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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6 21:24     标题: 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今天我出了起交通事故。
我在一条小马路机动车道上,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非说我的前轮压到他的脚背了。
如果真的压到的话,我估计他的脚背怎么也得骨折了吧。
但是那个老头站的好好的,跟我理论了半天。
我打了110,警察居然说我全责。


当时围观的人超级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所有群众都知道老头最终的目的是钱,所以都跟老头说,没事的话拿点钱回家算了。
结果我给了老头三百元,双方在事故单上签字,才结束了这起莫名其妙的事故。

我觉得,自从那个交通法出台以后,
开车的人才真的是弱势群体。
也不知道人大那批人脑子抽的什么风,
定出这种让天下人看不懂的法规来。.
作者: charles妈妈    时间: 2007-6-18 16:19     标题: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你看他鞋子上有没有印子啊,如果碰到了总归要留点痕迹的吧.JC也不会就这么根据一方之词就下结论吧.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8 16:52

引用:
原帖由 charles妈妈 于 2007-6-18 16:19 发表
你看他鞋子上有没有印子啊,如果碰到了总归要留点痕迹的吧.JC也不会就这么根据一方之词就下结论吧
白色旅游鞋,一点印子也没有的。
但是警察叔叔在事故单上写的就是我全责,他无责。
警察也说没办法,
只要是车和人之间的事故,
都是车全责。.
作者: cindy    时间: 2007-6-18 23:38     标题: 回复 #3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上次我也擦到个人,我以为我要负责的,想给他100元了事,结果警察叔叔来了,说他全责 后来为了让车进保,就写成我全责,经常叔叔还要那老头谢谢我呢 .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9 02:04

啊?
不会吧!
现在就算在车道画的很清楚的大马路上,
机动车跟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就算机动车本身无责,也要37开的。
更加别说没画线的小马路了。.
作者: 去远方    时间: 2007-6-19 08:42

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
作者: 菲比寻常    时间: 2007-6-19 10:13

唉,听说就算你车停着,有人往你车上撞过来,也是你全责 真不知道这个政策怎么会这样
保护弱势群体是应该的,可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呀.
作者: VanVanMM    时间: 2007-6-19 11:45     标题: 回复 #7 菲比寻常OLD 的帖子

严重同意
现在不允许按喇叭后,自行车都比汽车凶猛,早上遇到一辆自行车逆向行驶,老远就朝我冲过来,有种拼命的感觉。算了,我还是减速让他吧。 .
作者: 佳年华MM    时间: 2007-6-19 12:33

引用:
原帖由 06jj 于 2007-6-19 08:42 发表
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呵呵,好主意,跟你一起去撞去。不过这个撞也要讲点技巧,不能把自己真的碰伤了,那不是倒贴大出血啦? .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19 12:40     标题: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你太好欺负了。难怪警察叔叔要欺软怕硬。他也看准你们这些开车的人愿意付些小钱息事宁人。

要我,就让他去我指定的三甲医院拍片。有事算我,没事拍片费自己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如果我不服,我就一定上诉。在行车道上,至少责任对半。你全责,不可能的。.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19 12:51     标题: 回复 #1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恩,这也是我的方法。
警察首先要协调,你可以不接受协调,也不垫付资金,让他去出验伤证明,然后起诉,最后,如果法院判你输,再行赔付。
这个就是麻烦,而且好象比较冷血哦,对老年人~
但如果他是恶意的~~.
作者: 番茄炒蛋    时间: 2007-6-19 13:28

你是新车吧,看你6月10日还在选车呢。老头肯定欺负你是女同志在敲诈你。.
作者: 小龙女菲菲    时间: 2007-6-19 13:29

上次LG开车去昆山,车子转弯的时候,车尾被一部摩托车撞了,不算严重,明明是摩托车主的全责,还要陪他去医院拍片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又提出要500元,来处理的JCSS是认识的,又怎么样,好象已经是惯例了,.
作者: 大可丫    时间: 2007-6-19 13:31

LZ 消消气。
现状就是这样的,我第一次碰到这事也不能接受。在金陵路和一横冲直撞的助动车相撞,我的车头撞坏了点,有协管在场,也说是那人不好。结果JC来了,悄悄对我说,“你承认是你的责任,保险公司会赔你的,如果是骑车人的责任,骑车人不会赔你,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你的。你说怎么处理好?”我想了想,说:那就算我的责任好啦。 最可气的是,马路上还有一帮人帮那人说话。
回来讲给LG听,LG看了JC的处理单说,那肯定是你不好以,否则为什么写你全责呀。我是有理说不清呀。
“恶人”有恶报,一个月前,LG也和助动车磨擦了一下,这次他终于以身试法,没声音了。.
作者: 小糖果他妈    时间: 2007-6-19 13:39     标题: 回复 #7 菲比寻常OLD 的帖子

是的,4月29日我LG就碰到这种事情,那天下雨,他进公司小转,看到自行车还在蹿他就停在那里等,结果有一辆助动车,开车人一只手上拿了一叠快递,一只手开助动车,结果刹车刹不住撞到我老公车后摔倒地上,手臂骨折,打了一根钢针,已经赔了1w3q多,到现在还没有结案,跟jc叔叔理论,他说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只有是机动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全责.
作者: 草根    时间: 2007-6-19 13:58

