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leolf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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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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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招办将在7月9日上午 10时之前接受中考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今年本市中考生申请复核分数,只限在接到市中招办发出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后,申请复核本人答卷全卷分和各题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情况。考生须在7月9日上午 10时前向报名学校申请复核分数。逾期不再接受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填写“中考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并将成绩单原件贴在指定处,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每生10元/科。市中招办将建立复核分数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考复核分数程序对考生分数进行复核,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经复核确认原下发考生中考成绩有误,复核考试成绩费将退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