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卫生部:各级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 这是治标还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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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有乖乖女
时间:
2006-1-13 08:42
标题:
"卫生部:各级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 这是治标还是治本?
卫生部重申规定:各级医疗机构不得见死不救。
但是这个规定不是新规定,问题在于没有得到真正实施。为什么不实施? 医院不是愿意见死不救,医生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关键是体制没有理顺,单纯从一个环节着手没什么大用,纯粹只缓兵之策,平息舆论。.
作者:
yoyopapa
时间:
2006-1-15 20:12
这句话又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
作者:
乐乐妈咪
时间:
2006-1-16 10:14
好玩。这种规定好象经常会冒出来。听过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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