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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庭] 和房子多少有关的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hml    时间: 2007-11-1 09:43     标题: 和房子多少有关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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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7-11-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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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pie_2005    时间: 2007-11-1 10:19     标题: 回复 2#千零 的帖子

离婚了,爸爸也还是孩子的爸爸啊。做了妻子母亲,就得为老公考虑,为孩子考虑,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考虑。楼主离婚是对的,至少看上去,对生活有了信心。否则一辈子被一个自私的老公套牢,还活个什么劲。。。.
作者: lilyqiu001    时间: 2007-11-1 10:23

...

[ 本帖最后由 lilyqiu001 于 2008-1-15 11:38 编辑 ].
作者: 有根的云    时间: 2007-11-1 10:24

我也觉得,离婚如果给小孩子带来心理上的阴影,就太不值了.
作者: care-H    时间: 2007-11-1 10:41

也许房子只是导火线吧.其实也应该没有爱了吧..
作者: westwind    时间: 2007-11-1 10:43

不值得.
作者: 笛笛妈妈    时间: 2007-11-1 11:02

LZ爽快人! 我喜欢! 感情都没有了,离开那个没用的男人一个人更轻松! 支持LZ!!!
一定会幸福的!! .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07-11-1 11:09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1 09:48 发表
孩子多大?你没有为孩子想过他没有爸爸会怎么样?
好象没孩子吧,通篇还有另一篇没看到LZ提到过孩子.
作者: lilyqiu001    时间: 2007-11-1 11:12     标题: 回复 9#hh妈咪 的帖子

上面LZ写道:儿子将来还是要靠自己的奋斗,有孩子,是儿子呢.
作者: hh妈咪    时间: 2007-11-1 11:15

引用:
原帖由 lilyqiu001 于 2007-11-1 11:12 发表
上面LZ写道:儿子将来还是要靠自己的奋斗,有孩子,是儿子呢
噢,看到了,唉,只看到房子房子,儿子只是一笔带过.
作者: hml    时间: 2007-11-1 11:18     标题: 回复 2#千零 的帖子

小朋友小一了.
他爸爸要他,我就不和他争了,周一到周五在前夫处,周末我会去接他.
就当成送到寄宿学校里了吧,如果孩子在那里委屈了,再去夺那个监护权.
理论上,他还是有爸爸妈妈的吧. 而且,我们也约定不对孩子讲对方坏话的.
暂时,前夫还未搬家.

爱也是要以原则为基础的,盲目的爱也是不行的.如果所有的一切都抛开不说的话,我们的感情并非不好.但很多客观,影响了我们去享受和谐简单的生活..
作者: lily730619    时间: 2007-11-1 11:51

引用:
原帖由 lilyqiu001 于 2007-11-1 10:23 发表
抱抱LZ,同情ING!
不过我要说点不同的看法。
我家最近也为房子的事情在吵架,但是不可能为这个伤感情的。LZ通篇的文章里,我没有看到关于爱这个词,只有非常非常现实的现实生活。任何事情和爱相比,爱应该大过天的 ...
同意!我觉得LZ真是个思路绝对清晰的人,很敬佩,利弊得失分析的很条理很明白。但是我想问,房子和金钱是我们一生的追求吗?我们对幸福的理解仅仅是拥有几套房吗?儿子在你的人生天平上占多重?你爱过你老公过吗?我不大能理解,可能我太幼稚了。.
作者: peteryang    时间: 2007-11-1 11:57

通篇文字,只看到一个要强的女性,已经结婚近十年的婚姻,就在一气之下,在许多因素的阴影下,结束了.一个家庭,一个孩子,两个成年人,仿佛在梦镜中走了一回,十年的辛酸苦辣,似乎也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可惜所有的感情完全掩埋在现实中,当初白头谐老童话般的语言,在冷漠和对眼中,烟消云散了.
旺旺情感板块似乎有太多不幸福的MM,曾经和爱人谈过许多婚姻的变数,我开玩笑说,在我读大学时曾经做过许多天大的梦,而此时此刻我的生活,根本没有在当时的梦中出现过,爱人数落我要求太低,我说,没有经历过苦难和贫穷,是无法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成年人只有太多的责任和对孩子的爱心,因为我们都在走我们前辈所走过的路,那么所谓的追求或者理想只能和现实合拍,不然痛苦和烦恼就会来临.
人生的轨迹似乎因为太多的不确定而偏离,那么结局也就大不同,出生本就是一种痛苦,既然已经偏离了,就应该坦然接受,理智而有智慧的避免再多的伤害,平静的心灵,是走向未来的准向,为自己,也为孩子,送一句哲理,苦难不是负债,有时侯却是人生一笔财富..
作者: 笛笛妈妈    时间: 2007-11-1 11:59

LZ把儿子给前夫了?

