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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 极品“小3” [打印本页]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2:31     标题: 极品“小3”

昨天,表哥来我家做客。闲谈之间说起我表嫂的亲妹妹(以下简称C)最近遭遇“小3”了。C老公现在闹着非要离婚(小3怀孕了),而且还厚颜无耻的让C带走孩子,只给他们母子5万元。C当然不同意了,要求房子至少给她一半,或者给他们母子买个小房子,至少要保证她和孩子要有个地方住吧。那男人不同意,现在直接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可恶的是那个“小3”现在经常给C打电话,还威胁C要到C的单位去闹。听到这里我晕了,一般好像都是老婆去3的单位去闹,现在怎么还搞的3比老婆还厉害,到底是谁缺理啊.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2:34

只要房子, 不要孩子,看那3还跟他结婚不? 关键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2:48

那男人没被熟人撞见有3的时候,天天说要加班,都是半夜回来要么就说是通宵加班。回来后有事没事的就找茬吵架,刚开始,C不知道老公为什么变成这样,就是天天哭。后来有一天,那男人和3出去逛街时被熟人碰见,从此以后,他就更加为所欲为,破罐子破摔,直接闹着要离婚,而且只给C5万元,除此以外,一分都不会给C的。.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9-4 12:50

一堆狗男女.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2:50

补充小3是那个男人的初恋情人。C和老公已经6年了。孩子都5岁了。可怜那个孩子啊,哭着求他爸爸说:“爸爸不要走,爸爸不要走”。那个畜牲就当没听到,甩了门就走。.
作者: helen70    时间: 2008-9-4 12:52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2:53

C真是一个贤惠的女人,家里家外都是很能干的。每年公公婆婆的保险费都是她买。因为和我年纪差不多,而且我们又是同一年生的孩子,所以老妈一直拿她做例子来教育我。没想到这么好的女人,老公还不珍惜她!.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2:53

小三怀孕了啊?让C拖着,拖到孩子生下来,告她老公重婚去!.
作者: 嘎嘎的妈妈    时间: 2008-9-4 12:55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作者: helen70    时间: 2008-9-4 12:5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helen70    时间: 2008-9-4 12:5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胖兔她妈    时间: 2008-9-4 12:58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2:53 发表 \"\"
C真是一个贤惠的女人,家里家外都是很能干的。每年公公婆婆的保险费都是她买。因为和我年纪差不多,而且我们又是同一年生的孩子,所以老妈一直拿她做例子来教育我。没想到这么好的女人,老公还不珍惜她!
我同学的妈妈说我,现在这个年头,象你这样贤惠的男人都不喜欢了,现在的男人都喜欢吃生猛海鲜!我无语。现在的男人到底是不是都要退回原始社会呢?晕.
作者: 胖兔她妈    时间: 2008-9-4 13:01

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9-4 12:53 发表 \"\"
小三怀孕了啊?让C拖着,拖到孩子生下来,告她老公重婚去!
同意楼上的,别太便宜了那狗男女,想把老婆孩子踢走还钱也不给,这种垃圾真做的出啊,一定要让他尝点苦头,告他重婚!.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3:03

引用:
原帖由 helen70 于 2008-9-4 12:52 发表 \"\"


孩子是自己的骨肉,不是砝码,孩子已经有个畜生爹了,还忍心舍弃他吗?那这个妈妈太......

孩子坚决自己要,但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不放手,绝不能便宜了这对狗男女的,那小三都怀孕了,在法律上那男的出轨的证据够 ...
那这个妈妈太......我不这么认为太................告诉小三,
这孩子也要她管的,而且必须管好, 否则,没她好日子过的! 把她吓的放弃,把孩子做掉, 然后再控制好财产, 主动甩了LG, 自己带好女儿!没有一点方法,那吃亏的只能是自己了~~~.
作者: 天天_开心就好    时间: 2008-9-4 13:04

最近正在看一本书“深圳婚事”写的内容差不多就是这方面的事,里面有一个不入流的咨询师劝她的朋友:这种时候,你和小三谁先撑不住了,谁就输了
你的朋友可以以不变应万变,让他们闹去好了,法和理都在她这边的.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16

