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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称不能迁就学生 正当惩戒不属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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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香茗一杯倚清风
时间:
2008-10-28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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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称不能迁就学生 正当惩戒不属体罚
教育部官员称不能迁就学生 正当惩戒不属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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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10:09 稿件来源:东方网
即将过去的10月,对于教师职业而言夹杂着一丝悲凉,发生在山西和浙江的两起“弑师案”引发社会对于这一职业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针对备受关注的教师受害案件,昨天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教师安全。另外,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
据了解,10月4日,山西朔州二中一名23岁的年轻教师倒在16岁学生的刀下;10月21日,浙江丽水市缙云县盘溪中学,一名31岁的女教师去做家访时被学生掐死。
“教师的安全和学生的安全同样重要,都是重于泰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表示,教师安全需要政府、社会和教育工作者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切实保护。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王定华表示,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据介绍,教育部门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帮助教师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记者 罗德宏).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8-10-28 23:54
看到了,现在的学生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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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你幸福
时间:
2008-10-2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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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祝你幸福 于 2008-10-29 10:33 编辑
].
作者:
小鱼的妈妈
时间:
2008-10-29 08:45
是阿,现在的孩子实在是太有“自尊心”了,容不得半点批评与惩罚。.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8-10-29 09:05
正如学生在学校死亡的事件是凤毛麟角一样的,同样这样的事件也是凤毛麟角的.不能代表潮流.另外这种个案不能做为制定规则和法律的依据.教育部这种表态不理智.这是我想说的话.
另外学校的教育是要和家庭社会的教育结合在一起的,单方面是不行的.另外学校不仅仅是学习文化知识,也是学习如何做人的一个场所,是社会化的一个环境..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10-29 09:10
希望早日出台“正当惩戒”的标准范围,比如哪些行为属于正当,哪些是不正当,也好让家长心里有个底,否则又要出事。.
作者:
xiaoyimama
时间:
2008-10-29 09:43
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8-10-29 09:10 发表
希望早日出台“正当惩戒”的标准范围,比如哪些行为属于正当,哪些是不正当,也好让家长心里有个底,否则又要出事。
什么是“正当惩戒”?希望有个合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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