那前夫现在没有房子,他们祖孙3代住哪里呢?.
作者: 小河小鱼    时间: 2007-11-1 12:01     标题: 回复 12#hml 的帖子

东北女人的独特个性,另人瞠目结舌.离婚只是逃避,没解决根本问题.LZ才是自私的..
作者: 孩子娘    时间: 2007-11-1 12:02     标题: 回复 1#hml 的帖子

赞一个!为咱们女人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一个有担当的女人,敢于纠正自己失误的女人。(看了你前一篇帖子,你嫁给这个男人是你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一个人能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祝福你!

偶个人觉得,你那个小农前夫之所以要孩子,还是以他小农思想在考虑问题,盼望那天你会看在孩子面上,与他破镜重圆,再带着他一大家子来剥削你的智力和体力。一定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等买好新房后,重新开始生活,少与前夫发生什么联系。孩子是共同的,但是你以后的生活跟他是没有关系的! .
作者: julinda    时间: 2007-11-1 12:24

孩子监护权给前夫了?

我宁肯把房子送给前夫,也要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才小一的孩子,要周末才见到妈妈,孩子真可怜..
作者: 有点累    时间: 2007-11-1 12:32

如果没有了感情,为了孩子托着不离婚,那太不值了。每个人都只有一生,在忍让和痛苦中渡过,太苦,孩子是可以正面引导的,有许多单亲家庭的孩子是很优秀的。
我不赞成为了孩子维系婚姻。.
作者: doveiii    时间: 2007-11-1 12:33

昨天说过,您适合独过。
果真如此!.
作者: 小泡妈    时间: 2007-11-1 12:35

前途光明!.
作者: huaqiong    时间: 2007-11-1 12:38     标题: 回复 12#hml 的帖子

为房子离婚的人不少,不过,要了房子不要儿子的实在少见.大多数人是房子,儿子我都要..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7-11-1 12:38

在楼主的前一帖子里,基本持支持态度
现在看到你这么快就了结了,真是佩服,性格上的差异、价值取向的不同,在生活中是积极进取还是消极应对,对相伴一生的双方来说,真是太重要了。为了孩子,为了面子,隐忍不决,内心的痛苦能向谁诉说?果断离婚并不为过。
所以顶楼主的勇气
只是---
劝楼主解决好孩子的问题,孩子爸爸这样的人,带不好孩子的,老公可以换,孩子没有错啊,孩子还小,你条件好,有抚养能力,人生积极,还是你带的好。那样的爸爸,能给孩子什么啊?不敢想像。

[ 本帖最后由 MINGMM 于 2007-11-1 12:39 编辑 ].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7-11-1 12:38

不理解,不理解  还是不理解。
原来以为是为了孩子过的更好,现在好象只是为了自己。

有了房子又怎么样呢
不是说不能离婚,但要为孩子多想想.
作者: VanVanMM    时间: 2007-11-1 12:42     标题: 回复 14#peteryang 的帖子

我同意这位爸爸的话,给个好评.
作者: 小邦妈    时间: 2007-11-1 12:43

LZ,你是一个自私冷漠的母亲

[ 本帖最后由 小邦妈 于 2007-11-1 12:48 编辑 ].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7-11-1 12:57

LZ好好安排一下自己的生活。

将来孩子长大了会理解的。 有些MM们说宁愿不要房子也要孩子,那个是气话,根本不现实。 只有LZ自己过得开心快乐,才能孩子带来快乐。

两个人已经不相爱了,也没有共同生活的基础了,离了倒是件好事情。 .
作者: 歆晴    时间: 2007-11-1 13:02

引用:
原帖由 小邦妈 于 2007-11-1 12:43 发表
LZ,你是一个自私冷漠的母亲
不同意!难道为了孩子就要牺牲自己一辈子?.
作者: 爱咪咪    时间: 2007-11-1 13:17

LZ是个想的开的人!.
作者: 禹儿妈妈    时间: 2007-11-1 13:26

引用:
原帖由 阳阳的好妈妈 于 2007-11-1 12:57 发表


 只有LZ自己过得开心快乐,才能孩子带来快乐。

两个人已经不相爱了,也没有共同生活的基础 ...
严重支持!!.
作者: liuy818    时间: 2007-11-1 13:27     标题: 回复 1#hml 的帖子

