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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 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 [打印本页]

作者: 廷廷的妈妈    时间: 2008-1-29 21:36     标题: 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

看到一个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个好消息,根据08年的新交规法,小区停车位为全体业主所有,这就意味着车主不再承担小区停车费,改由物业承担----不知哪位研究过新交规法,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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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馨玥妈妈    时间: 2008-1-30 11:57

贴错地方了吧????.
作者: sunnysh    时间: 2008-1-30 14:53

物业收的是停车管理费!
 本来车位就不是物业的.
作者: lvivien    时间: 2008-1-30 14:53

贴错地方了

不过,我也跟着说说

停车位本就属于全体业主

但是停车费还是要収的

呵呵

有车的业主毕竟不能代表全体业主.
作者: 涵涵妈妈    时间: 2008-2-15 20:45

小区停车位本来就是全体业主所有的。我们小区里停车费是这样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划到维修基金里备用,比如说小区外墙面要清洗粉刷什么的就不用全体业主再凑钱了,另一部分给物业算他们管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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