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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你认为的得救确据也许是最危险的自欺

你认为的得救确据也许是最危险的自欺

你认为的得救确据也许是最危险的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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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的得救确据也许是最危险的自欺

橡树文字工作室  昨天
以下文章来源于福音联盟 ,作者Heather Pace
福音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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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联盟存在的目的是帮助人们用思想认识神、用全心去爱神,并且用恩典和真理去服事这世代。

橡树出版【橡树下】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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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所谓的“得救确据”,总觉这是极其严肃甚至可怕的命题,稍不留意会篡夺了神的主权。但现实中遇到太多人随意地对待它,有一类人总在忧心忡忡地从每一个生活细节中寻找,或者从别人口中获取答案;还有一类人则完全不在意宗教标准(连同基本的灵修生活一同鄙弃),想当然地确信自己一定是得救的基督徒。不管怎样,过分纠结或者过分草率都是危险的,这份确据不在任何人手里,唯独在神那里。当然,我始终相信,我们内在的良心(绝非感觉)和三位一体的上帝一定会一致地给出答案。本文尝试打碎肤浅的外壳,给出了内在的解释。
“我怎么知道我真的是基督徒?”

我年少时曾向一位属灵长辈问过这个问题。“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对方如此回答。他的回答让人宽慰,而且看似很有道理,事实上却极其误导人。尽管我忘记了那场谈话的具体内容,但他的主要意思很明确:“如果你惧怕地狱,并且想成为基督徒,证据还不够明显吗?”

他好像说得很对。所以我不再顾虑,确信天堂对我来说已是板上钉钉的事。还能是别的结果吗?毕竟,我喜欢耶稣,惧怕地狱。

当然,这种“确据”极其危险,因为那时我还不是基督徒。

事实上,随意判定一个人得救,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因为,拥有一种基督教的生活方式并不意味着得救。失丧之人完全有可能模仿出基督徒的习性,产生相似的宗教情感。

我非常清楚这一点。我曾经是一个神学毕业生、积极的传道人、忠诚的福音工人。然而,我不是基督徒。

恐怕许多人都处在类似的虚假确据中。他们在基督教家庭长大,形成了某些“基督徒”习性,接受了某些“基督教”理念——唯独不知道那条引向永生的窄路。许多人相信,拥有一种基督教的生活方式就足以保证得救。这种自欺是危险的——它也许是最危险的欺骗。



八种致命的虚假确据

有八种致命的虚假确据,它们会让那些没有真正信靠基督的人看上去、感觉是、或表现得像基督徒。

第一,我作过决志祷告。

众所周知,一个程式化的祷告并不能让人得救。然而,总有人把某种类型的祷告当成得救的主要证据。他们总是把祷告与信心相等同。但是,不管某个祷告多么让人难忘,只有当人全心地悔改和信靠基督时(徒20:21),他才算真正得救。

第二,我为罪懊悔。

无论信不信耶稣,上帝的律法都写在我们心里。因此,我们犯罪时会感到内疚(罗2:15)。即便贪恋世俗的以扫,也会为自己犯罪的后果号哭切求(来12:17)。不信的人也时常为他们的罪懊悔,但他们没有悔改、信靠神,因此无法除去自己的罪咎(林后7:10)。

第三,我感觉跟神很亲近。

在当今世代,最容易欺骗我们的就是感觉。我们会急于抬高感觉,把它与真理等量齐观。真相却是:我们可以有很多感觉,但不一定都合乎事实。

第四,我变得敬虔了。

这是我最常犯的毛病:当我看到自己比大多数人更像基督(更谦卑!),我就确信自己得救了。使徒保罗在信主之前很可能也这么觉得。在腓立比书第3章,他说,“若有人想他可以靠自己的义,我更可以靠着了。”实际上,就“律法上的义”来说,他是“无可指摘的”(腓3:6)。按照现在的标准,保罗在年轻时是非常“敬虔”的,然而那个时候他还没信主呢。

第五,我祷告、读经、去教会。

祷告、读经、去教会是基督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蒙恩管道。然而,教会中也有没得救的人(太13:24-30)。教会中也有尝过善道的滋味、却没有真正认识神的人(来6:4-9)。假冒为善的人也会随时随地祷告(太6:5)。

第六,神赐我幸福的生活。

上帝赐阳光雨露给信的人,也给不信的人(太5:45),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日用的赐福(雅1:17)。祂的普遍恩典遍及我们生活各处。尽管我们应当为此感谢上帝,但我们不能把祂的普遍恩典与祂的救赎恩典等同起来。

第七,我服事过主。

马太福音7:22-23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有一些为耶稣做过很多服事的人将被排除在天国之外。无论你带领过多少团契,参与过多少服事,或传过多少福音,这都不能保证你确实得救。许多自以为服事很多的人将会听到救主那可畏的话语:“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太7:23)

第八,我相信耶稣的死和复活。

迄今为止,这一条最容易被人误解为属灵的果子。相信福音的真实性并不等同于得救和真信心。想想看,鬼魔比我们任何人有更正确的神学认识,然而它们没有一个得救(雅2:19)。除非我们的头脑知识转化成真正的信靠,否则就不是合乎圣经的基督教信仰。



远离这些虚假确据

当我还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时,我拥有以上所有的虚假确据。我看上去、感觉是、表现得很像一个基督徒,这蒙蔽了我(和每个认识我的人)几十年。然而,别惊讶,同样的生命样态现在却是我真正得救的证据。

在没有真正信主之前,我活在遵守律法的重担之下。我要求自己做基督徒应该做的事——而且我拼尽全力去做。多年来,我努力表现出一个基督徒该有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上帝向我显明了我的罪——那一天我才真正明白与这位圣洁之神隔绝意味着什么。正是在那一天,我从罪(包括自己“假敬虔”的罪)中转离,凭信心接受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成就的赦罪之恩。从那个时候起,我得救的确据不再是我的行为、能力和意愿,而完全是基督已经完成的救恩。我转而信靠基督,除祂之外,别无保障。

而反讽的地方就在这里:当我不再追求外表像基督徒,我就成为真正的基督徒(约一2:3-6)。当我们单单信靠基督,自然就生发出一种像基督的生命。

对于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敬虔的习性、理念和情感并不是从遵守基督教的礼仪规范而来。这一类的证据并不足够。是圣灵藉着基督赦罪的道(徒10:42-43)扭转了我们的心(结36:26),使我们能结出属灵的果子。

一旦我们单单定睛于基督,那由“真敬虔”而生的确据全都变成喜乐的缘由!当我们明白救恩只在基督里,一种敬虔祷告、信心充满、热心聚会读经的生命就成了彰显上帝工作的美好证据。

外表像基督徒,远远不够。只有在基督里才足够。这样,我们才能——其实也应该——有真正的得救确据。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福音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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