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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求助: 派遣遭裁员怎么办

求助: 派遣遭裁员怎么办

我与一家猎头公司(类似外服这样的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在上海一家代表处工作,已经工作了3年半,合同明年9月到期。现在经济形势不好,代表处马上会裁员,我可能6月就要被裁掉。如果赔偿金是N+1, 用什么理有可以要求2×N,或者拒绝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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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拒绝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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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代表处裁员,但你还是派遣公司的员工, 你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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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你有权拒绝被裁-----能给一下相关的文件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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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被裁员,就会被代表处退回派遣公司,拿最低工资,缴纳社保直到合同期满。这样你可以算算,是拿一直到合同到期的N*960元+社保缴费划算,还是拿服务年限的(N+1)*你的实际平均工资(或不超过新封顶数)划算。

另外,如果选择拿最低工资,那么代表处和派遣公司肯定会要求你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工作。

所以,如果你的工资比较高,那么现在拿N+1合适。如果你的工资只有一两千,那么拿最低工资也没啥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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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楼说的没错。

但是 提前解除合同的话,除了 N+1, 这个 N 好像还应该是 双倍 工资(08年 以后)。

比方: 2006.1--2010.9  的合同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1-5月
   补偿 2个月    +            1.5个月 *2      +    1个月 代通金
应该是 6个月 。

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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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妈妈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我还和人事代理公司签了一份商业保密条例,是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一起签的,在同业竞争限制方面,公司的规定是:我离开公司之后的18个月内,不可以专职、兼职、入股、参股的形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关的业务。但是没有约定双方的赔偿金额,请问如果我被裁,我可以要求公司再赔偿我同业竞争限制费吗? 赔偿标准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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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eanhuang 于 2009-5-13 19:23 发表 \"\"
谢谢各位妈妈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我还和人事代理公司签了一份商业保密条例,是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一起签的,在同业竞争限制方面,公司的规定是:我离开公司之后的18个月内,不可以专职、兼职 ...
你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你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是因为特殊原因离职的,不受原协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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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jeanhuang 的帖子

劳动法规定在签订同业竞争限制方面的合同或协议必须要有相应补偿金额,如果没有的话,此协议无效。

现在看,此协议只是对你没有约束力而已。

[ 本帖最后由 ibaba 于 2009-5-20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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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ibaba 的帖子

回复 8#jeanhuang 的帖子
劳动法规定在签订同业竞争限制方面的合同或协议必须要有相应补偿金额,
请问这条款在哪里?劳动法里我没有找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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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凯琴小宝 的帖子

能仔细解释一下吗?
补偿2个月,一个半月的双倍分别是指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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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jejy 的帖子

2007年12月31日 前 的,一年补偿1个月
2008年1月1日之后的,  一年补偿2个月;不足一年的,补偿1个月,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
前提是 单位提出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还是 一年 补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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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凯琴小宝 的帖子

08年前的也用赔吗,不是讲从08年一月一日开始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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