前两天下大雨,我车开在小马路上,为避让对面开过来的卡车,减速慢行,后面一辆助动车就撞上了我的后保险杠.我下车跟他理论,那个死男人两手一摊说:反正我不赔的,你去打110好来..我打电话给LG,LG说:你别跟他吵了,警察不会帮你的, 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还是叫了警察.
结果就不用说了,跟大家一样倒霉,钱没有赔到,还被两个死男人训了一顿(骑助动车的和警察). 我当时那个气啊.... .
作者: charles妈妈    时间: 2007-6-19 14:20     标题: 回复 #16 草根 的帖子

消消气,消消气.为了车子能进保,看来只能倒霉认自己全责了..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19 15:08

“...马路上还有一帮人帮那人说话 。”
这个最可气!
破财也就算了,开了这车就做好了准备。为了进保,我无责也写个全责也就算了...
围观的喜欢看个热闹,是非不分也就算,我们都忍了..
可这种围观带敲边的,警察也冷言说你拎不清增加他工作量的事~~~实在~~~无语~~.
作者: 草根    时间: 2007-6-19 15:51

我没承认全责,骂了两句就开车走人了,其实最气那个JC,不但不帮我,还总是很不耐烦地说:女同志侬快点呀,我后面还有很多报警电话来。。。
回去擦干净查了一下,共3处刮痕,其他轻伤可以打蜡处理掉,喷个后保险杠不知道要多少钱,买支补漆笔补补算了,这叫什么世道!记得小时候路上车不多,我爸带着我骑自行车,还关照我说,自行车千万不要碰那些私家车,碰掉一点点漆要赔很多钱的。。。.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19 16:10     标题: 回复 #19 草根 的帖子

现在你爸肯定说,私家车千万不要被那些自行车碰到,不但漆会被碰掉,还要赔很多钱的....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9 17:06

引用:
原帖由 番茄炒蛋 于 2007-6-19 13:28 发表
你是新车吧,看你6月10日还在选车呢。老头肯定欺负你是女同志在敲诈你。
老头肯定是有敲诈嫌疑,
车是老公的,不新了。
再说根本没有碰到他,非说我前车轮从他脚背碾过,
然后坐我车头上。
真是气死人!.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9 17:09

咦?
我这个帖子很烂吗?
居然有个差评以刚.
作者: jane.qu    时间: 2007-6-19 17:32

引用:
原帖由 一涵妈妈 于 2007-6-19 17:09 发表
咦?
我这个帖子很烂吗?
居然有个差评以刚
阿拉马上顶一计!应该有好评了!.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9 17:35

引用:
原帖由 jane.qu 于 2007-6-19 17:32 发表


阿拉马上顶一计!应该有好评了!
  
开心。
亲一记
.
作者: minner_vertex    时间: 2007-6-19 17:37

现在开车是越来越难了,真不知道这帮JC是在干吗的,欧姆还大把大把交纳税款,真是白白浪费。.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19 17:43

哼,说开车的是弱势群体,那数着信号灯,踩着斑马线过街的行人算什么?

有几个会在前方是红灯,人行绿灯亮着有行人过街的情况下减速右转?

天,连前方红灯左转都不停车的司机一大把的情况下,我怎么敢奢望这些右转的车停下来等我走过去?虽然距对面只有四五步一个车身的距离。

这些车有从我迈出的脚面上轧过去的可能,无奈,我只能停下来请他们先转。忙啊,这群人!因为我走路,所以我比较不忙;我也害怕被撞,所以我得把属于我的那几秒过街的时间让给这些人。.
作者: yuye    时间: 2007-6-19 18:42

引用:
原帖由 minner_vertex 于 2007-6-19 17:37 发表
现在开车是越来越难了,真不知道这帮JC是在干吗的,欧姆还大把大把交纳税款,真是白白浪费。
.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19 19:38

引用:
原帖由 beta 于 2007-6-19 17:43 发表
哼,说开车的是弱势群体,那数着信号灯,踩着斑马线过街的行人算什么?

有几个会在前方是红灯,人行绿灯亮着有行人过街的情况下减速右转?

天,连前方红灯左转都不停车的司机一大把的情况下,我怎么敢奢 ...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我是肯定让行人先过的。
1.行人是按照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不是红灯亮起时依然是川流不息。
2.后面的车子跟我有一样的觉悟,而不是一个劲的摁喇叭催我(现在估计没人摁喇叭了)

其实要说遵守交通规则,我觉得开机动车的绝对比走路和非机动车的要多的多。.
作者: 狗儿妈    时间: 2007-6-19 20:25

现在有人专门撞车欺诈钱,真是很好的一个谋生手段。.
作者: smilinge    时间: 2007-6-19 21:30     标题: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人车相撞,就算行人全责,也是开车的掏钱;jc开出全责单子, 车子就可以进保了.算了吧.
新交法保护那些违法的无赖,只好自己当心点了..
作者: 元元妈    时间: 2007-6-19 22:54

引用:
原帖由 06jj 于 2007-6-19 08:42 发表
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是有人专干这个的..
作者: 小眼睛的爱好    时间: 2007-6-19 23:04

