离婚就不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会好点,婆婆总归要先走一步的。不过如果实在忍受不了了,早点离了也好。.
作者: 卡卡MM    时间: 2008-12-11 16:18

LZ真的是善良,一次一次的协议看来都不是很有利!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儿子。社会变化很快,适当的钱财是生活的保障,我们不算计别人的,但也不能被别人算计。
找个律师吧,你的情况先租房分居就行了,离婚的条件听着专业意见,慢慢谈呗.
作者: 小爱的妈妈    时间: 2008-12-11 16:23

协议离婚,除非对方给的比法院多。否则,协什么议呀。直接上法院离,最公平。.
作者: 土鱼爸妈    时间: 2008-12-11 17:15

看了LZ的协议,很不明白的一点是:为什么不争取自己的部分?归儿子和归你自己名下是不同的。LZ可以分别争取自己的和儿子的部分。.
作者: 家有二鼠    时间: 2008-12-11 19:33

引用:
原帖由 小爱的妈妈 于 2008-12-11 16:23 发表 \"\"
协议离婚,除非对方给的比法院多。否则,协什么议呀。直接上法院离,最公平。
我同意,找个律师咨询咨询,.
作者: weiweili12mon    时间: 2008-12-11 20:28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鸣鸣飞飞的爸爸    时间: 2008-12-11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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