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ocularjog
(预初家长)
发表于 2009-11-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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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奇百怪的“违法”行为
何亚福
9月9日中新网报道:因为穿裤子以“有伤风化罪”被判刑入狱的苏丹女记者鲁巴娜,已经出狱,因为苏丹记者协会替她缴了罚款。依照伊斯兰律法,妇女不可以穿裤子外出,鲁巴娜公然违反这项规定。法院裁定她要挨40下鞭刑。后来法院改判罚款或是入狱服刑一个月。鲁巴娜不愿意缴罚款,情愿坐牢。她所属的记者协会替她筹到200美元的罚款,交给法院,鲁巴娜于是被释放。
据法新社报道,鲁巴娜是苏丹一家报纸媒体的记者,同时也受雇于驻喀土穆的联合国新闻办公室。今年7月,她在与12名女伴在喀土穆一家餐馆吃饭时,因穿裤子触犯伊斯兰法令,以“有伤风化罪”被警方逮捕。
在中国人看来,女人穿裤子也是“违法”行为,这种法律确实是太奇怪了!然而,在外国人看来,现在中国也有一种很奇怪的法律(或政策)----没有准生证生孩子也是“违法”行为!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生孩子是无需经过计生部门批准的,生多少个孩子都不是“违法”行为。
女人不准穿裤子,并不仅仅是苏丹一个国家如此。据8月19日韩联社报道,一贯限制女性穿裤子、提倡穿裙子的朝鲜似乎开始允许女性穿裤子。金日成曾经说过:“裤子是男人穿的。”所以在朝鲜,无论春夏秋冬,朝鲜妇女都会响应领袖号召,坚决只穿裙子,当然,在隆冬季节,聪明的女同志会在长长的朝鲜大裙子里边穿上棉裤以抵御严寒。一些老有所为的退休阿妈妮,会在马路上以革命的眼神监督每一个过往行人,看他们是否上面佩带主席像章,下面看每一个女人是否穿裙子。
或许有人会说,朝鲜并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女人穿裤子,只是“提倡”女人穿裙子。对此我要说:中国也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只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然而,对于中国大多数夫妇来说,如果你生第二胎,就是“违法生育”!例如,9月9日《扬州时报》报道:“目前我市仍在沿用江苏的上述政策,相关规定也是符合我市社会发展现状的,省里也尚无修改该条例的打算,违法生育二胎的依旧将会给予个人年收入四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8月30日《浙江在线》报道:“温州市鹿城区莲池街道的王某夫妇非法生育了第二胎,鹿城区计生局对其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09.58万元的处罚决定。”
除了中国以外,虽然世界上也有一些国家企图采取强制措施来推行计划生育,但都以失败告终。例如,在1976年,当时的印度总理甘地夫人企图推行强制计划生育,印度政府在1976年4月出台了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用大胆的手段控制人口增长。强制计划生育引起了公众对印度政府的强烈不满。在1977年1月提前举行的大选中,甘地夫人和国大党被印度人民赶下台了。从那以后,历届印度政府都不敢再推行强制计划生育。现在印度虽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但即使一对夫妇生十个孩子,也不算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