我们家门口还要吓人来.因为靠近郊区,所以集卡多的来,你说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我们不敢碰,集卡我就更不敢碰了,而且那些集卡司机野蛮的不得了,我穿马路时哪怕绿灯也开的很当心的,就怕哪个仗着自己个大的闯红灯,你说我碰的起吗我.
作者: HuHX    时间: 2007-6-20 09:53     标题: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上周末开车出去,有一辆残疾人车飞冲过来(居然在机动车道上行使),撞了我车尾,然后头也不回就开走了,只好自认倒霉.
作者: 草根    时间: 2007-6-20 10:58

引用:
原帖由 mia妈妈 于 2007-6-19 16:10 发表
现在你爸肯定说,私家车千万不要被那些自行车碰到,不但漆会被碰掉,还要赔很多钱的...
我爸是个老实人呀,现在只会说:女儿开车慢点哦,不要撞到人哦。。。现在这世道除了公交车,差头和部队里的车子,谁敢撞人啊,只有平时身上多带点现金,随时准备陪人家钱。.
作者: lilyqiu001    时间: 2007-6-20 11:17

....

[ 本帖最后由 lilyqiu001 于 2008-1-14 10:50 编辑 ].
作者: TONYDONG    时间: 2007-6-20 12:03

只有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惺惺相惜,我被骑自行车的蹭到过二次了,第一次找了警察,结果呢吃亏损的还是我,虽然是对方全责可是却耍赖说没钱,第二次被蹭坏我不响了自认倒霉不去浪费这个时间了.
不知道为啥会来这么多的差评,看不过去了,顶你LZ!.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20 12:10

引用:
原帖由 TONYDONG 于 2007-6-20 12:03 发表
只有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惺惺相惜,我被骑自行车的蹭到过二次了,第一次找了警察,结果呢吃亏损的还是我,虽然是对方全责可是却耍赖说没钱,第二次被蹭坏我不响了自认倒霉不去浪费这个时间了.
不知道为啥会来这 ...
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有共鸣。前两天我也说过开车人弱势,结果人家不开车人的在网上冷冷地撂出句话“那你不要开车好来~”晕
赞个LZ.
作者: 奶牛豆豆    时间: 2007-6-20 13:52

顶了。现在这个破交规,碰瓷的开心死了,反正拿的到钱,讹你没商量....................
作者: 铁哥安弟    时间: 2007-6-20 13:57

偶有天去接儿子,车子开在小马路上,突然从弄堂里冲出一人来,惊得我又是刹车又是鸣号.碰是没有碰着,他却站在车旁,伸出两只手指,说:200.真是很郁闷..
作者: 鸿妈妈    时间: 2007-6-20 14:12

支持楼主,刚去接了爸妈到我家,一来一去几十公里,就一个字,累

正在考虑等儿子放假了,是不是给自己也放假,做公交去.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20 14:16

前两天晚报看了吧
有个驾驶员在瑞金医院门口,摇下车窗,拍车门,就跟公共汽车转弯,卖票员一样,砰砰~~
警察叔叔问他干什么,他说,没办法,医院门口人太多,开不进去,又不能按喇叭~~只好这样~~
值得推广哦~~
不是蔷薇花下之类的,是新闻,新规定推出后的跟进,1、4版面.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7-6-20 15:04

开车真的很受气,特别是女的。
有一次开车送女儿上学,调头的时候稍微有点慢,就有一个老人大步从人行道上走到我车前用伞敲我的车身,说开车有什么了不起,我吓死了。.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20 15:45

引用:
原帖由 一涵妈妈 于 2007-6-19 19:38 发表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我是肯定让行人先过的。
1.行人是按照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不是红灯亮起时依然是川流不息。
2.后面的车子跟我有一样的觉悟,而不是一个劲的摁喇叭催我(现在估计没人摁喇叭了)

其 ...
呵呵,自觉要靠自己,不要指望别人。

我从不在红灯快亮的时候过街,少于10秒会等下一次,不敢要求别人,只能从我做起。

谈的不是谁更遵守交通规则,双方都可以走的情况下谁更享有right-of-way, 引申出去就是一个尊重的问题。

开车人总在报怨:越来越难,越来越弱势。 有没有想过曾经容易过,曾经很“强势”?  没有? 也许是您没赶上那样的好时光。

我不是你们的对立面,实际驾龄近7年,既开车也走路。只是奇怪很多人一坐车里,就忘了自己走路时碰到的困惑。

不同意您的观点:开机动车的比非机动车的和行人更遵守交通规则。事实上,您有更多犯错误的机会,只是大家对小错已经视而不见了。 要不,贴两张图 比较一下,从城市上空俯视一下大家开车的艺术。.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0 16:27     标题: 回复 #44 beta 的帖子

如果照你这个说法。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完全可以为自己负责。干嘛要出交强险,弱势群体这一说?