看了你的贴子,觉得你们没感情了离婚倒是正常的,而且你的前夫确实没有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只是不能理解你不要孩子.即便你前夫想要也不能给他,这么小的孩子肯定是跟着母亲对他的成长更好的..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7-11-1 13:29

引用:
原帖由 小邦妈 于 2007-11-1 12:43 发表
LZ,你是一个自私冷漠的母亲
太片面了,非得逼着LZ和前夫不开心地过下去才叫不自私? .
作者: aug_lily    时间: 2007-11-1 13:29

這樣也是離婚的理由﹐還談什么夫妻感情﹐患難與共﹐看來現在的婚姻都是條件交換
如果你的老公過兩年發了﹐還能找到20歲的年輕小mm﹐
樓主為什么就不能想辦法解決問題呢﹐離婚就沒有煩惱一開二淨了嗎
就算不為了孩子﹐為了你自己﹐離婚就是最好的選擇嗎
個人想法﹐但離不離還是你自己的事﹐別人無權發問﹐我只想說﹐即使你再結婚或永遠不再結婚﹐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不可能一帆風順﹐二婚關系更復雜更難處理.
作者: 小邦妈    时间: 2007-11-1 13:36

引用:
原帖由 阳阳的好妈妈 于 2007-11-1 13:29 发表



太片面了,非得逼着LZ和前夫不开心地过下去才叫不自私? 
倒不是这个意思,看过以前的贴子,知道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但是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实在难以理解.
要房子,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周末看看就可以了,这么的轻描淡写.何况孩子才小一?
还有一个不理解的问题,前夫没房子,前夫的父亲还不知道如何安置,就把孩子给前夫了,让他们祖孙住哪里?
是我片面吗?.
作者: cindy    时间: 2007-11-1 13:49

引用:
原帖由 doveiii 于 2007-11-1 12:33 发表
昨天说过,您适合独过。
果真如此!
.
作者: 小邦妈    时间: 2007-11-1 13:50

还有一点没明白,离婚拿房子的一方是不能再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了吗?.
作者: 蓬蓬草    时间: 2007-11-1 13:52

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作者: 多多妈    时间: 2007-11-1 13:54

LZ真是有着主宰自己生活的勇气,佩服。

自己觉的真的不能为了孩子舍弃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支持一下。.
作者: loveneverdies    时间: 2007-11-1 13:56

引用:
原帖由 小邦妈 于 2007-11-1 13:36 发表


倒不是这个意思,看过以前的贴子,知道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但是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实在难以理解.
要房子,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周末看看就可以了,这么的轻描淡写.何况孩子才小一?
还有一个不理解的问题,前 ...
是孩子爸争取的,不是LZ放弃的。.
作者: 会跳舞的黄叶儿    时间: 2007-11-1 14:02

引用:
原帖由 MINGMM 于 2007-11-1 12:38 发表
在楼主的前一帖子里,基本持支持态度
现在看到你这么快就了结了,真是佩服,性格上的差异、价值取向的不同,在生活中是积极进取还是消极应对,对相伴一生的双方来说,真是太重要了。为了孩子,为了面子,隐忍不决, ...
同意!.
作者: 杰妈妈    时间: 2007-11-1 14:03

即使房子再大,一个人住有什么意义呢?
至少应该把孩子争取过来的,一定要争取的..
作者: 畅宝儿妈妈    时间: 2007-11-1 14:17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要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LZ到这里来想必也是想感受一下WW的温暖,如果不同意的话完全可以走过路过,别对她的品质定性嘛。
如果家庭里充斥的永远只有冷淡和争吵,对于孩子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既然不合适就像脚上穿了一双不合适的鞋子,难道一定要凑合吗?对于孩子的处理我也觉得欠妥当,跟着这样一个父亲不知道会怎样,所以说LZ要考虑一下这样做是否合适,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很重要。.
作者: 臭小子妈妈    时间: 2007-11-1 14:36

作为母亲,可以没有一切,但不能没有孩子.哪怕每周能接过来.

人各有志,或许,女人也应该为自己考虑.离婚也可以理解,但监护权放弃,不能理解.