C结婚的时候,我嫂子他们还给了C3万元,外加他们都结婚这么多年了,真不知道那个畜牲怎么会以为那个5万元就可以把他们母子打发了。真是气人啊!
那个无耻的男人还对C说,为了C已经和3分手了3次,都没分掉!这叫什么话!!.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3:16

15#说的对的呀,以静制动。C有什么可急的?是那个小三急,不然经常给C打电话,还要闹到她单位去干嘛?闹好了,谁怕谁啊,离婚并不是丢脸的事,就算是想争取自己的利益也要拖到达成协议为止啊,LZ一定要让你表嫂跟妹妹说,沉住气,对他们不理不睬,收集证据,小三给她的电话录下来,去法院解决可以用作证据,正好!让这个小三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现在的三啊,都厉害的!.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3:19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3:16 发表 \"\"
C结婚的时候,我嫂子他们还给了C3万元,外加他们都结婚这么多年了,真不知道那个畜牲怎么会以为那个5万元就可以把他们母子打发了。真是气人啊!
那个无耻的男人还对C说,为了C已经和3分手了3次,都没分掉!这叫什么 ...
既然3次都没有分掉么,说明是动真感情了喽,那就把钱留下,走人好了!.
作者: susan_yan7    时间: 2008-9-4 13:20

可恶啊.
作者: 鱼鱼0221    时间: 2008-9-4 13:22

让C来旺旺看看我们这些个烈女MM们,性格决定命运啊~~.
作者: danny9908    时间: 2008-9-4 13:22

同意兔子波波的,让3到单位闹吧,事先跟领导打个招呼,最后请同事帮忙把现场都摄录下来。.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25

那个房子是C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所以C老公咬定一分也不会给C的。想想也作孽,C每个月只有2000多的工资,如果畜牲连房子也不给她和儿子住,她怎么生活下去阿!C退了1万步说,只要他肯付30万首付给她买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剩余的她贷款。或者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他让她和儿子享有永久居住权。只要他同意,她就马上离婚。她也觉得一个男人可以变心成这个样子,即使留在身边,生活下去也没意思的。可惜这个畜牲怎么都不同意。C不是为自己争取什么,只是为了儿子争取个安定的居所。没有房子,总不能带着儿子过着这边租房那边租房的生活吧。.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27

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9-4 13:19 发表 \"\"


既然3次都没有分掉么,说明是动真感情了喽,那就把钱留下,走人好了!
是的,我老公说,如果是男人,肯定要净身出户的。既然错了就要补偿对方。更何况还是自己的老婆和儿子阿
我老公也说这个男人做的事情太不像男人了!.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29

可怜了5岁的孩子啊,以后怎么办啊!才5岁就没有父亲的疼爱,以后的人生总是有缺憾的!.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8-9-4 13:30

没错,急的是3,让他闹去,把证据收集好,拿到死男人单位给他们老板看,先把他饭碗搞掉,再拖着不离婚,家里照住,最好把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叫来住,他敢耍狠马上打110。看这个3还想和他结婚不。这样的男人不要想挽回了,只有你不仁我不义一条路了。楼上有的妈妈说拖着可能是煎熬,但对这种无情无义的东西,想干净了断可能吗?只能不要让孩子参与,不要看见不好的场面。.
作者: 鱼鱼0221    时间: 2008-9-4 13:32

如果够狠把这狗男女的事放到各大网站并附照片!.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35

这个男人现在搬出去租房子和3逍遥去了,还和单位的人到处说已经离婚了。
我觉得离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至少对于过错方来说。现在他却好像光彩的不得了。另外补充一下,3和这个畜牲是一个单位的!.
作者: 司哲(豆豆)妈妈    时间: 2008-9-4 13:41

保存好一切证据,如小3来闹,摄像机伺候,作为日后法院判决离婚时过错方的有利证据..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3:42     标题: 回复 27#joyce0403 的帖子

