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SPRING-JJ
(......)
发表于 2012-2-18 22:33
只看此人
现在的计生政策,只允许夫妻生一个孩子,就是说你只能是一个孩子的亲爸(妈)。假如离婚,不管孩子判给谁,父母都算已生育过。如果再婚,一方有孩子,一方没有孩子,是允许生的,但要先去街道计生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孩子出生前拿到允许生育的审批证明(有编号的),就不算超生;不办手续算超生要罚款,审批编号没下来就生了可商榷。这样的情况还是要一怀孕就去办手续。
不在户籍地生育的妇女,不管第几胎,都要在户籍地开准生证。如果上海妇女到北京生小孩,也是要在上海开准生证带到北京的。
没办准生证就在非户籍地生养按规定都算违反计生政策,可以罚款。 如果是第一胎,没办准生证,事后出具是第一次生养,有些城市是不会罚的。各个城市对计生管理的松紧度不一样,上海的各个区也不一样(郊区会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