没有人是弱势群体。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遵守各种法规。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包括行人,开车的人等等。

定义“弱势群体“以及“机动车义务“,本身就存在看不起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应该是他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有多少来定义的。

就比如,我跟你说:你犯的错,我来帮你全买单。这句话,本身就已经看不起你了。这句话的背后就是:我不认为你有为自己负责的能力。

我不相信,这个社会有谁应该被买单的。因为,人应该是平等的。就算我是机动车,我有买单的义务,我也没有买单的权利呀。谁给你看不起人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6:34 编辑 ].
作者: xuexue    时间: 2007-6-20 16:48

我觉得还是个社会问题。

开车时:车右转,人直走时:
1。车抢先了,路人就会以愤恨的眼神看着你(心里慌啊!)。
2。让路人先走,他们就会一边慢慢走一边看着你,不敢冲吧(心里憋啊!)。

走路时:右转的车猛按喇叭强行穿行,会把人吓得不轻。

路上的自行车助动车都开到机动车道上,可有时候马路两边停满机动车。他们也没法。

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能做到自律,车看到人就先慢下来,让行人先走,人看到车来了,就加紧脚步快速走过。 车子不到紧急情况不按喇叭,行人呢不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肆无忌惮,边走还边藐视你不敢冲。

没车的恨有车的,有车的就多担待点,毕竟没车的没开过没有体会,而有车的有做行人的体会,有车的不要以为自己有钱了不起,就先退让一步,渐渐的有车的和没车的应该会慢慢和谐起来的。

共同期盼这天的到来!.
作者: shelly妈妈    时间: 2007-6-20 16:49

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19 12:40 发表
你太好欺负了。难怪警察叔叔要欺软怕硬。他也看准你们这些开车的人愿意付些小钱息事宁人。

要我,就让他去我指定的三甲医院拍片。有事算我,没事拍片费自己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如果 ...
这个办法好的.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20 16:53

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6:27 发表
如果照你这个说法。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完全可以为自己负责。干嘛要出交强险,弱势群体这一说?

没有人是弱势群体。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遵守各种法规。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包 ...
我没有纠缠“强势”或“弱势”的问题,实际上,LZ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我表达了一点不同的看法:没有人处于绝对的弱势,反之亦然。 不同的场合,双方的地位和关系是在不断的变化的。

要引申的观点就只有一条: 已之不欲,勿施于人。

至于你说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我只想问问:您怎么开车?  被骑自行车的撞了委屈的付全责,我同情你; 开过一个路口,从行人面前擦身而去,这时候,你还需要我们的同情吗?.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0 17:00     标题: 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我就两句话:

一切以法律为准。

法律应该被公平的执行。

如此简单而已。.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20 17:02     标题: 回复 #46 xuexue 的帖子

“行人呢不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肆无忌惮,边走还边藐视你不敢冲。”

呵,肆无忌惮?
如果车不冲过来,行人只是走在路上正常过街的行人,本不处于弱势。
如果行人在本属于行人的那十几二十妙过街,你步步紧逼,为什么不藐视你?.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0 17:03     标题: 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开车的都应该懂这个道理:转弯让直行。行人绿灯直行,机动车右转应该等行人。

不过,楼主并没有因为转弯碰到老人。你说的问题,跟楼主讨论的实际情景根本无关。.
作者: xuexue    时间: 2007-6-20 17:12     标题: 回复 #50 beta 的帖子

呵呵,那样的话,我可以说除非到半夜,不然这个右转你就别转了。.
作者: 宝贝小兔    时间: 2007-6-20 17:18

不过开车的时候看见那些冲在机动车上的LPG\自行车,真的是恨啊.

其实骑车的人也先考一下交规就好了

自从学会开车后,我骑自行车,走路就更讲文明讲交规了..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20 17:29

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7:03 发表
开车的都应该懂这个道理:转弯让直行。行人绿灯直行,机动车右转应该等行人。

不过,楼主并没有因为转弯碰到老人。你说的问题,跟楼主讨论的实际情景根本无关。
没错,我引申开去,只是反驳LZ或者自认是弱势群体的车主,其实你们不总是这样处于弱势的,一有机会,绝大多数人还是会这么不知不觉地“强势”别人的。

其实谁也没有问LZ怎么会和骑车的老头发生争执,即使问了,也是一面之辞。大多数人都有过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RULE #1:永远不要承认自己有错!.
作者: beta    时间: 2007-6-20 17:35

引用:
原帖由 xuexue 于 2007-6-20 17:12 发表
呵呵,那样的话,我可以说除非到半夜,不然这个右转你就别转了。
我说话有前提:我保证在行人绿灯结束之前过到街对面,这个期间内您要右转,可以,等我走过去,别跟我抢。

至于哪些红灯亮了还要闯过去的人,你自己斟酌着往前冲好了。.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7-6-20 17:42     标题: 回复 #1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有时候是耗不起这精神和精力。有次我也碰到13点警察,说不同意他的调解意见的,车子要拉进去,要进事故组,要怎么怎么的,反正没个把星期别想结束的意思,所以赔钱还是省时省力的办法。.
作者: 小德班妈妈    时间: 2007-6-20 20:04     标题: 回复 #50 beta 的帖子

其实有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也有守法的驾驶员.法律应该是公平的,谁有错谁承担责任,双方都有错,就双方承担.现在的交通法规就是弱智,早就被别人骂了无数次. 但是,车辆确实应该礼让行人.   我现在只是庆幸没有碰到无赖的人..
作者: jane29mami    时间: 2007-6-20 21:45

我今天解恨.打110骂JC.因上班有个必经路口,每次打转弯,四面八方的两腿的,大小两轮的横冲直撞的,以前也报警揿喇叭.现在没办法了,简直没法开了.打110发火....明天准备用手机录下来.效果好放网上.....现在只有我们这些车主气交规.定的人自己不开的.要讨好弱势群体以争取票数 我们只有盼他们子女闯大点.... .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0 22:58     标题: 回复 #57 张洁 的帖子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分。执法力度一定要严格。无论对方是开豪华车的还是身无分文的。违法必究。自己的责任就应该有本人承担。