找他们单位的领导试试, 告诉实情况!.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44

自从听到这个消息,我突然觉得如果有一天和自己最亲近的丈夫都变成这样了,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阿!为什么现在的社会这么乱阿,为什么好好的女孩不去找好好的男孩,非要找人家的丈夫啊!你这样抢走别人的丈夫可曾想过人家年幼的孩子啊,你可曾想过一个与丈夫从一无所有一起牵手走来得另一半!当你抱着别人的丈夫,享受着他的温柔,你可曾想过他的妻子正在痛苦的流泪!当这个男人在夸你年轻美丽的时候,你想过他的妻子曾经也是如此美丽,只是为了丈夫和孩子能够生活的好点,慢慢的让自己的青春不在!或许你现在觉得他的妻子是活该,谁让她没有能力留住男人的心,但是你想过有一天,你也走上同样的道路,总有4、总有5会比你更年轻,更漂亮,到时候你该用什么心态来面对他们呢?.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9-4 13:44

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夫妻的利益
小三尽管让她闹吧
拖到最后
还不知谁该笑呢
千万让C冷静
不要乱了阵脚.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45

现在的领导才不管这些事情呢。听说现在即使3把孩子生下来,也构不成重婚的。.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47

真希望有一天专门有针对小3的法律,最好是取证下来证明的确做了3,就直接拖出去枪毙就好了。这样看谁还敢随便做3。气死人了!.
作者: 格格妈    时间: 2008-9-4 13:47

以不变应万变.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49

听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说,一直拖也不是事情。如果对方坚定要离婚,法院也会判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作者: Thomas    时间: 2008-9-4 13:52

.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3:53

想起另外一个贴子, 房产证不改名字不结婚, 现在看来是有必要的哦!.
作者: MAOMAO妈    时间: 2008-9-4 13:55

建议那位MM要外柔内刚,收集证据,在男方有明显过失的情况下,法院难道能判的让母子两人流落街头?.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3:59

引用:
原帖由 香格里拉的春天 于 2008-9-4 13:53 发表 \"\"
想起另外一个贴子, 房产证不改名字不结婚, 现在看来是有必要的哦!
没结婚要求改,人家又要说你是冲着人家房子去的,闹到后来,要么分手。结婚肯定双方心理都有疙瘩的。现在的女人真的很难做的!.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02

而且永远不要认为你对婆婆好一分,婆婆会还你一厘。C对婆婆就够好的,因为是和婆婆住在一起,所以对婆婆都很客气的。每年给公公婆婆买保险,买衣服、买补品,婆婆还要在儿子面前说C怎么不好、怎么不好的。现在儿子要和C离婚了,他又求着说C有多好多好的。每天以泪洗面劝儿子,可惜这个时候那个畜牲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了。.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03

他婆婆现在后悔的不得了。.
作者: 毛毛妈2004    时间: 2008-9-4 14:05

这种事看的我实在太胸闷,偏偏这种事又那么多,哎,法律不指望了,道德又伤不了他们,指望老天劈个雷,还打不到他们,吐血,这个社会,关键是离婚违法犯罪成本太低,可怜就可怜妈妈们了,男人贱,有些女人也贱,看到有点钱的就酥了,上床越来越容易,强烈要求修改婚姻法,真正保护正当的妇女儿童利益 .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4:09

他们不是公开同居了,这就就是证据,婚内重婚罪!
还有啊,即便是婚前财产,只要没有婚前公正过的,婚后5年好像就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可以平分的。.
作者: 鸿妈妈    时间: 2008-9-4 14:11

看过一篇文章说的,外国的离婚女人带着孩子的,反倒是能轻松面对生活,因为离婚后财产大多盼给女方,孩子肯定也是跟着妈妈,一个女人要是离了三次婚,那她就是富翁了,因为有三个前夫需要养她,所以中国对妇女,孩子的保护实在是很不到位的,反倒是男的,在婚姻中都是逐渐强势,非常赞同LS说的修改婚姻法..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12

引用:
原帖由 yangying0792 于 2008-9-4 14:09 发表 \"\"
他们不是公开同居了,这就就是证据,婚内重婚罪!
还有啊,即便是婚前财产,只要没有婚前公正过的,婚后5年好像就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可以平分的。
咨询过律师,好像不行的!.
作者: veronicali    时间: 2008-9-4 14:12

