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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非上海户口,公司是不是一定要交综保?

非上海户口,公司是不是一定要交综保?

帮朋友问的,她之前的公司是作为引进人才,为她交4金的。现在的公司虽说也是有头有脸的大公司,却不帮肯办引进人才,结果是什么金都没有交。非上海户口的大陆员工公司都不交金。朋友现在已经交了辞职信了,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把几年的综保都补上呢? 或者,公司可能在手续上搞,还是离开后,直接劳动仲裁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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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文文小白妈妈 的帖子

只要是是外地城镇户口都可以交城保及公积金,不用办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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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的员工(外省市城镇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可以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必须申请办理了居住证后才能开始参加。公积金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有身份证号码都可以参加。在2009年7月1日之前对于非上海户籍的员工,参加综合保险是必须的。如果公司没有缴,能否补交不是很清楚,但说实话补了对员工的意义也不大,去劳动仲裁费时费力,只有自己衡量了。如果楼主的朋友找到新工作了,劝她还是安心于新工作,在新公司把四金的问题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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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8.7.1起,公积金如是城镇户口,都应缴纳,但公积金的监督力度没有社保大,如员工提出告诉,则应补缴。(详见《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2、2009.7.1前的非上海户籍员工,必须参加综合保险。亦可补缴。但实际意义不大,员工实际利益只是20元/月的医疗保险费,连续缴费满1年或自《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生效后为员工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详见文件)
3、从2009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的员工应当参加城镇保险,无需办理居住证。公司先到所在地街道办理招工备案手续,之后凭街道确认的备案单及本人身份证至社保就可办理。但如在合同期内已缴综保的可至合同期满再办理城镇保险。
不知我解释的清楚吗?

[ 本帖最后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6-12 15: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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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8.7.1起,公积金如是城镇户口,都应缴纳,但公积金的监督力度没有社保大,如员工提出告诉,则应补缴。(详见《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交金问题,朋友已多次和HR沟通无果。提出告诉,是否指提请劳动仲裁?公积金是否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2、2009.7.1前的非上海户籍员工,必须参加综合保险。亦可补缴。但实际意义不大,员工实际利益只是20元/月的医疗保险费,连续缴费满1年或自《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生效后为员工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详见文件)综保中有没有其他实质性的福利?公司是有一份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补贴确实意义不大

3、从2009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的员工应当参加城镇保险,无需办理居住证。公司先到所在地街道办理招工备案手续,之后凭街道确认的备案单及本人身份证至社保就可办理。但如在合同期内可至合同期满再办理城镇保险。城镇保险是强制性的吗?是否能补交?朋友是一直有居住证的[/quote]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文文小白妈妈 于 2010-6-9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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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家有胖胖 的帖子

由于那家公司是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所以如果法律规定必须缴纳,公司理亏,一般也就协商解决,不会走到仲裁那步的。
现在是他们忽悠我们政策不熟,吃得不如他们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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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公积金应当缴纳,但实践中,一般劳动仲裁不管,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2、去年7月1日起,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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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险补交一点意义都没有,所谓过期作废,唯一就是每个月有20元进入个人医保卡中,只能买个零药,何必让公司费很多钱交给ZF呢?!我个人的感觉是损人不利己,就不要弄了。
自己花费的精力也不止这20元吧,再说现在公司老板也不易的,当然国企皇粮的另当别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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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必须缴纳的情况(必须同时具备)
(1)单位有城镇保险
(2)外来人员为城镇户口,且年龄小于45岁;
(3)新进员工或合同续签员工
可协商缴纳
(1)单位有城镇保险;(必须)
(2)外来农业户口,且年龄小于45岁;
(3)2009年7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到目前未到期的,且年龄小于45岁;
不必缴纳
(1)单位无城镇保险,比如只有小城镇保险账户;
(2)年龄大于45岁;

注:年龄小于于45岁补充说明:
(1)45岁指周岁;
(2)因合同期未满、单位未及时办理手续等原因,申请参保时已超过45周岁的外来从业人员,如在2009年7月已建立劳动关系且未满45周岁的,可以按《通知》规定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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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他在公司工作,且缴纳了外来人员城镇保险,到45周岁后,还在公司工作的,还是应该一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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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但是由于公积金的检查力度不够,而且惩罚力度也不够(一般举报了,补缴就行,不需要罚款,或罚的钱低于利息),所以很多单位都会钻空子。

对于这样的企业,我觉得你有好的方向就赶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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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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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这几天一直没上线。现就您的几点疑问解释如下:
1、交金问题,朋友已多次和HR沟通无果。提出告诉,是否指提请劳动仲裁?公积金是否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现在实践操作中,不受理公积金方面的劳动仲裁。但如向有关部门举报,应能补缴。

2、综保中有没有其他实质性的福利?公司是有一份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补贴确实意义不大
综保只有上述我提到的2点利益,确实实际意义不大,但商业医疗保险不能替代综合保险。这是2个概念。

3、城镇保险是强制性的吗?是否能补交?朋友是一直有居住证的
只要是城镇户籍的,应当参加城镇保险,无关居住证。如提出劳动仲裁,能补交。

[ 本帖最后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6-12 15: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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