只有在严法的治理下,才能强制性的形成一个好的秩序和交通环境。无论是车主还是行人,都能得到最大化的安全。

机动车可以承担责任。但是,当生命失去的时候,多少钱都不能挽回的。我们应该珍惜每一条生命。

我想说的是:象现在警察叔叔这么执法,是对行人最大的不公平。严惩才能得到自律。自律才是安全的最大保障。.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0 22:59

另外,我觉得机动车也应该守法。如果看到违法机动车。就用照相机把牌照和违法现场拍下来,寄到交通大队。如果人人都这么做。我保证机动车违章会得到很大改善。.
作者: Emma_Mm    时间: 2007-6-21 09:36

引用:
原帖由 THW97 于 2007-6-19 13:39 发表
是的,4月29日我LG就碰到这种事情,那天下雨,他进公司小转,看到自行车还在蹿他就停在那里等,结果有一辆助动车,开车人一只手上拿了一叠快递,一只手开助动车,结果刹车刹不住撞到我老公车后摔倒地上,手臂骨 ...
我们6月2日和你LG碰到的情况差不多,一安徽人做热水器售后服务的,开摩托车的他和我们的车并行,各行其道,我们左他右,都在机动车道内,只是他的车后面装了好多东西超宽,蹭着了我们的右后门,晃了几下倒下了,左腿骨折,九根钢钉,JC说我们主他次,三七分,现在我们已垫付了1W6Q多,还没解决。你们现在处理得怎样了?.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7-6-21 09:41     标题: 回复 #61 岑岑妈妈 的帖子

问,这些事情保险能解决吗?.
作者: Emma_Mm    时间: 2007-6-21 09:44     标题: 回复 #62 蜜元妈 的帖子

我也不是很清楚,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不过听说保险公司总归是十赔九不足。 ,而且当时我们那个当事人在仁济东院治疗的,该院没有国产的材料,所以他骨折的材料费1W3Q多都是进口的,进口的一般保险公司都不同意的,最多说只能赔50%,唉,搞死人了!.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7-6-21 09:46     标题: 回复 #55 beta 的帖子

虽然我也是开车人,但我认为你说的是有道理的。

但是也不完全是开车人的责任,有些是道路信号灯的设计和交通设施规划不合理。如果一直让的话,开车过一个路口只能走两辆车,过一个路口要十分钟。

虽然是要换位思考,虽然是要多为别人着想,但开在路上就难了,大家想到的都是自己的道理。.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7-6-21 10:44

昨天跟老公说了这个事,老公说有种专门靠这个骗钱的,宁可自残都要赖上你。不要他拍片子还是小钱,要他拍片子他把自己弄残了,那就赖上你了,花的钱更多。.
作者: 小糖果他妈    时间: 2007-6-21 11:31     标题: 回复 #63 岑岑妈妈 的帖子

你们怎么这么便宜?我们住在虹中心,jc指定的,一根钢钉(也是进口的)就要9Q多,其余的乱七八糟的4Q多,其中最贵的药是一个24小时的止痛仪器,还有全麻费。出院后的检查费他自己先垫付的,还不知道有多少,结案还早了,要等骨头全部长好才行,至少四、五个月。你们三级医院比我们2级医院便宜价许多, jc指定的,不会和医院有分红吧?住进去以后托人去打过招呼,托的人回过来一句闲话,讲这种事体以后要事先讲,等进去以后就没用了,用什么东西都定好了,没法改的。现在反应过来了,啥人拿多少都讲好了,当然没法改了呀。   只有阿拉屋里相的憨大相信jc叔叔的闲话“交通事故用什么东西都有规定的,不会乱收费的”。很多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自己至少要出好几千.
作者: jiongs    时间: 2007-6-21 12:13

正准备买车呢。看的我不敢动了。.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1 12:13     标题: 回复 #66 THW97 的帖子

安慰安慰。破财消灾。.
作者: Emma_Mm    时间: 2007-6-21 12:47

没开车时觉得没有多不方便,开车时觉得有车增加了多少危险和麻烦。唉,特别是现在新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快得意忘形了。
经常碰到的情况是:小马路上,二行人在你车前晃悠晃悠地走,你不能鸣号也不能超越,只有耐着性子跟在他们后面慢慢荡,有一次在小区里也是这样,幸好有个保安看不下去,和他们说了什么才让开.
作者: 蜜元妈    时间: 2007-6-21 13:15     标题: 回复 #66 THW97 的帖子

如果不垫付医药费,会怎样呢?.
作者: 波纳妈妈    时间: 2007-6-21 13:21     标题: 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也许你开车时间不长,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通常人/车、非机/车、单车事故,为了进保,有经验的司机都主动揽责的。即使不是你的责任,你在见到警察的那一刻,也要高呼是我的责任。因为110身上佩戴的设备可以记录现场当事人的谈话,如果你没有责任的事故,却让警察开出了你有责的事故单,他是要受处分的,因为通过那个设备可以查现场录音的。