按照经验,起诉离婚的话,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第二次会判。
所以,拖并不会解决本质上的问题。

现在关键问题是收集证据,证明男方是过错方,甚至男方犯了重婚罪。
1.电话录音
2.短信,MSN,QQ通话进行公证
3.家里的一切财产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要预防男方转移财产以及这段时间男方的收入具体如何
4.做这些的时候,自己的口气尽量委婉,将自己的情况尽量描述得可怜,要成功激起对方的兽性,争取上法庭的时候,能够让法官在情感上偏袒己方,得到有利判决
5.男方如果在外面租房,咨询律师,看看能否以重婚罪对其反诉(只是这个认定比较繁琐,所需证据非常变态)
对这种人一定不能软,只要能抓住七寸一定要狠狠地打。
最后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孩子。.
作者: veronicali    时间: 2008-9-4 14:15

这些可不是我的实际经验,是混一个论坛的时候看到的。

不过看到过出轨的男人,没看到这么变态的出轨男人。.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15

是的。现在的婚姻法一点也不保障无过错方的。我们以前单位的一个小领导就要3、4、5。而且都是一个单位的。.
作者: 嘎嘎的妈妈    时间: 2008-9-4 14:21

引用:
原帖由 鸿妈妈 于 2008-9-4 14:11 发表 \"\"
看过一篇文章说的,外国的离婚女人带着孩子的,反倒是能轻松面对生活,因为离婚后财产大多盼给女方,孩子肯定也是跟着妈妈,一个女人要是离了三次婚,那她就是富翁了,因为有三个前夫需要养她,所以中国对妇女,孩子的保护实在 ...
不是这样的,离婚的女人,前夫会付钱养她,但是当她再结婚的时候,这个义务就终止了。而且,离婚的时候如何判,如果有婚前公证,就要按婚前公证的条款。很多单亲妈妈也过得不好,只不过人家总体社会福利好,不是离婚福利好。.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4:22

公开同居并且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这肯定构成重婚罪。电视里专门讲过的。
你再去问问,我觉得这重婚罪是个突破口。
另外拖着肯定不是个办法,因为她老公起诉后,法院第一次会调解。如果他老公不愿意调解复合,再次起诉,半年就判下来了。
还有一点,离婚判财产时,是可以倾向于无过错方,只是倾向,不是一边倒。但前提是C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的婚内财产的数目。.
作者: fablestory    时间: 2008-9-4 14:24

新婚姻法规定:如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夫妻相称,在固定住所共同生活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有比较稳定的同居关系(半年或一年以上)且生儿育女的;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在固定住所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都可视作重婚.

受害方只需作好取证工作,比如跟踪过错方,知道他们同居的地点,偷拍些照片,再找两三个邻居证明亲眼目睹两个一起生活,法院在判离婚时是绝对不会倾向于过错方的.反正法院判离婚最长时限是提出申请后两年内,LZ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处理这些取证内容.

末了顺便说一句,见过差劲的男人,却没见过差劲至无耻的男人;见过庸俗的小三,却没见过庸俗至下贱的小三.今日也算开了眼戒了!.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4:27

公开同居的话,是以夫妻名义的,可以去他租住房子那边收集证据(邻居,保安这类的)认定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可以起诉他重婚。记得几年前电视里有过这样的案例的,老婆找证据,她老公被判刑1年,小三好像是对男的老婆进行了经济赔偿的

关于财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的都是婚前财产。

法院判也基本是第一次不判离的,第二次再判的话,那个三都快把孩子生出来了。这时候就更好找证据了。
天理站在正义的一边,请她一定要拖一拖,即使房子不给她,也一定要得到足够的至少是支付买房首期款的钱,不能让自己和孩子颠簸流离的.
作者: 盎鼓头妈妈    时间: 2008-9-4 14:27

现在的社会不求助于于网络好象不行,暴光小三!.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8-9-4 14:27

如果离了,C没地方住,法院会怎么判?.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27

替C谢谢大家,我一定让C来这里看看,这里充满着温暖。.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32

最新消息,C的老公可能也咨询过律师了,现在不肯把孩子给C了。C实在舍不得孩子去给这样一个畜牲的。再说万一畜牲结婚了,会对孩子好吗?3会对孩子好吗?.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8-9-4 14:33