但如果换做我,我会为了孩子放弃一切,讨论一切的基础,是要有孩子,包括监护权,包括每天给孩子准备早饭的权利,每天决定孩子穿多少衣服的权利,每天晚上给孩子盖被子的权利........
作者: 依旧非凡    时间: 2007-1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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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婕妈    时间: 2007-11-1 14:38     标题: 回复 14#peteryang 的帖子

非常同意这为爸爸的看法.
LZ的确是个要强的女人, 看不出LZ对前夫的感情, 曾经是相爱的人, 竟会走到这个地步,为房子离婚,值得吗?是现代社会的进步,文明的体现, 还是人抵不过物质的诱惑?
其实内心的平静,安逸.比房子,票子更实在更安全.
还是要祝福LZ幸福,找到自己的方位,做个好母亲!.
作者: felix的娘亲    时间: 2007-11-1 14:40

LZ离了也就离了,开始新的生活吧.孩子的问题,每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先顺其自然吧.大家只是根据自己的看法去评判一个人是片面的.我觉得LZ还是很有魄力的,做事干脆利落,今后的生活也一定能把握的很好.虽然我现在过的比较幸福,但我一直觉得要离,就别拖泥带水的,如果我有过不下去的那天,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就要自由,看看到底谁会后悔.支持你!开始新生活吧..
作者: cicici    时间: 2007-11-1 14:50

其实房子的问题只是一个例子说明双方的不适合。其实有的婚姻的确是彼此不再适合了,对于没有爱,不合适的婚姻我是坚决主张离婚的。离婚有时是更人性的选择,尊重更多人的自我,事实上离婚对双方可能会是一件好事。如果双方都爱孩子,是可以把给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难以想象一个不快乐不幸福的母亲如何带给孩子健康的心态。而经济独立,有思想,有健康心态的单身妈妈也是可以养大孩子的。克林顿也是来自单亲家庭的。
我的理论是只有妈妈幸福了,孩子才可能更幸福,你才可能给孩子更好更多的。
每个人的家庭是不同的,不要总是遵循自己的道德标准去给出任何建议别人应该如何如何。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做到设身处地理解他人的。我到觉得搂主是个有想法的人,相信搂主会过得更快乐。相信楼主对孩子也会负责的,对孩子的爱是不会改变的即使不能每天见到他。.
作者: 卡卡MM    时间: 2007-11-1 14:58

LZ真是干脆利索!房子是你们离婚的导火线,其实你们夫妻两的人生观,价值观,处事作风已经有了太大的差异,平时里琐碎的争吵已经磨灭了最后的爱情和亲情,分手未必是坏事!
虽然不理解LZ的很多做法,但就像前面MM说的,旺旺是个大家庭,在此祝你幸福!更祝你儿子幸福!.
作者: 瑶归庭院    时间: 2007-11-1 15:13

想不通啊,孩子和前夫还有前夫的爹住哪里去?
你忍心看着孩子和他们折腾吗?.
作者: 晴沛    时间: 2007-11-1 15:16

支持LZ
不为房子离婚, 可为了房子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事天天不开心,还不如离婚呢。要我也离
祝福LZ.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07-11-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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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晨辰妈    时间: 2007-11-1 15:57     标题: 回复 51#千零 的帖子

同意的。为了孩子凑合婚姻,我不同意,孩子的人生很重要,自己的人生也很重要。毕竟还有半辈子要活呢,为了孩子太过委屈自己,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呢!!不过如果前夫真的那么穷的话,对孩子有点不妥,住到奉贤去,对孩子的教育不好呀。如果自己的经济宽裕的话,建议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安排!!!.
作者: Sour886    时间: 2007-11-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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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r886    时间: 2007-11-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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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奶昔妈妈    时间: 2007-11-1 16:21     标题: 回复 20#doveiii 的帖子

非常同意。

房子要换大,为什么心胸不换大?感觉LZ是脑子极清爽可也是极物质自私的人,这个婚姻还是自己冷静地选择的,只是对前夫的单位关系预料错了,这是离婚的理由吗?如果没有你平时斤斤计较房子是谁买的,两人的关系会成现在这样子吗?对儿子的态度还真让人不理解。

所以只能独过,不然结一百次婚一百个下场都一样。.
作者: 我家小贝    时间: 2007-11-1 16:24

我不明白, 没有老公, 没有儿子, 一个人要住200万的房子干什么, 这样就会快乐吗? 儿子也许会和你越来越疏远, 那倒底是失去的多还是得到的多呢?.
作者: Qiqi-Ma    时间: 2007-11-1 16:25

孩子遠比房子重要得多了.既然LZ的LG是這樣的人, LZ又怎肯把孩子留給他 (如果還愛孩子的話), 難道不怕一个心智健康的男孩子從此被毀了? 實在是不理解, 既然如此, 何必生小孩..
作者: 一一妈妈    时间: 2007-11-1 16:27

孩子是前夫绝对不肯,法院判给他的吗?