我曾经碰到过一次非机/车事故,110来了以后,我跟他说了情况,他说是非机动车全责,事故单开给我,我是无法进保,但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虽然承担事故全责,但不承担赔偿,所以非机动车撞坏我的车等于白撞,而我连进保的机会都没有,这才叫郁闷呢!.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21 13:34

引用:
原帖由 蜜元妈 于 2007-6-21 13:15 发表
如果不垫付医药费,会怎样呢?
这也是我想问的,一定要垫付医药费么?
以前是可以不垫付,然后总结帐的.
作者: 山林    时间: 2007-6-21 13:53

引用:
原帖由 beta 于 2007-6-20 17:29 发表



没错,我引申开去,只是反驳LZ或者自认是弱势群体的车主,其实你们不总是这样处于弱势的,一有机会,绝大多数人还是会这么不知不觉地“强势”别人的。
是啊,我家门口的一个路口,没有转弯灯,就十秒左右的时间过马路,经常有过到一半被不肯让行人的转弯车堵在马路当中一直到红灯,两边的车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  
当然,我也能体谅开车的,就这十秒左右的时间,不过也就来不及了. 可是就是这样,我才要真的劝大家一下, 在我国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大力支持公交才是解决这问题的唯一办法. 试想一下,一辆公交车上的人少说也有50个把,如果人人都开车就有50辆,一个路口,就十秒时间,能过几辆? 还有行人过路的时间吗? 换成大家都乘公交,只要过一辆公交也就2-3秒时间,  那我们行人就有7-8秒的时间,所以有时行人要给开小车人的白眼. 也不谈造成的多大的环境污染了. 如果真的人人都买车的话,这马路就可以当停车库了,扔旧车的垃圾站了. 所以如果不是实在需要的人,买车的话,就别提车子给你带来的烦恼,否则我真的认为是自寻烦恼.  


楼主的标题不合适,你那是碰到诈钱的,和弱不弱势两回事,那人不是我们普通的行人,相对开车的来说,行人当然是弱势的,一个是钢铁之躯一个是血肉之躯,一个碰了没问题一个是性命攸关的事,所以,我过马路哪怕是绿灯都要注意有闯红灯的车吗?
而且我相信不管哪个开车的总有当行人的时候,你不可能去家附近的地方就不走路了,那时要是碰上开车的你是强势还弱势?..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21 13:57

引用:
原帖由 波纳妈妈 于 2007-6-21 13:21 发表
也许你开车时间不长,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通常人/车、非机/车、单车事故,为了进保,有经验的司机都主动揽责的。即使不是你的责任,你在见到警察的那一刻,也要高呼是我的责任。因为110身上佩戴的设备可 ...
警察到达的时候看了一下那个老人。
他是这样跟老人说的,如果你觉得你受伤很严重,骨折了,那不要协商让车主(也就是我)带你上医院。如果你没事的,那你跟她协商。说完就走开了。
旁边的群众都说那老头,为钱就拿钱走人。所有人都知道他没事。
最后我付了钱以后,警察再次现身,开了全责的单子给我们两个签字。
看来开全责可以进保,警察叔叔这样开是为我好了。

我不管开车还是走路都非常遵守交通规则。
说的全部是事实,根本没有什么“一面之词”,
我说现在开车的是弱势群体只是一种感慨,如果法规的制订真的是秉承公平的原则的话,
那今天很多矛盾就不会产生了。
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也都会更加自律。.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21 14:09     标题: 回复 #71 波纳妈妈 的帖子

这个是录音笔,他开启前要跟你说的。.
作者: shining妈妈    时间: 2007-6-21 14:10

现在骑助动车的人够狠,后面不仅要搭个人,还要骑到机动车道上,还七拐八拐的很嚣张的样子,我们又不能鸣笛,又没那个超车手艺,只好慢慢在后面跟着,超郁闷, 哪像我以前,骑个自行车的都尽量朝里面骑,就怕与汽车撞了。走路也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每次走到上师大那边都忍不住要按下喇叭,真的是忍不住了。正好碰到直行红灯,我们小转,应该很好就转了嘛,可是就是不知道那些人为何要把路口封住,车子齐唰唰地停到机动车道上。感觉现在的人好像不太珍惜自己的生命哦,虽然一直让自己、LG开车慢点,小心点。
公司就在高架旁,经常听到警车鸣笛,那个声音大家都知道的,特别响,不知道这算不算扰民呢.
作者: 小糖果他妈    时间: 2007-6-21 14:14     标题: 回复 #68 玫瑰玛丽 的帖子


现在只好这样想了,我破点财,伊吃苦头。但是伊吃苦头是自找的,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凭什么要我破财啊!当时就跟那个13点jc讲照这样讲起来,马路上随便啥人摔一跤都可以叫我赔钞票了喽?jc讲他们也没办法,新的交规就是这样规定的,只要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机动车全责, 要知道那个骑助动车的人是摔在机动车道上啊,我们不服,那个jc还要拖车,我们叫来了他的队长,队长也觉得不妥,没让他拖车,检查单还是开了.
作者: 小糖果他妈    时间: 2007-6-21 14:17     标题: 回复 #70 蜜元妈 的帖子

这是jc规定的,说如果住院,必须我们先垫付,门诊检查可以不垫付,现在我们成了他的提款机,来个电话当天就得给他送钱.
作者: 小糖果他妈    时间: 2007-6-21 14:20     标题: 回复 #71 波纳妈妈 的帖子