取证,起诉重婚。.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9-4 14:34

C平时就太弱了, 经济上也没掌握主动权, 现在是非常被动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家里的规矩要早点做好, 女人要泼辣, 经济要一把抓, 趁着感情好的时候要弄一套自己的房子, 不要做哭哭啼啼的林黛玉, “战争"不相信眼泪。
如果手上没钱, 没房, 说啥都是白说。
有钱, 找几个人收拾小三。
有房, 有了安身立命之处。
大家引以为戒吧!.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4:35

为什么啊?为什老公又要孩子呢?不用给抚养费?顺带再从C这儿拿点抚养费?
这种男人,我杀,我杀杀杀!!!.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4:37

再累也要带着儿子啊,不然给那个后妈虐待死了!.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8-9-4 14:38

C上班下班别睬它

要离,谈基本的生活条件:房子,小孩的抚养费

孩子给这个畜生真是完了,跟两个畜生在一起让小孩以后怎么生活.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42

引用:
原帖由 angel2008 于 2008-9-4 14:38 发表 \"\"
C上班下班别睬它

要离,谈基本的生活条件:房子,小孩的抚养费

孩子给这个畜生真是完了,跟两个畜生在一起让小孩以后怎么生活
想睬也睬不到,人家搬出去和3逍遥去了!可怜了C每天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儿子还有公公婆婆,因为现在还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4:46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4:42 发表 \"\"


想睬也睬不到,人家搬出去和3逍遥去了!可怜了C每天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儿子还有公公婆婆,因为现在还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我晕!LG出去和3一起住,公婆要C来伺候。那公婆对这事是什么态度啊?还有这种事的,无语了。。。。.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49

引用:
原帖由 yangying0792 于 2008-9-4 14:46 发表 \"\"

我晕!LG出去和3一起住,公婆要C来伺候。那公婆对这事是什么态度啊?还有这种事的,无语了。。。。
没有办法,C现在没有地方住,自己可以随便到亲戚家住住,总不能带着儿子也这样颠沛流离的。所以现在还和老人住在一起。互相照顾。婆婆现在很后悔在儿子面前吹风说儿媳不好,其实还是挺好的。.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9-4 14:50

引用:
原帖由 yangying0792 于 2008-9-4 14:35 发表 \"\"
为什么啊?为什老公又要孩子呢?不用给抚养费?顺带再从C这儿拿点抚养费?
这种男人,我杀,我杀杀杀!!!
也可能是作为胁迫C离婚的手段
很难相信这种人渣是基于爱孩子才要的!.
作者: 嘎嘎的妈妈    时间: 2008-9-4 14:50

法院不可能判把妈妈和孩子扫地出门的吧!估计那个男人要孩子的目的就是把孩子的妈妈扫地出门,这个可怜的孩子以后再慢慢对付。其心可诛!

小C应该去找找妇联,要求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
作者: cindy    时间: 2008-9-4 14:53

看来看去C没啥东西好争取到的,这样就是拖着对C也没什么不好(一般1方坚持不离起码可以拖半年),看小3敢把小孩生下来,去闹的被闹的电话骚扰的统统拍下来录下来,收集LG重婚的证据,告到他坐牢小3赔钱 最不济也得狠狠收拾他们一顿,以后也不让他们太平,反正不能让这种人太猖狂了.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4:55

C带着孩子,我估计法院肯定会偏向C一点的。所以这个畜牲现在动坏脑筋乐,把孩子要过来,C就要不到房子了,而且C肯定还要支付抚养费什么的。畜牲等于不花一分钱就可以把C踢掉。
至于孩子,畜牲到时候可以扔给老人带,自己不管的。或者自己带,至于孩子开不开心,畜牲估计就不会管的。想着小3马上就要给畜牲生小畜牲了,畜牲哪会在意这个孩子啊.
作者: angel2008    时间: 2008-9-4 14:56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4:42 发表 \"\"


想睬也睬不到,人家搬出去和3逍遥去了!可怜了C每天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儿子还有公公婆婆,因为现在还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那就照顾好公婆,拖一天是一天,看谁急得过谁.
作者: lovecoming    时间: 2008-9-4 15:03

现在小3都咋这么猖狂乃?.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5:09     标题: 回复 68#joyce0403 的帖子

是啊! 这样的话,孩子不能给他的!

