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电视里看精彩的国庆阅兵式,真开心。可是一想到还有烦心事,唉。。。
亲戚家有闲置公寓房一间(酒店式),委托给我们。7月通过中介租出去了。工作忙,也没有看看房客,哪里想到埋下隐患。房客...算了,不曝光,就叫她阿青吧。送来的2个月的租金9月就到期了,唉,还是忙,也忘记了联系房客。9月下旬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自称阿钟,说是阿青的LG,说电热水器坏了,要去自购、房钱里扣除。
自己心底本善良,心想坏了就坏了,算我倒霉,不过热水器规格那么多,还是我来买吧,完事后叫永乐国美或者京东给你送过去,好办;顺便,将来的租金请按照合同续交一下。哪里想到,对方说:“这么点钱,着啥急,国庆长假以后再说”。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遇上传说中的老赖了。
嗯,于是请中介处理,请他们同时代收租金和代办热水器的事情。中介周旋了几天,说坏了坏了,那个阿钟几次说9月2X日给送钱过来,时间到突然说有重要业务去不了,第二天会派财务来办的。几个第二天过去了,中介说可能有问题,通知我们了。
啊?还有这样的啊?于是电话通知阿钟,并短信银行账号,要求其尽快按照合同把房租缴付。Ok,答应了,说是29日已经转帐成功。30日还是没有哇,于是再问,阿钟居然忘记了昨天转账成功的说法,电话一概不接,只发短信,一会儿说“我正在去银行的路上,半小时就好”;一会儿说“帐已经转出”;一会儿居然说“我是上海人,上海人不会这么差的”。
从此电话一概不接,阿钟不接,阿青也不接。无奈啊,问问物业,物业说从来没有支付过水电费,仅2个月已经拖欠1200元了!吓坏了,心想其要求我们配合他们申请有线通宽带,再问问东方有线吧,再晕倒,此人自从登记以后就没有支付过月租(很可疑,他们申请的不是最实惠的包年套餐,而是支付的220元开通工程费,月租一颗米也没有付),此人居然毫不在意个人信用记录!
没有办法,只好去现场看,当着大家的面打他们的手机,都不接。中介和物业都很同情,说这两口子年纪轻轻,学这个。后来叫来了110,用中介的手机打,好容易阿青的电话通了,态度非常不一般,说这个是她LG和我们的纠纷,她不参与。只好提醒她合同方是阿青不是阿钟,请她配合,按照合同,逾期不支付房租已经造成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屋。阿青回答她现在没有时间,我们要求再约个时间,她还是没有时间。
非常郁闷,于是准备叫物业换锁。110 JC告知我们这样换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于是请教,如何才可以符合法律规定地来收回房屋。JC建议走司法程序——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去强制执行的。打官司?没打过啊。中介热心地推荐了一个律师,电话过去,大律师说你现在标地太小,损失只有3000元,打官司不合算。
彻底没办法了,JC说人品有问题,公~安管不到,去打官司;律师说官司没有意义。主角么,电话不接。中介说,对于这样的人,一般都是直接换锁的。该听谁的?
很犹豫,换锁吧,激化矛盾,自己本身很忙,没啥意思;打官司么,手续是不是很繁?官司赢了对于这样的老赖,有没有可操作性?
打官司没用的,还是要自己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详细看后文结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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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奥爸妈 于 2009-10-20 22: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