这是老交规的情况,新交规实行后好像不是这样的,我问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她说不管主责次责都赔的.
作者: shining妈妈    时间: 2007-6-21 14:22     标题: 回复 #73 山林 的帖子

大力支持公交车,应该是ZF要有所作为吧,就是因为公交车出行不方便也不优惠,大家才会有买车的念头。就算大家都支持公交车,都去乘公交车,估计公交车要被挤暴 现在的一号线每天高峰时期,每趟车不都是暴满么。你讲的这些实在不是一个普通LBX能做到的。
不过,当我是行人的时候,我很爱惜自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1 15:25     标题: 回复 #73 山林 的帖子

很多人确实是象你这么想的。我能理解。

但是,国家为什么不出台一些政策来限制呢?比如,牌照30万一张,看还有那么多人开车法?比如像日本,没有固定的私家车库,就不准买车。

我们小区里,就像停车场。停不下了,把老人锻炼身体的地方都停掉。

我觉得,开车的人,行人跟政府比,都是弱势。

国家就像父母,如何discipline你的孩子是父母的责任。现在,孩子们在打架,父母脱得了干系吗?国家就没有责任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吗?一个连起码法制都建立不起来的国家,真得很失责。.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1 15:28     标题: 回复 #80 shining妈妈 的帖子

是的。挂一个外地牌照,十万以内如果能够解决自己的交通问题,何乐而不为?谁会管环境,管资源浪费,管道路拥挤,管行人方便。。。

这些,都是政府要强制实行的。

要人人有这个自觉心,我估计共产主义都实现了。.
作者: 彤彤妈妈    时间: 2007-6-21 15:51

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1 15:25 发表
很多人确实是象你这么想的。我能理解。

但是,国家为什么不出台一些政策来限制呢?比如,牌照30万一张,看还有那么多人开车法?比如像日本,没有固定的私家车库,就不准买车。

我们小区里,就像停车场。停 ...
现在好多小马路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都被机动车当作免费停车场了。.
作者: shining妈妈    时间: 2007-6-21 16:10     标题: 回复 #81 玫瑰玛丽 的帖子

ZF可不管资源浪费的,只管收钱,一辆新车税最便宜的也要上万吧,看着每天都那么多的新车销售,某些部门很开心的,哪会去管资源、环保啊。新加坡ZF就是大力提倡公交车,买私车不仅税重,油的价格也高,更不可能天天开到马来加油,这个加油海关也要查的。
我们小区地下有很多空车库,可是停的车很少,地面走路的地方都停满了,可以说能停的地方都停了,每个人都是想着如何方便自己,而不是方便大家.
作者: charles妈妈    时间: 2007-6-21 16:33

我很奇怪这个帖子为什么有这么多差评啊,建议说一说理由..
作者: shelly妈妈    时间: 2007-6-21 16:46

引用:
原帖由 charles妈妈 于 2007-6-21 16:33 发表
我很奇怪这个帖子为什么有这么多差评啊,建议说一说理由.
是啊,我也很奇怪,能有人说说理由么?.
作者: shelly妈妈    时间: 2007-6-21 16:50

引用:
原帖由 岑岑妈妈 于 2007-6-21 09:36 发表



我们6月2日和你LG碰到的情况差不多,一安徽人做热水器售后服务的,开摩托车的他和我们的车并行,各行其道,我们左他右,都在机动车道内,只是他的车后面装了好多东西超宽,蹭着了我们的右后门,晃了几下倒 ...
到理赔的时候还要烦呢,其实你索性全责的啊.还有你垫付的时候凭证要拿好,很多保险理赔有规定的,超范围的你钱垫出去了到时候保险公司这里你拿不回来的.
作者: 玫瑰玛丽    时间: 2007-6-21 16:51     标题: 回复 #86 shelly妈妈 的帖子

是呀。我也好奇。我觉得很好呀。

幸好也有不少好评。否则帖子就要被自动关闭。.
作者: kafei    时间: 2007-6-21 16:56

看到差评好几个,感到很奇怪。觉得lz说出了一些事实,所以虽然一直没发表意见,但早就给了个好评。.
作者: tom119    时间: 2007-6-21 18:19

争议帖都会有这个命运的。

其实开车人都会有走路的时候,反之则不尽然。

偶都是开车的时候规规矩矩开车,走路的时候规规矩矩走路。.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21 19:06

引用:
原帖由 tom119 于 2007-6-21 18:19 发表
争议帖都会有这个命运的。

其实开车人都会有走路的时候,反之则不尽然。

偶都是开车的时候规规矩矩开车,走路的时候规规矩矩走路。
我跟你一样的,
但是居然也被人讹到了,你说我郁闷伐.
作者: JSJ    时间: 2007-6-21 20:32

.
作者: jane29mami    时间: 2007-6-21 21:16

今天上班路过那路口,三个JC在指挥,一看就知临时赶来的,感觉稍微好点.JC哨声下还是有违者,JC也没法......
作者: hjnian    时间: 2007-6-21 22:54