我能理解LZ选择离婚, 可儿子带这么大了, 有点舍不得啊 。

LZ不是在怄气吧,感觉你们将来还可能会复婚的。.
作者: 澄汁妈妈    时间: 2007-11-1 16:33

为了谁付出多少而离婚,这个理由有点真的说不过去,说实话LZ不适合结婚 ,现在这样离婚自己过,到是不错的办法,只不过你真的会幸福吗?真的会过的比以前好吗?这个是未知数.
作者: 不知对错    时间: 2007-11-1 16:45     标题: 特别支持LZ.

我很明白LZ的心情,多年的努力和让步只是逼着自己一步一步放弃,爱情不是一个人努力就行,婚姻不是一味的委屈求全就能幸福, 哭泣解决不了问题,只有自己活得更好了,才能让爱的人也幸福.暂时的放弃孩子不是因为不爱,也不是找借口,只是爱有很多形式..
作者: 妈宝妮妮    时间: 2007-11-1 16:53

如果没有爱的婚姻还不如不要.这种没有责任心,自私的丈夫还不如没有,丈夫的关衔有什么用?
如果是我,孩子房子肯定都要,一个也不放!孩子是妈掉下来的肉,只有在身边才放心..
作者: 大音无声    时间: 2007-11-1 16:54

引用:
原帖由 奶昔妈妈 于 2007-11-1 16:21 发表
非常同意。偶从来不喜欢对别人的做法枉加指责,这次摒不牢了

房子要换大,为什么心胸不换大?感觉LZ是脑子极清爽可也是极物质自私的人,这个婚姻还是自己冷静地选择的,只是对前夫的单位关系预料错了,这是离婚的理由吗?如果没有你平时斤斤计较房子是谁买的,两 ...
同意。非常不解楼主对自己孩子采取的做法 离婚与否跟你个人有关,但很明显孩子在你的处理下受到了伤害 为人母亲的人啊,你买大房子只是考虑自己舒服,那你结婚干啥.
作者: 洋洋妈咪KING    时间: 2007-11-1 17:19

如果真的只为了房子,就打破一个“家”,有点本末倒置吧?
偶总认为,夫妻间不值得为了“钱”吵架。也许阿Q(偶也是穷人),但钱是人挣的,房子是人住的。为了房子就让儿子没有完整的家?LZ估计赌气中呢。
哎,如果,钱和房子本来就只是维系这个家唯一的联结了,那离就离了。祝福LZ一切都会更好。.
作者: hml    时间: 2007-11-1 17:38

并不是离得爽快了,只是事情已经迫在眉睫的了,谁又愿意讨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呢,放在心里是很久了,不是因为到了最后一步,一直都想为前夫保持似乎他是一个非常的好男人的形象.

我是HALF上海人,HALF东北人.
其实我的前夫已经过了最辛苦艰难的时候了,他现在已经是开始收获了.不过,能够共患难,不能够共享福,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并不是我不爱孩子,我对自己爱孩子有足够的信心,但对前夫爱孩子并没有信心,所以前夫要抚养孩子,我没有异议,至少在现在他愿意爱孩子的.让孩子知道他没有被抛弃,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处理好的话,小朋友应该也能健康成长,只要父母不在小孩面前互相指责.

如果将来小孩长大,告诉他父母因为房子,因为怎样赡养老人而离婚的话,小孩一定会觉得不能理解.但是如果告诉他,我是因为自己的付出并没有得到爱的回报,没有得到关心的话,也许他就能够理解了.父母爱子女一般是不途回报的,可是爱一个男人,却需要他回报爱给我,如果收不到他的爱,感觉不到他的关心,我怎么再能够凭空的再爱下去.

一生还没过完,我也不能肯定自己到底是对是错,咽不下这口气呀..
作者: 芥末鱼片    时间: 2007-11-1 17:38

你到底想要啥?.
作者: 疙瘩    时间: 2007-11-1 17:40

在楼主的文字中谈到自己丈夫的时候,哪位妈妈曾经看到过一个“爱”字?或者涉及到感情的字眼?
通篇就是房子,钱,好处!
旺网上的妈妈们太温情了!自己充满了爱心,就以为人人都如此。
不过,不论楼主如何,还是祝你走好!首先实现你眼前的目标:得到一所大房子。.
作者: kathy_tang    时间: 2007-11-1 17:44

无语。.
作者: 疙瘩    时间: 2007-11-1 17:46

因为你有房子,你屡次赶丈夫,这是爱么?
如果你的丈夫有大房子,有超过你的收入,你又会如何?
共患难?这个词从楼主嘴里说出来,真有点可笑。
还是象千零所说,坦然好了。.
作者: 花间    时间: 2007-11-1 17:46

