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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的小丈夫

秋瑾的小丈夫

不知是世人的偏爱,还是历史的无情,总之,相对于秋瑾(1875-1907)的伟大光正形象,秋瑾的那个小丈夫,王家三小(一说四小)王子芳,却可怜巴巴地蹲在历史的角落里,头上布满灰尘,脚下一地泥泞。偶有提及,也是白眼相向,掷一句“典型的没落阶级的纨袴子弟”而已。

王子芳果真如此不堪么?

王廷钧(1879-1909),字子芳。湖南湘乡(今双峰县)荷叶镇人。其父王黻臣与曾国藩乃拐了几个弯儿的表亲关系,原先卖豆腐,得益于曾国藩的改革开放政策,卖着卖着就先富了起来,举家迁居湘潭。到了湘潭后开始经营当铺与钱庄,所居宅院占地几十亩,房屋数百间,乃当地著名的豪绅大户。子芳乃王家最小的儿子,就读于长沙岳麓书院。

子芳长得很漂亮,据秋瑾那位庶出的弟弟秋宗章所言,自己这位姐夫“风度翩翩,状貌如妇人女子”,而姐姐秋瑾却“伉爽若须眉,瑟琴异趣,伉俪不甚相得”。

据秋瑾女儿王灿芝(后改名秋灿芝)所言,自己的父亲王子芳“面目俊秀,潇洒风流,颇有文名,最得父母的欢心”。京师大学堂日本教习服部宇之吉的夫人服部繁子对秋瑾丈夫的第一印象,则是“白脸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巴巴的、温顺的青年。”第二印象还是那样:“一见面还是那么腼腼腆腆的,有话想讲,又吞吞吐吐地讲不出来”。透过这些片言只语,我们可以估计,这小子不是小虎队乖乖虎那样的,就是贾宝玉水做的那样的。总之,一个女性化的帅哥,遭遇了一位男性化的英雌。下面我们看看繁子对秋瑾家庭的回忆。

繁子说:“秋瑾兴致勃勃地给我谈起她的家庭。原来,她丈夫也是个南方富户,比秋瑾小两岁。她们有两个孩子都才四、五岁。小丈夫温文善良,对秋瑾的意志和行动一点也不加约束,秋瑾自由得很。”

繁子来自男尊女卑的日本,她拉着秋瑾的手说:“在你家里你是男的,你丈夫是女的,你是你们家庭中的女王,不,是女神。中国有句话叫‘怕老婆’,说的就是在家里有威严的女神。你便是女神的典范,你丈夫是女神的崇拜者。”

繁子说,“秋瑾圆圆的眼睛骨溜溜一转”说:“夫人,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有所不满足,甚至有厌倦的情绪。我希望我丈夫强些,强暴地压迫我,这样我才能鼓起勇气来和男人抗争。 ……不不,这并不是为我个人的事,是为天下女子,我要让男人屈服。夫人,我要做出男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繁子伤感地望着秋瑾,说:“秋瑾,你沉溺于空想,而理想太少,家谓希望丈夫强暴一点就好了之类的话,那不过是嘲笑这家的媳妇。男人强是男人的本性,但有时也软弱;女子弱是女子的本性,但有时也坚强。女子毕竟是女子,你硬要战胜男子,反而表现出你软弱的本性。”

秋瑾略改口气说:“不过,夫人,我不甘心无所事事地活着,我一定要胜过男人。”

看明白了吧,这就是王子芳的悲剧所在。

有人说,秋瑾是包办婚姻。但对王子芳来讲,也是包办婚姻。两家子也算是门当户对。1895年,秋父秋寿南调任湖南湘乡厘金局总办。厘金局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创始于1853年,本为镇压太平天国的权宜之计,结果却成了全国通行的正式税种。

厘金局在国内的水陆要道设立关卡,给过往商人征收一定数值的过路费。当然,坐地商也包括在内。行商叫行厘,坐商叫坐厘。用道上的话来讲,此关是我设,此地是我管,哪个在发财,请交厘金来。

所以清末官场有“署一年州县缺,不及当一年厘局差”的谚语。秋父的厘金局总办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局长,这意味着秋家官风钱风都不弱。也正是因为不弱,才摊上了当地富商大贾王家的亲事。

1896年,王子芳与秋瑾结婚了。这一年,秋瑾虚岁22,而她丈夫虚岁才18。关于秋瑾的出生,还有1876年说、1877年说、1878年说和1879年说。我这里只取1875年说,因为持这一说的,不但有秋瑾的同父异母弟秋宗章,还有秋瑾的女儿王灿芝。

总之,女性化的小丈夫,娶了男性化的大姑娘。常言说,女大三,抱金砖;那女大四的王子芳能抱住什么呢?

