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生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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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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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摘要如下:
在男人收入比女人高很多的前提下,竭力呼吁广大妇女同胞,坚决不接受TMD公证.
因为中国的法律机制根本就不是保护女人的,婚姻失败让女人承担的东西远远大过在国外的. 比如取证的复杂性,比如福利体制..等等.
在上海,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大约在1000/月,这点钱够什么用?!
咱们不谈为什么离婚,咱们谈离婚后的生活.女人肯定吃亏--经济上.
所以,能多捞点多捞点--这话难听,却是真理. 所谓爱情,在很多时候,呵呵,是空气一般~~~~ 大概是香熏空气? 闻着好闻,但是说白了还不是空气而已?
与其离婚的时候撕破面皮,不如早做打算.
所以说,中国女人离婚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那个财产公证,在国外大概可行,在国内,简直就是对妇女同胞的毒害.
还有那啥:男女平等,狗屁,男女能平等吗.. 看看体育就晓得了,奖金都不一样的,中国还谈什么男女平等,啥时候男人也来MC,男人也有子宫生孩子了,再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