LZ跟前夫的问题本质上不房子的问题。一个要买小农屋,一个要住市区房,这两个人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面是不同的,对生活的追求也是不一样的。夫妻之间,地域、文化程度、家庭出身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两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对价值的取向是不是一致,所谓之“门当户对”,背后也不过是相似家境、学历的人在这些方面比较容易取得一致。既然LZ跟前夫有本质性的分歧,离婚也许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
至于孩子,既然结婚的出发点不是孩子,孩子也不应该成为婚姻的唯一黏合剂。我看楼主跟前夫沟通得不错,对孩子也有安排,只要让孩子能够体会到父亲、母亲是爱他的,他们分开了只是因为不能爱对方而已,孩子还是能够得到快乐和幸福的。勉强保持的婚姻,让孩子暴露在一对已成怨偶的父母之间,未必是对孩子最佳的选择。
另外再多一句嘴:要买一套200W上下的房子就说LZ物质,太偏激了吧。就因为前夫看中的房子是10W的,她看上200W的,有差距,就物质了?人对舒适生活的追求永远都不是错误,只要他没有采用不合法的、损人利己的手段,就应该得到尊重。.
作者: hml    时间: 2007-11-1 17:58

如果他爱我,他应该同我共同经营我们的家,我们应该一起追求更好的生活,更大的房子自己住,没有任何理由去买农民房,等着升值.

如果他爱我,他应该考虑到我们的小房子,公公来住是很不方便的一件事情,而不是公公去乡下住的话,他没有面子.如果的确需要人照顾了,那肯定是不行,但现在轻手厉腿的.

如果他爱我,他会让我觉的为他付出一切都心甘情愿.
但是,但是,当然爱是相互的,他也许也觉得我太冷静了,没有爱他足够多.
大家就当是个故事,一个难辨是非的故事,也许多少年后,我会在这件事中,感到自己的幼稚与无知与无礼,但暂时,是坚持自己没有任何错的..
作者: 疙瘩    时间: 2007-11-1 18:04

引用:
原帖由 芥末鱼片 于 2007-11-1 17:38 发表
你到底想要啥?
个人揣测:一个既有名牌博士文凭又有高收入的丈夫,最好是自己已经有了房子的主。
只有文凭,没有房子,更兼钞票不多的,是要被楼主往外赶的。.
作者: Recy妈妈    时间: 2007-11-1 18:18

还是不太理解楼主啊。.
作者: 杰妈妈    时间: 2007-11-1 19:07

如果已经尘埃落定,大家就不要再对LZ"批评".
无论谁碰到离婚这样的事,心里肯定不舒服.
大家该说的都说了,让她静一静吧.
祝福LZ,以后拥有美好的新生活..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7-11-1 20:43

引用:
原帖由 hml 于 2007-11-1 17:58 发表
如果他爱我,他应该同我共同经营我们的家,我们应该一起追求更好的生活,更大的房子自己住,没有任何理由去买农民房,等着升值.

如果他爱我,他应该考虑到我们的小房子,公公来住是很不方便的一件事情,而不是公公去乡下住 ...
支持你,女人比男人现实,女人比男人更需要安全感,这是规律
而男人以事业为幌子,低低头慢走多少年,又反对女人的魄力,又不作爱的回报---不只是物质的。又什么好?
情商低下,不适应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思维转变、价值观转变,二人已经不合拍了,离了也许对双方都好
真欣赏楼主的果断
再说一遍,你碰到了一个这样的丈夫,但是你并不是唯一的,在高校圈里,这样的人不少,而你有勇气与过去再见,是难得的,祝福你,更祝福你照顾好自己的儿子.
作者: 成mm    时间: 2007-11-1 20:56

lz非常非常的现实,令人不得不佩服
不过我可舍不得孩子跟着不太负责的爸爸,什么都可以重新建立,唯有孩子的童年无法逆转,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自己“咽不下这口气”而让孩子冒险的.
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7-11-1 21:18     标题: 我刚从外地回来,就看到这个消息

说实话,我是非常惋惜,尽管我是非常能够理解你的处境的.
尽管你说自己是一个很物质的人,可是在我眼睛里面,其实你仍旧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其实你只是需要前夫少许的安慰和理解,可是大概你失望了.
不过我仍旧觉得你们太过于轻率了,如果说两年前,假如你问我,碰到类似的情况,我会如此做,那我的选择是和你一样的.可是两年后,我觉得这个选择已经变了.
希望你们经过一段时间,冷静的考虑,也许事情会有所转机.
人都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真正懂得什么是最值得自己珍惜的..
作者: Derek妈妈    时间: 2007-11-1 21:26

在LZ貌似坚强的语句中,我看到一颗遍体鳞伤的心。当一次次爱情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经济上的安全感就成了女人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