按秋瑾的诉说,王家刻薄小气。在她的自传性弹词《精卫石》中,她给公公苟百万起名“苟无义”,给丈夫起名“苟才”,说什么“有个财主苟百万,家中新发广金银。公子今年十六岁,闻言像貌尚堪憎”;“其父名叫苟巫义,为人刻薄广金银”;“一毛不拔真鄙吝,苟才更是不成人,从小就嫖赌为事书懒读,终朝捧屁有淫朋。刻待亲族如其父母样,只除是嫖赌便不惜金银。为人无信更无义,满口雌黄乱更改。虽只年华十六岁,嫖游赌博不成形。妄自尊大欺贫弱,自恃豪华不理人,亲族视同婢仆等,一言不合便生嗔。要人人趋奉便欢喜,眼内何曾有长亲?如斯行动岂佳物,纵有金银保不成。相女配夫从古说,如何却将才女配庸人”?“深嗟彩凤配凡禽”云云。

问题是,刚结婚时,婆家是很大气的,把湘潭城内一家钱庄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儿媳。至于她所咒骂的公公苟无义(王黻臣),在她女儿王灿芝笔下,则是“容貌修伟,器宇轩昂”,“生性慷慨,乐善好施”,赈灾济贫,惊动了清中央的,而且自己的外祖秋寿南正是相中了王黻臣的“纯良方正”才跟对方结的亲家。

还有就是,结婚时王子芳虚岁十八,相当于现在的高中毕业生。一个普通的富二代要怎样才不是“庸人”“凡禽”呢?或者说,对于王子芳这样的人来讲,人家要的就是相夫教子的普通妻子,如果知道你是一个潜伏的革命党(秋案发生后,街坊邻居把秋瑾称作“女匪”,都不让孩子跟他们家孩子玩了),打死人家也不会娶你了。

我一直认为,婚姻是一种契约,里面是有些默认前提的。比如说,不管男方女方,结婚不想要孩子,必须婚前向对方声明,不能结了婚,才说我坚决不要孩子,否则涉嫌欺诈性交易嘛;再比如,秋瑾结婚后要做革命党,也是对于家庭的背叛,对丈夫和子女的背叛。想做职业革命家可以,但不要连累自己的妻夫儿女。话又说回来,你也完全可以不结婚不生子女嘛。一句话,不管做啥,除了职业精神,还得有负责精神。

秋瑾赴日时,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3岁!秋瑾牺牲时,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7岁。事实上王灿芝的书里,对母亲是有责备的,说母亲赴日时抛下了自己,寄养给一个谢家干妈,那干妈并不负责,吃饭有一顿没一顿的,害得自己小命儿差一点就丢了。

由于谢家不缺孩子,并不稀罕她,养了几年怕这孩子有个三长两短交待不过去,就还给了王家。王家接过这满头虱子面黄肌肉的孩子后,整整半年才让孩子恢复过来。但是宠这孩子的,仅仅是她的爷爷,爷父相继去世后,奶奶开始可着劲儿的虐待这孩子,因为她一看到这孙女,就想起了给全家带来不幸的儿媳秋瑾。所以整天骂孙女为杀头鬼!这孙女稍大后以求学的名义出走了这个家庭。

至于秋瑾的儿子,虽然甚受王家宠爱,但是长大成人后,比母亲咒骂的父亲还不堪,那是真正的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妻妾成群、沉迷鸦片。秋瑾若泉下有知,不知又会如何咒骂这样的儿子。

结婚头几年,秋瑾还算恪守了为人妻为人母的职责。1897年,生子元德;1901年,生女灿芝。但是好景不长,1901年的冬天,秋父死了,家里唯一的摇钱树与靠山没了。估计是为了接济亲家,王家与秋家合资办了个“和济钱庄”。

