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居然先后接到我公司两个开户行的电话,说我开出去的支票财务章盖错了。(开了两张支票,是两个公司的,我把A公司的财务章盖到B公司那张支票上去了,把B公司的财务章盖到A公司的支票上去了。)
然后两个银行都说,原先交换是其他银行直接送到他们分行的,如果出错分行还可以补救,让我们重新去补盖。但现在开始,各银行的票据结算都直接送到票据中心(真光路那里)结算了,他们发现问题直接发报给各开户行,由开户行直接通知客户,需要交纳罚款。居然这种问题要罚5%,而且只有最低限额 1000 元,上不封顶。
银行抢钱啊
我这一错,说多不算多,说少也不算少,两张支票总额10多万,居然要罚5000多块了。
真是痛苦啊~~~
快年终了,居然发生这种事情,真是霉啊~
以前票据法是开空头支票罚款的,到没听说或者我不知道盖错图章也要罚那么多钱的~~~~
真是怨啊!!!!
抢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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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erfumefang06 于 2010-1-15 15: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