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其他]
工资计算天数
[打印本页]
作者:
dany妈
时间:
2008-3-15 14:54
标题:
工资计算天数
请教工资每月计算天数怎么算?
如:事假2天,应该是月工资/多少天*2?
有人说是21.5天,有人说是20.97,正确答案是什么呢?
谢谢!.
作者:
我儿君君
时间:
2008-3-15 15:2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小学生
时间:
2008-3-15 16:03
21.75.
作者:
carolsh
时间:
2008-3-15 16:19
21.75.
作者:
dany妈
时间:
2008-3-15 16:44
胡涂了,到底是多少啊,大家有文件吗?谢谢!.
作者:
霖霖爸爸
时间:
2008-3-15 16:45
20.83
今年新规定。.
作者:
carolsh
时间:
2008-3-15 17:00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作者:
小学生
时间:
2008-3-15 17:02
20.83天是用于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制工作的人员是否超时工作的.
21.75用于标准工时的加班费\事假等的计薪..
作者:
carolsh
时间:
2008-3-15 17:03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不知道dany妈要的哪种?.
作者:
dany妈
时间:
2008-3-15 18:34
标题:
回复 9#carolsh 的帖子
要的是标准工时的加班费\事假等的计薪,谢谢大家啦.
作者:
我儿君君
时间:
2008-3-15 19:53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dany妈
时间:
2008-3-16 22:21
谢谢!.
作者:
doraemon
时间:
2008-3-20 10:36
标题:
回复 11#浩冉妈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我儿君君
时间:
2008-3-21 10:5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星月宝贝
时间:
2008-3-26 13:07
我们公司是按出勤当月的计薪工作日算的,如当月工作日是22天就以:工资/22*事假天数,这样可以吗?(计薪日是包括国定假的).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ww123.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