秋瑾与世人都喜欢骂王子芳“纨袴”,但我觉得更纨袴的应该是秋家兄妹两个。这钱庄,1902年初开办,到年末就赔得精光精光了。

按秋瑾弟弟秋宗章的解释:第一,钱庄经理陈玉萱看着老实,实则刁狡­­——明摆着是秋家兄妹不会用人嘛;第二,大哥秋誉章不懂商业利弊,姐姐秋瑾日处深闺,为旧礼教所束缚,不能亲往查核,且胸无城府,陈某遂上下其手,任意侵吞——不懂商业开嘛钱庄呢?至于秋瑾,搞革命不计男女之嫌,开个钱庄倒足不出户贞女烈妇了?第三,年末钱庄倒闭,持票者纷纷前来挤兑,秋家为了信誉,秋誉章破产以偿,秋瑾典钗卖珥。饶是如此,秋誉章还是没有发现经理的问题,经理把已经兑换的票从后门带出,然后派遣其爪牙打扮成贩夫走卒的样子从前门进,重新兑银,秋誉章“据案持筹核算,不暇旁骛,末烛其奸”。更严重的是,钱庄伙计都不跟主家一气,对于重来兑现的,“立于付款,不稍留难。辗转弊混,又损资巨万”。

秋家起初还想“背城借一,重振旗鼓”的,结果难以为继,关门了事。子芳摊上这么一个无能的大舅哥能帮衬得起吗?更帮衬不起的是老婆。亲友中有洞悉陈某之奸者,托秋誉章之名,把陈某告到了县衙,县衙把陈某拘押起来给秋家追钱。秋瑾可怜陈某,跟哥哥说:钱已经没了,再追人有啥用?宽大待人,放过他吧。于是就把陈某放过了——试问,秋家兄妹败自己的家也罢,王家能由着他们败么?

一者是父死,二者是帮衬不起的破产倒闭,秋家与王家的婚姻就有些门不当户不对了。

按一般的说法,从此秋瑾在王家更是受到了冷遇。我觉得,所谓的冷遇也应该辩证地理解,至少不能受秋瑾一面之辞的影响。因为秋瑾不是接受冷遇的人儿,王家也不会恁般势利。就说秋瑾东渡留学吧,一般的说法是丈夫阻拦不成,不予资助,导致秋瑾只得变卖自己的首饰(珠花珠帽还被丈夫窃取了)。

事实上,秋瑾1903年随夫上京后,就跟丈夫闹分家了(公婆觉得他们上京生活需要花费,所以给他们一笔巨款),王子芳闹不过她,分给她一万余元,她则交给亲戚合伙做生意,结果跟前面所说开钱庄一样,等1904年想东渡日本时才发现连本钱都收不回来了。——我到很想知道秋家这亲戚是谁,怎么秋瑾跟谁合作,就让谁把钱全给弄走了,有猫腻不?总不会是秋瑾娘家人吧?除此之外,秋瑾还有私蓄。但是当她听说维新志士王照关在刑部大牢里,需要钱打点时,就把私蓄的一半拿了出来,托人送给了王照。

总之,不是丈夫不给她钱,而是不但给她钱,还分了产,可惜被她眨眼工夫就玩完了。很快没有了钱继续和丈夫要,当然不好要了。无奈之下,只得变卖首饰。

还有,按服部繁子的回忆,秋瑾本想去美国,后来改去日本,并希望繁子带她前往。繁子与丈夫都不同意,理由是秋瑾思想过激,对她说美国合适你,日本不合适你云云。但秋瑾的丈夫却为此找到繁子门前,为妻子求情,按繁子的说法,秋瑾丈夫“惶恐而又害羞”地请求说:“夫人,我妻子非常希望去日本,我阻止不了,如果夫人不答应带她去日本,她不知如何苦我呢,尽管她一去撇下两个幼儿,我还是请求你带她去吧。留学也好,观光也好,任她去吧。要是留学,在日本我还有三、四个朋友,可以托他们照顾,不会给夫人添麻烦,她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与其让她跟别人去,不如拜托给夫人更使我放心。我知道服部先生在日本是大学者,我感谢他帮助中国办新教育,我也钦佩夫人的仁慈,为中国的女子教育竭尽自己的力量。带她去吧!请夫人考虑。”

繁子感叹说:“还真会说话哩。我若拒绝了他,他就会受到家庭女神的惩罚,那实在可怜”,于是繁子改口说:“我可以带秋瑾去,但要提一点要求。”秋瑾丈夫恭敬地说:“夫人对我有什么要求就说吧,我一定尽力去做。”繁子扑哧乐了:“不是对你有什么要求,是说秋瑾的思想太激进了,那是我们日本所不容的。如不改变她的思想,很遗憾,我是不能带她去的”。

繁子的话说得非常坚定,王子芳说:“我明白了,她的思想我也不赞成。好吧,只要她在贵国,我就不让她有这种思想。”虽然繁子很怀疑秋瑾是否肯依从丈夫的话,但当秋瑾跟繁子表态,到日本自己憋着些不再激进后,繁子这才答应带她到日本。

