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
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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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廷廷的妈妈
时间:
2008-1-29 21:36
标题:
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
看到一个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个好消息,根据08年的新交规法,小区停车位为全体业主所有,这就意味着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不知哪位研究过新交规法,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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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馨玥妈妈
时间:
2008-1-30 11:57
贴错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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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nysh
时间:
2008-1-30 14:53
物业收的是停车管理费!
本来车位就不是物业的.
作者:
lvivien
时间:
2008-1-30 14:53
贴错地方了
不过,我也跟着说说
停车位本就属于全体业主
但是停车费还是要収的
呵呵
有车的业主毕竟不能代表全体业主.
作者:
涵涵妈妈
时间:
2008-2-15 20:45
小区停车位本来就是全体业主所有的。我们小区里停车费是这样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划到维修基金里备用,比如说小区外墙面要清洗粉刷什么的就不用全体业主再凑钱了,另一部分给物业算他们管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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