这年头, 男人靠不住, 要靠自己! 两手抓, 一手抓家庭经济,一手抓自我发展, 投资自己才是正道!.
作者: 佳宁妈妈    时间: 2008-9-4 15:10

引用:
原帖由 绿茶 于 2008-9-4 13:30 发表 \"\"
没错,急的是3,让他闹去,把证据收集好,拿到死男人单位给他们老板看,先把他饭碗搞掉,再拖着不离婚,家里照住,最好把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叫来住,他敢耍狠马上打110。看这个3还想和他结婚不。这样的男人不要想挽回了 ...
这个办法好,人家流氓我们要比他们更流氓..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5:19

不是这个3够极品,是这个LG够畜生!!!.
作者: kathy_tang    时间: 2008-9-4 15:38

引用:
原帖由 钊元妈妈 于 2008-9-4 14:34 发表 \"\"
C平时就太弱了, 经济上也没掌握主动权, 现在是非常被动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家里的规矩要早点做好, 女人要泼辣, 经济要一把抓, 趁着感情好的时候要弄一套自己的房子, 不要做哭哭啼啼的林黛玉, “战争"不 ...
说得对,经济上一定要掌握主动权。.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8-9-4 15:39

不是结婚5年所有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了吗,不论婚前婚后除非有婚前协议?那他们已经结婚6年孩子5岁,肯定满5年了,房子应该有份的。.
作者: 胖兔她妈    时间: 2008-9-4 15:41     标题: 回复 35#joyce0403 的帖子

法院判也要故意拖时间,让狗男女急死,这期间打电话给小三,恐吓她,让她没有好日子过,折磨她.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8-9-4 15:41

劝C去咨询一下吧,每个区都有法律援助中心的,打电话也可以免费咨询的,问问清楚,不要自己瞎猜或是听死男人瞎说。.
作者: beta    时间: 2008-9-4 15:45

请律师,争取孩子抚养权,清算家庭财产及个人为家庭支出
雇私家侦探,搜集婚内过错/重婚证据.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5:46

咨询过了,婚前财产永远属于婚前财产。.
作者: joyce0403    时间: 2008-9-4 15:49

不敢想象,如果C没有儿子,没有住的地方,没有赔偿,她一定要痛苦死了。儿子从生出来畜牲没有带过一天,现在冒出来要抢儿子。这个畜牲真是天理不容。.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8-9-4 15:54

引用:
原帖由 yangying0792 于 2008-9-4 15:19 发表 \"\"
不是这个3够极品,是这个LG够畜生!!!
对!.
作者: 小蛇妈    时间: 2008-9-4 15:59

我觉得我们这样讨论没啥用,还是让C自己去找法律援助或者妇联,想办法。
从lz的描述上,我觉得C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人,这个事情比较麻烦。.
作者: MAOMAO妈    时间: 2008-9-4 16:01

越看越生气,女人太贤惠也不好,必要的时候要辣手点,否则就给人家欺负了.
作者: 金银花露    时间: 2008-9-4 16:02

这个婆婆也不是东西,媳妇是好是坏分不清的啊?这个男人真是畜生,会遭到报应!3也会!.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6:03

C的户口在哪里啦?在房子里么,就算没有她的份,她也有居住权的。让她姐姐或者家里人给她撑腰呀,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被她男人牵着鼻子走.
作者: NSM1976    时间: 2008-9-4 16:0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8-9-4 16:08

呼唤更新婚姻法,什么都和国外要接轨,怎么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就不和国外接轨了??是当政的大多是男性的缘故?