1904年王子芳带领一子一女送妻赴日,使得繁子第三次看到了秋瑾这个小丈夫:“丈夫面带哀伤,发辫在风中吹得零乱,看着更让人痛心。可他还象一般丈夫应做的那样,提醒秋瑾一路保重,到日本后来信。两个孩子眼巴巴地望着忍心离去的母亲。”

站在秋瑾的角度,父亲死亡,家道败落,人情世故上当然很不适应。她在致哥哥秋誉章的信里多次骂亲友们嫌贫爱富,翻脸不认人,家无势力了,就都不趋奉咱了。当然,骂得最多的还是她那个小丈夫,那是声声仇字字恨的。



其一,1905年6月19日,秋瑾从日本归国省亲,在绍兴致函居京之长兄秋誉章,大骂曰:“子芳之人,行为禽兽之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即妹之珠帽及珠花亦为彼篡取,此等人岂可以人格待之哉?彼以待妹为无物,妹此等景况,尚思截取此银及物,是欲绝我命也;况在彼家相待之情形,直奴仆不如!怨毒中人者深,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报之,非妹不情也。

“一闻此人,令人怒发冲冠;是可忍,孰不可忍!嘱二妹讨取此银时,不妨决裂。盖妹思之熟矣,为人奴隶,何不自立?后日妹当可自食其力,何必为人妇者?况仇怨已深,断无好结果。况一年之久,未通一函,即视我母兄,彼何曾一置念耶?闻早娶妇矣。待妹之情义,若有虚言,皇天不佑。妹得有寸进,则不使彼之姓加我姓上;如无寸进,不能自食,则必以一讼取此儿女家财,不成,则死之而已。”

此信透漏诸多意思:第一,秋瑾的珠帽与珠花让丈夫王子芳给扣了。第二,秋瑾希望妹妹去王家给自己讨些银两回来。第三,听说丈夫王子芳另娶新妇了。第四,自己以后出了名,不让王姓加到自己姓名前;若出不了名,填不饱肚子,就跟王家打官司,把他家的钱财弄过来,不成,无非一个死字。

其二,还是1905年,日月未具,当是秋瑾第二次东渡日本后的7月下旬,从东京致信大哥:“二妹常有信来否?讨取百金,不妨决裂,因彼无礼实甚,天良丧尽,其居心直欲置妹于死地也。目我秋家以为无人,妹已啣之刺骨,当以仇敌相见……呜呼!妹如得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岂不能精进学业?名誉当不致如今日,必当出人头地,以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无受益,而反以终日之气恼伤此脑筋,今日虽稍具时誉,能不问心自愧耶?……他是得于书记中留一名,则平生愿足矣。无使此无天良之人,再出现于妹之名姓间方快,如后有人问及妹之夫婿,但答之死可也。”

此信透漏两个意思:第一,除了珠花珠帽,她还想让二妹跟王家讨取百金。第二,强烈的出人头地之心,而且出人头地后,也不带丈夫王子芳玩儿,不让他沾自己的名气之光。

其三,1905年9月12日,秋瑾从东京致信大哥。估计是王家致秋母一函,想让秋瑾回家什么的。所以秋瑾在信中告诫兄长,王家不会变好的,放心吧。她还猜测王子芳要么新娶的媳妇儿不好(作者注:人家王子芳终身未再娶,够贞男了),要么王家听说我名声还不错,想沾我的名气之光(作者注:这个就有些自恋了,人家不过觉得你是孩子的亲娘罢了),但我不会和王子芳和好的,免得“妹后日之名誉有损”。

她给兄长表态说:“妹近儿女诸情,俱无牵挂,所经意者,身后万世名耳……惟钱财一端,妹正困于此,况彼守财奴物,取之无伤于廉”

——这小娘们,居然也不牵挂孩子,确实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她一门心思在身后万世名,但目前主要是弄钱,所以交待兄长,就说哥哥可怜妹妹,借给妹妹千金,造个字据上王家要钱去;还说自己也给子芳写信了,索取百金和珠花珠帽,并且在后面写着“经济困难,商借千金”云云,如果不回信,或者不借给,“则遗书断绝往来,此后王宅不得云有秋氏之女为媳事”;再者,咱还可以跟他谈判离婚……

此信透漏的信息很多很微妙。它让我对秋瑾刮目相看:果真具有女光棍精神呵!

