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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紧急求助-能生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妈    时间: 2008-10-4 08:28     标题: 紧急求助-能生吗

请教懂计划生育政策的BBMM:
离异无孩子的男人和丧夫有一子的女人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吗?(指政策).
作者: yinqq    时间: 2008-10-4 08:51

去居委会咨询一下.
作者: 宇毛妈妈    时间: 2008-10-4 10:02

对方没孩子可以再生的..
作者: 小蛇妈    时间: 2008-10-4 10:11

应该可以的。.
作者: 陈妈    时间: 2008-10-4 11:18

男的离婚了,和前妻没有孩子,现在找了一个对象,女的丈夫去世了,带着一个男孩.如果两人结婚,他还能再生一个孩子吗?(男的是我朋友,替他问的).前面几位多谢了,是可以生的,对吗

[ 本帖最后由 陈妈 于 2008-10-4 11:20 编辑 ].
作者: 饭泡粥    时间: 2008-10-4 12:11

可以的.
作者: zhemama    时间: 2008-10-4 13:08

引用:
原帖由 饭泡粥 于 2008-10-4 12:11 发表 \"\"
可以的
.
作者: dudu她妈    时间: 2008-10-4 13:36

可以生的.
作者: almading    时间: 2008-10-4 14:07

可以生,只是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作者: 陈妈    时间: 2008-10-4 15:37

非常感谢.
作者: 胡豆妈    时间: 2008-10-4 16:56

男方如果没有生育是可以再生的,如果男方生育过,不管那孩子跟着谁,就不能再生了。.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10-4 19:21

好像生过一个也可以吧?.
作者: 慈悲妈咪    时间: 2008-10-4 2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根据上述政策,完全可以生。.
作者: 帅气男孩    时间: 2008-10-21 12:12     标题: 回复 1#陈妈 的帖子

可以的.
作者: DSW    时间: 2008-10-21 12:19

可以生的,但要办手续的.
作者: tg7    时间: 2008-11-11 11:11     标题: 孕妈咪可以领取好孕礼盒咯

孕妈咪可以领取好孕礼盒咯
http://sh.talk.iyun.com/5/1-2103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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