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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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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活才不吃亏!. 原帖由 太阳宝宝 于 2007-12-10 10:28 发表
很少听到丈夫因为妻子的懒惰,不会做事而要求分手的,甚至"做"都是可爱的表现,丈夫成功了,有钱了,如果妻子还停留在做夜宵的阶段,那实在是没有共同进步,要守住家庭,不必把自己变成佣人.帮丈夫多消费一点, 对自己好一点, ...
. 原帖由 Shellyxia 于 2007-12-21 13:53 发表
心理上很支持楼上40#的说法,可是现实中却无法做到,报复的结果还是依然无法替代痛苦,不如让一切随风而逝,忘记小三,忘记背叛,忘记痛苦,一切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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