后面的信更有意思了,由于希望二妹前往王家索钱百金,结果二妹写信给她,说自己劝哥哥去十二叔家借钱,借不到再找王家,不愁借不到手云云。秋瑾就怀疑二妹想图谋那百金。总之,一家子为了钱,转着圈儿的考虑合适人选与下手方法。

最后还是秋瑾亲自下手了。由于日本政府取缔留学生规则事宜,1905年底,秋瑾赌气回国,在中国本土展开了革命活动。当然第一要务还是弄钱,1906年,秋瑾带着几个革命伙计上王家“诱款”去了,文献资料说的是“诱”,实际上有些吓人家,试想媳妇儿带着几条汉子放旅店里,自己又女扮男装的往门里一叉,说自己要转着圈儿的找王家的亲戚募捐呢,王家不给行吗?由于王子芳在京做官,所以公公告诉儿媳,亲戚家都困难,你千万不要找人募捐去,我给你筹备。结果给儿媳筹备几千元(作者注:一说二千元)!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秋风吧?

你说王子芳摊上这么个老婆,他能对付得了吗?

下面我们再看看闺蜜眼里的秋瑾。

其一,秋瑾闺蜜徐自华回忆曰,秋瑾要徐自华去上海替她为《中国女报》驻沪数月,徐自华以母病辞之,秋瑾就不愿意了:“颇不悦,责余忘公益恋家”——秋瑾弃家不顾了,要求闺蜜也得弃家不顾才行!而且这里可以补充一则,秋瑾死后,徐自华都不知道秋瑾的儿女是她亲生的,估计从未与闺蜜谈过孩子,所以徐自华疑惑地说:“一子一女,有云系妾出,末知孰是?”

其二,徐自华说秋瑾“雅量,虽一二十巨觥不醉。酒后纵谈更豪,余不喜饮,常强之使醉”。强迫别人喝酒也罢,醉后舞倭刀,要求徐自华也舞,徐回答我可没有你英雄。秋瑾说“既知英雄,胡不具俊眼?子看我如古时何人?”徐自华回曰:“子好兵器,刚毅英勇,如孙夫人,未识谁为刘先主?见子战栗而跪乎!”于是秋瑾拍着徐自华的肩膀曰:“子工诗文,不亚徐淑,吾为子再觅秦嘉可乎?”徐自华失笑曰:“何出此匪夷所思之语”!秋瑾说:“吾与子相等。子可觅秦嘉,吾亦有刘先主。”徐自华说:“余味其言,知其隐矣!”

——这段更好玩儿,秋瑾不但以孙尚香自居,还说自己自有一个“刘备”,然则谁是她的刘备呢?肯定不是王子芳!

其三,一次,徐自华发现秋瑾在卧室里哭泣,就问她是否身体不舒服。秋瑾不答,遂问她“思家乎”?秋瑾曰“我无家可思”。又问“思亲乎”?对曰“母虽老,嫂甚贤”。最后问“忧国乎”?还是摇首。于是徐自华猜测曰:“今日三月十九,乃前明亡国之期,子得毋感触于此乎?”秋瑾这才高兴起来,握着徐自华的手曰:“慧哉子也!既解此,胡不与我同志?”这小娘们,时刻不忘扩大队伍。徐自华无言慰之,只好开玩笑说,你不是长公主,就是费宫人转世耶!

——大跌眼镜,闹半天,秋瑾要么是崇祯家的长公主,要么是崇祯家的忠贞宫女呵!

其四,徐自华说秋瑾“擅辨才,口角不肯让人。遇顽固者,常当面讪诮”。她讲了一个故事,一日与秋瑾同游张园,秋瑾发现一留学生领一雏妓也在游园,看不惯,就想上去骂人家,徐自华拦都拦不住。秋瑾用日语骂的人家,留学生“面有惭色,雏妓则怒目,独至阶下,即乘车去”。徐自华对秋瑾说:“子真杀风景”。秋瑾回曰:“余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其五,秋瑾与徐自华一块梳头,秋瑾学着隋炀帝的小样儿执镜自照曰:“好头颅,孰断之?”徐自华不能听这种恶话,上去给她夺了镜子,不成想失手致镜堕地,碎之。秋瑾大笑曰:你想听吉语,我这儿偏只有恶谶!