对儿子的安排,我相信LZ有自己的理由。LZ也说了,如果真的LG照顾不好孩子,LZ会接过抚养权的。

以后的日子,一切走好!.
作者: 仙女姐姐    时间: 2007-11-1 21:49

也许楼主还有话没说,这只是暴发的一个事而已
也许楼主有不想说的话,楼主,支持你, 婚姻是自己的事,过的怎么样自己知道
没有人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的,只是迫不得已
没有一个人从一开始就愿意离婚的
也没有人是想离婚而结婚的
抱抱楼主.
作者: 和你在一起    时间: 2007-11-1 22:21

放松心情,好好生活
婚姻制度是个历史性的东西,等到你孩子长大的时候,他不会觉得爸爸妈妈离婚是件大不了的事情。
真诚地对待自己,才能有能力真诚地对待身边的人。
好好生活!不要辜负自己做的抉择。.
作者: big美人    时间: 2007-11-1 22:58     标题: 不要责怪LZ是冷漠的妈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喜好!自己觉得好的别人不一定觉得好。
所以,我觉得LZ没什么,只是勇敢的选择了真诚的面对自己而已。
很显然,LZ和前夫的价值观完全不同,对幸福的诠释也不同,说白了就是没有共同的追求!而且谁也无法说服对方。

道不同不相为谋。很简单的道理~
至于孩子,还是看他更赞同谁的观点,将来自由选择的比较好,已经这样了,除了感到抱歉以外也没别的法子。关键是离婚后两人对孩子的关心不要打折扣,处理好的话,其实是好事!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是这样说的吗?.
作者: seagulsee    时间: 2007-11-1 23:27     标题: 找找问题

lz既然买得起200万的房子,为什么不能给公公买个20万的小房子住呢?这样lg会对你刮目相看的,其实产权还是你的,又没有什么损失,窃以为家庭和谐的关键是家庭主妇。我承认lz大概是个坚强、干练、独立的女性,但是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隐形的,长久的,到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同意上面家长的意见,家都没了,要那么大房子干什么?既然你心里清楚对lg对孩子的爱没信心还把孩子放在那里是不是欠考虑,人要争口气是对的,但是要看对象,和至亲的人斗气是没意义的。我和老公住过15平方的筒子间,条件非常简陋,但是现在充满的甜蜜的回忆,现在偶尔我们还会半夜开车到围墙外面,远远的望着那扇小窗,想向你们当初肯定也过过那种辛苦却甜蜜的日子,如今生活好了,又没有第三者,怎么还会离婚呢?其实房不在大,有人则灵,家不再富,有爱则馨。共同把儿子培养好,还要给他留房子吗?把钱拿出来教育孩子,出去旅游,支持老公,你可否试着对老公降低要求就不会那么累了。我是东北人,跟lz一半老乡情谊,希望lz认真考虑,你们不应走到这一步吧,完美的人是没有的,你还能找到比他更好的吗?.
作者: 猫猫妈妈    时间: 2007-11-1 23:27

引用:
原帖由 Derek妈妈 于 2007-11-1 21:26 发表
在LZ貌似坚强的语句中,我看到一颗遍体鳞伤的心。当一次次爱情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经济上的安全感就成了女人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

对儿子的安排,我相信LZ有自己的理由。LZ也说了,如果真的LG照顾不好孩子,LZ会 ...
感觉LZ也是很不容易一路这样走过来,珍重,也祝福你.
作者: 快乐生活小乐乐    时间: 2007-11-1 23:44

我支持楼主的决定,能够感受到平铺直叙的语言下的痛、失望与无奈,
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我祝福楼主。.
作者: didifly    时间: 2007-11-2 00:18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作者: 天尧妈妈    时间: 2007-11-2 08:34

你已经了离婚了,但我仍要对你说,让老公拿出实际行动爱你,有时也是需要培养的,你可以提出要求的。这种要求可以从简单的慢慢升级到复杂的,渐渐的他会养成好习惯!.
作者: 奶昔妈妈    时间: 2007-11-2 09:22

不是因为要200万的房子才说LZ物质自私的,看看她的字里行间在钱的问题上和老公计较得不是一眼眼,最后服从了自己的愿望,把老公甩了,把家拆了。

Listen to your heart 这句话对站在十字路口做决定的人来说是很中听的,但借着这话只为自己着想的人是不被尊重的。放纵自己个人欲望——物质的欲望,情感的刺激,性的满足,逃避义务的人到头来的日脚不是 lonely 而是 miserable,上帝是公平的。.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7-11-2 09:22