修改法律,约束出轨者,还一个和谐的家庭和社会伦理环境!.
作者: cihyxy    时间: 2008-9-4 16:12

一定要顶住!不能感情用事,为了孩子而牺牲,该是自己的一定得争取,另外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反正这个男人这辈子也不用想跟他在一起了,索性闹闹大!娘家人就没能出面的吗?一定要凶!这年头就是看谁比谁狠!!!!
碰到这种男人,如果法律允许,杀无赦!.
作者: llxiaobu    时间: 2008-9-4 16:19

把事情闹大,但是绝对不离婚!拖死这对狗男女!搞臭这对狗男女!.
作者: zyn_1029    时间: 2008-9-4 16:23

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9-4 12:53 发表 \"\"
小三怀孕了啊?让C拖着,拖到孩子生下来,告她老公重婚去!
双手顶!!!!!.
作者: zyn_1029    时间: 2008-9-4 16:25

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9-4 14:27 发表 \"\"
公开同居的话,是以夫妻名义的,可以去他租住房子那边收集证据(邻居,保安这类的)认定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就可以起诉他重婚。记得几年前电视里有过这样的案例的,老婆找证据,她老公被判刑1年,小三好像是对男的 ...
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还是算共同财产的!.
作者: zyn_1029    时间: 2008-9-4 16:28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4:42 发表 \"\"


想睬也睬不到,人家搬出去和3逍遥去了!可怜了C每天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儿子还有公公婆婆,因为现在还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
那公公婆婆干什么吃的,儿子都这样了,也没什么想法???.
作者: zyn_1029    时间: 2008-9-4 16:39

引用:
原帖由 joyce0403 于 2008-9-4 13:45 发表 \"\"
现在的领导才不管这些事情呢。听说现在即使3把孩子生下来,也构不成重婚的。
我家老板看到了,肯定开掉。对自己的亲人都不负责任,如何能对工作负责任呢?哪个老板连这点都想不明白,还做什么老板???.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4 16:42

引用:
原帖由 zyn_1029 于 2008-9-4 16:25 发表 \"\"

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还是算共同财产的!
是不是真的啊?.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9-4 16:47

引用:
原帖由 zyn_1029 于 2008-9-4 16:39 发表 \"\"

我家老板看到了,肯定开掉。对自己的亲人都不负责任,如何能对工作负责任呢?哪个老板连这点都想不明白,还做什么老板???
老板才不管这些事呢
否则那对JP狗男女也不会那么高调猖狂了!.
作者: yangying0792    时间: 2008-9-4 17:05

引用:
原帖由 lffbuka 于 2008-9-4 16:47 发表 \"\"


老板才不管这些事呢
否则那对JP狗男女也不会那么高调猖狂了!
老板是不会管,可这对狗男女是一个单位的,如果C的娘家人来闹闹,他们就不怕同事的议论吗?男的不要脸也就算了,那个怀孕的3也不想做人的吗?搞不懂啊。。。。最好搞的时候,在推推打打,弄的这3流产大出血才叫好!  (我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啊。。。).
作者: 彦妈    时间: 2008-9-4 17:18

太气愤了,极品狗男女该判刑。支持C ,一定要冷静,现在不能乱,理顺思路,争取胜利!.
作者: lffbuka    时间: 2008-9-4 17:26

引用:
原帖由 yangying0792 于 2008-9-4 17:05 发表 \"\"

老板是不会管,可这对狗男女是一个单位的,如果C的娘家人来闹闹,他们就不怕同事的议论吗?男的不要脸也就算了,那个怀孕的3也不想做人的吗?搞不懂啊。。。。最好搞的时候,在推推打打,弄的这3流产大出血才叫好! ...
三,未婚,怀着别人LG的孩子,还恬不知耻的向原配叫板,你以为她还要脸?
没听说嘛:“人至贱就无敌了”!

[ 本帖最后由 lffbuka 于 2008-9-4 17:29 编辑 ].
作者: 绿茶    时间: 2008-9-4 17:41

都这样了,叫上娘家人到他公司去闹啊,不为别的,就要让他们身败名裂,看他们的爱情能经受得住多少考验.
作者: 思思妈    时间: 2008-9-4 17:48

引用:
原帖由 嘎嘎的妈妈 于 2008-9-4 12:55 发表 \"\"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也想起这句话.这个LP太软弱了,为了孩子一定要勇敢起来,不能坐以待毙,要主动出击,收集证据,告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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