其六,秋瑾另一个闺蜜吴芝瑛评秋瑾:“女士性伉爽,遇有不达时务者,往往面折庭争,不稍假借,以此人多衔之”;“女士生平好负气”;“芝瑛守家学而秋好为高论,以此每见必以箴规之言进,秋不服即相争,争不已,家人辄进酒一醉而罢”。

看来这娘们真不好治,别说王子芳了,你说哪个男人能与她琴瑟合鸣起来?刘备吗?一声雌喝,筷子不掉地上才怪呢!

可怜小丈夫王子芳,最后是被吓死的。1907年秋案发生后,王子芳连惊带吓,一病不起,1909年去世——公公也是被吓死的,爷儿俩相继去世,如果不是王家朋友多资产厚,四处托人打点,全家可能都被端掉的;还有,据秋瑾女儿回忆,王家当时逃到乡间僻野,秋瑾晚上还去吓王家一家,导致她的婆婆屈氏哭叫,四嫂四嫂,不要吓坏了你的儿女啦。秋瑾连来三个晚上,婆婆无奈,只好让下人放鞭炮,总算把秋瑾的鬼魂吓跑了。秋瑾女儿解释曰,俺娘生而为英,死而为雄,魂兮归来,也不是啥稀罕事!

王家虽然公开宣布与秋瑾断绝关系了,但1909年秋还是顶着政治风险,把秋瑾与王子芳合葬了。可怜小丈夫王子芳,死后继续受惊吓,一是阴间继续受老婆的气,二是秋瑾坟墓屡迁屡毁:清朝时不得安生,好不容易被闺蜜吴芝瑛冒着坐狱的风险安葬,却有官员建议政府平而毁之,不得已,迁;民国时不得安生,政府为了褒奖英雄,迁来迁去的,甚至湖南与浙江还抢呢,导致秋瑾棺木被挖出后在外停放数月之久无法入土;新中国诞生后,革命小将们比秋瑾更革命,秋瑾的坟又被一毁再毁!

最后要感谢日本女人服部繁子,好歹给可怜的王子芳三次记载,得以让我们瞅见革命话语系统背后,秋瑾丈夫的另一面。相形之下,我们这边的革命话语就有些滑稽了,秋瑾骂什么,大家跟着骂什么,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唯恐骂得不够。此有趣事一桩,就是夏洐在左联同志的鼓动下,写了剧本《秋瑾传》,里面把王子芳写得很不堪,导致人家女儿都不愿意了,有大律师传话给夏洐,说人家女儿王灿芝准备起诉你呢,说你侮辱人家的父亲!

啧,人家女人骂自己的丈夫“流氓”“挨千刀的”,你邻居女人也跟着骂人家丈夫“流氓”“挨千刀的”,你说你把你自己摆什么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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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希望楼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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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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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鸡犬不宁的儿媳妇,果真是要祸害三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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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颠覆了俺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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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很正常。英雄是要仰止的,只可远观。平常生活必须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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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据秋瑾女儿回忆,王家当时逃到乡间僻野,秋瑾晚上还去吓王家一家,导致她的婆婆屈氏哭叫,四嫂四嫂,不要吓坏了你的儿女啦。秋瑾连来三个晚上,婆婆无奈,只好让下人放鞭炮,总算把秋瑾的鬼魂吓跑了。"
作者把以上这段文字也作为证据了.倾向性过于明显了,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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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男人娶了这样的老婆真是前世没有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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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颠覆了对秋瑾的感觉了,觉得为人很不地道啊
不过所谓英雄,他/她的存在或逝去对于家人来说基本都是刻骨铭心的痛。要么是思念的痛,要么是如上所说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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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D还来得推崇这个女人,害得当权后,女人没个女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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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原来真实的秋瑾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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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春风桃李花开日 的帖子

这一段真的是弄巧成拙了。不过我一直不喜欢女革命党人,潜意识很愿意相信这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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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子说,“秋瑾圆圆的眼睛骨溜溜一转”说:“夫人,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对这种和睦总觉得有所不满足,甚至有厌倦的情绪。我希望我丈夫强些,强暴地压迫我,这样我才能鼓起勇气来和男人抗争。 ……不不,这并不是为我个人的事,是为天下女子,我要让男人屈服。夫人,我要做出男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嘿嘿,真真是温饱思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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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现在的女人越来越缺乏女人的温柔谦和了。
引用:
原帖由 SHINE-ON 于 2013-6-4 12:06 发表
GCD还来得推崇这个女人,害得当权后,女人没个女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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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想到英国铁伊的《时间的女儿》,抽丝剥茧,一层层还原历史。历史,一直是执政者口中的历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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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不同角度看问题会折射出许多之前没考虑过的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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