引用:
原帖由 草根 于 2007-6-19 13:58 发表
前两天下大雨,我车开在小马路上,为避让对面开过来的卡车,减速慢行,后面一辆助动车就撞上了我的后保险杠.我下车跟他理论,那个死男人两手一摊说:反正我不赔的,你去打110好来..我打电话给LG,LG说:你别跟他吵了,警察 ...
咳,别提了,俺也一样。年初时候我在一周内分别被三轮车和电瓶车追尾。第一次是在闵行(俺是杨浦的,去看望师傅),车停在路边,后面被一个卖破烂的安徽人撞了,而且很惨。这人是趴在龙头上打瞌睡,结果也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报了警,可念在“军警一家”的份上,他们嘴下留情了,训得还算轻,有一句俺算是记清楚了“这种情况,你们就是报警也没好处,你以为修得了?!”我当场差点没被气死。最惨的是竟然还连累了师傅,害她被扣驾照,因为是在某人迹罕至的路口练倒车。这世道,气得师徒俩咆哮着:“下次就专找警车撞!!!”
车还没来得及修,两天后的晚上我去了松江师傅家,回来途中遇红灯停车,又被电瓶车撞了,是个醉酒的小伙儿。这次有教训了,嘴里吓唬着报警,但俺和老公谁都没有掏手机。谁知对方吓得求饶,伺机想溜。在附近小区保安的帮助下,他提出赔钱,称只有200元。算了,我们无意纠缠,接过钱后还劝告他今后注意。车门刚关好,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感慨:“好人啊!”

后来啊,还是通过其他办法进保的。不过,警察朋友劝告过,机非或和行人事故尽量不要听警察劝告走全责,以免后患。.
作者: hjnian    时间: 2007-6-21 23:01

反正,看目前这形势,加上上次jc叔叔的哼哼教诲,俺是明白了,现而今,眼目下,对于有车的同志们,有一点是必须时刻牢记的,那就是:尽可能离非机动车和行人远一些,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这也是LG天天挂在嘴上告诫我的,大家共勉吧!
祝大家心情舒畅,出行顺利,平平安安!.
作者: hjnian    时间: 2007-6-21 23:09

引用:
原帖由 波纳妈妈 于 2007-6-21 13:21 发表
也许你开车时间不长,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通常人/车、非机/车、单车事故,为了进保,有经验的司机都主动揽责的。即使不是你的责任,你在见到警察的那一刻,也要高呼是我的责任。因为110身上佩戴的设备可 ...
可是万一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出现其他的变故呢,因为有你主责的事故单在,即使不一定破财,可是纠缠也烦人吧。我在医院上班,这种例子也见过一些,到时候驾驶员真是有嘴说不清。世事难料啊!.
作者: apple妈妈    时间: 2007-6-21 23:39

看来以后女同志开车都要把窗户贴的黑点,让别人看不见是男的还是女的? 车上少贴花花绿绿的卡通图了,你们讲对伐?
我有个JC朋友就说:你们现在还是幸运的啊,要是全民都熟读交规,劝你们都把车卖了吧,这实在是没法再开了!(车停路边,他撞你车还是你全责,就是这么规定的!! ).
作者: 一涵妈妈    时间: 2007-6-21 23:44

引用:
原帖由 hjnian 于 2007-6-21 23:09 发表

可是万一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出现其他的变故呢,因为有你主责的事故单在,即使不一定破财,可是纠缠也烦人吧。我在医院上班,这种例子也见过一些,到时候驾驶员真是有嘴说不清。世事难料啊!
警察叔叔会在单子上写明“如果对方在接受一次性赔偿以后再有问题的话,自己负责解决。”
然后叫双方在单子上签字。
所以叫警察叔叔还是有好处的,至少那个老头不会再来烦我了。.
作者: mia妈妈    时间: 2007-6-22 08:55

我和老公不约而同地感慨:“好人啊!”  
.
作者: 山林    时间: 2007-6-22 09:21

引用:
原帖由 shining妈妈 于 2007-6-21 14:22 发表
大力支持公交车,应该是ZF要有所作为吧,就是因为公交车出行不方便也不优惠,大家才会有买车的念头。就算大家都支持公交车,都去乘公交车,估计公交车要被挤暴 现在的一号线每天高峰时期,每趟车不都是暴满 ...
其实政府出台的这个交通政策是否就可以看作他的作为呢?
和相关的什么停车难等等不利开车的方面是你买车前就知道的,可你还要买,又来发牢骚,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如果换做买其他的东西,比如一个冰箱,买前你知道它声音很响,可你还买,买回来又在家里唠叨这声音太吵了,你家里人会怎么说?

公交的成本总比开车便宜吧? 当然是没自己的车方便,但是人人都买车了的话,你的车也就没地方开了. 公交挤爆总比马路挤暴容易解决吧?.
作者: 山林    时间: 2007-6-22 09:28

引用:
原帖由 shining妈妈 于 2007-6-21 16:10 发表
ZF可不管资源浪费的,只管收钱,一辆新车税最便宜的也要上万吧,看着每天都那么多的新车销售,某些部门很开心的,哪会去管资源、环保啊。新加坡ZF就是大力提倡公交车,买私车不仅税重,油的价格也高,更不可能天 ...
就是这句话,所以我的朋友要买车,我都劝他们别买,因为真的不是实在需要,他们多是要为了休息日出去玩方便买的,我说还不如乘出租,虽然有时我也觉得有车是方便,可是我更怕买车后的那些麻烦,两相比较,还是不买省心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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