引用:
原帖由 seagulsee 于 2007-11-1 23:27 发表
lz既然买得起200万的房子,为什么不能给公公买个20万的小房子住呢?这样lg会对你刮目相看的,其实产权还是你的,又没有什么损失,窃以为家庭和谐的关键是家庭主妇。我承认lz大概是个坚强、干练、独立的女性,但是离婚 ...
说的有道理,也是真心为楼主思考的
不过我理解楼主,可能是脾气比较急的、性格比较硬、责任心比较强的,良心未必坏的,这样的人往往出力不讨好的。心态就会越来越坏,唉.
作者: 君子茉莉    时间: 2007-11-2 09:25

通篇都没有说到:如果你爱他。。。。。。;如果你爱他。。。。。。。;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只能说: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她)的命运!.
作者: vic妈妈    时间: 2007-11-2 09:26

我LG说过一句话,每天都在想着自己付出多少,其实本身这人就很自私,其实和丈夫之间的沟通也需要技巧的,也要有方法北方男人的确是这样,在他们的父母上面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如果你换一种方法和他沟通可能结果会不同,我们生活着很多时候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为目的,因为我们是人,活着不容易!.
作者: 会跳舞的黄叶儿    时间: 2007-11-2 10:03

LZ的选择还是很能理解的。毕竟很多女人是为了让人疼,让人爱才选择了婚姻,有了婚姻再有的孩子。没有可愉悦的家庭生活,是可以放弃婚姻,就是太苦了孩子。真的,同情LZ,更可怜孩子。希望LZ以后有机会能要回孩子。.
作者: 铭轩妈妈    时间: 2007-11-2 11:00

爱是需要回报的。如果在一个人的身上已经丝毫感受不到爱,甚至责任都没有了,这样的离婚再要说什么爱不爱的,太矫情了。LZ很现实,现实没有错
现在离婚孩子大多数都是归妈妈抚养,也因此有很多不公平的事。这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但不意味着妈妈放弃抚养权就一定是没有责任,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7-11-2 11:05

引用:
原帖由 花间 于 2007-11-1 17:46 发表
LZ跟前夫的问题本质上不房子的问题。一个要买小农屋,一个要住市区房,这两个人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面是不同的,对生活的追求也是不一样的。夫妻之间,地域、文化程度、家庭出身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两个人对生活的 ...
非常同意!.
作者: kavin_gu    时间: 2007-11-2 11:18

既然离了,就要活得更精彩!.
作者: sunnysh    时间: 2007-11-2 11:30

主要还是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的差异!

祝福LZ!!.
作者: zmin28    时间: 2007-11-2 12:00

有人因为没有房子不结婚,当然也会有人因为房子离婚.
夫妻想法不同,在一起也会痛苦的,离婚未必不是一件坏事.此事因人而异.
我判断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还爱不爱对方,还愿不愿意为家庭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
作者: tracy2006    时间: 2007-11-2 12:1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shineyale    时间: 2007-11-2 12:47

“也许多少年后,我会在这件事中,感到自己的幼稚与无知与无礼,但暂时,是坚持自己没有任何错的.”

一个婚姻结束了,多少令人惋惜,因为当初谁都怀着美好的憧憬,但既然它结束了,也未必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楼主是个勇敢、敢担当的人,祝福你!

我妈常说,千金难买亲生子。你前夫未必对你没有怨言,也许忍不住当着孩子面诋毁你。看过那个案例,爸爸不上班,也不让孩子上学,自己在家教孩子,那个小孩看见妈妈就逃,原来与妈妈一起的快乐生活,都变成恐怖的回忆。我看那个小孩——完了。

希望你别错过了与宝贝的亲子关系。.
作者: million    时间: 2007-11-2 16:02

离婚后下班回到家,住着大房子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楼主不觉的有点凄凉吗

[ 本帖最后由 million 于 2007-11-2 16:11 编辑 ].
作者: stephaniell    时间: 2007-11-2 16:10

这种形成虚设的婚姻,不要也罢..
作者: 萱儿妈妈    时间: 2007-11-2 16:37

引用:
原帖由 花间 于 2007-11-1 17:46 发表
LZ跟前夫的问题本质上不房子的问题。一个要买小农屋,一个要住市区房,这两个人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面是不同的,对生活的追求也是不一样的。夫妻之间,地域、文化程度、家庭出身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两个人对生活的 ...

有些事情除了当事人,旁人是难以说清楚的,房子也许只是导火索。LZ有些做法(诸如把LG往外赶)我并不赞同,但既然已经离了,好好生活下去才是重要的,为自己,也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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