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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 我无责,可我陪了钱!

我无责,可我陪了钱!

今天中午,从世外中学门口的浦北路等跳绿灯后左转到桂林路,一个穿社保外衣的五十多岁的男人,从桂林路东边的自行车道逆向骑自行车穿红灯急转,我刹车不及,轻轻的撞了他.他倒在地上,侧躺,我一下蒙了:开了十多年了,第一次撞了人!急跳下车问情况,同时打了110.当时是陪儿子参加完数学竞赛,旁边有好多同学家长,这个脸正丢大了!
110来了,拍了照,我问:我能移动车吗?110骂了我一顿:今天是放假,没堵车,否则我就扣你车了!我正的是吓蒙了!我车上有粉笔的,儿子也提醒我:已拍了照片了,就是没想到移位.这警察很好,帮那男人把自行车推到边上,问那人有没有伤,那人说:腰疼.能起来吗?那人自己站起来,走到边上.警察说了:自行车逆向穿红灯,全责.车无责.警察问能不能当场解决,我说随他,他提出要500,我无责竟要出500佰!我不同意,那人要我陪他去医院,说正的:若儿子不在车上,我也陪他耗了.可我要顾及儿子,并且,我以为:只要交警开了单子,就能进保险了,再说,旁边有位热心的家长在做老娘舅,所以很爽快的付了400了事.等签完字,我还好心的跟那人说:你最好去六院检查一下.可能是我太不懂了老实了,等我回到车上,警察特意开车停在我边上说:你钱都付了,管他去不去看!我又问:我无责,那他一定要我陪他看的话,我是不是可以不理他?还是要先行垫付医药费?他答:他要不要看都是他的事,你可以不管.
 我真是不懂,这次算是交学费了.没等五分钟,我在反光镜中看到那男人骑上自行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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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强险就是这样的,6万元之内无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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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楼上的妈妈!
还想问一些问题:我无责,若我不肯赔的话,对方不肯签字,警察就叫我们进局里解决,是否一定要扣车?我无责,我的保险公司真的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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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zyq526 的帖子

进去解决有可能扣车,无责的话保险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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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sandyshang 的帖子

谢谢!
到现在开车,我都有心理阴影,正是无奈!
我都不知这人是从那里变出来的!问他要证件,也没有,回家想想:此人不排除是故意这样的.真的看不起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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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zyq526 的帖子

唉,开车的马上要变弱势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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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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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yq526 于 2009-4-5 15:39 发表
先谢谢楼上的妈妈!
还想问一些问题:我无责,若我不肯赔的话,对方不肯签字,警察就叫我们进局里解决,是否一定要扣车?我无责,我的保险公司真的是不赔的?
警察没有错,按现在的车辆保险规定,在强保范围内,机动车承担无责赔偿,你只要把警察开的单子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强保范围内(6万),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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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已电话咨询了平安保险,我无责,就不能进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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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在6万元之内,不管机动车有没有责任,全部由机动车一方的强险承担。超出6万元部分,才按责任大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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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yq526 于 2009-4-5 20:08 发表
下午,已电话咨询了平安保险,我无责,就不能进保险.
商业保险是不赔的,你要求强险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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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强险,但平安说:我无责是不能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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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点吧,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砰的时候,我们就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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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现在的体制下就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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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颜! 我还没理解,,,貌似我们开车无责任如果出事故,成了最大的冤大头,保险公司不管,JC叔叔还是要我们赔偿伤者,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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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ndyshang 于 2009-4-5 17:13 发表
唉,开车的马上要变弱势群体了
上海曾经有段时间实行过“撞了白撞”,后来这个条款被改掉了就是因为很多代表委员的固定思维就是开车的是强势群体,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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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armama 于 2009-4-5 21:08 发表
小心点吧,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砰的时候,我们就是弱势群体。
跟走路的人砰的时候你就更是弱势群体了,哪怕那人是走在高架上面或者干脆就是有自杀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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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猫和老鼠98 的帖子

小心驶得万年船。
大家都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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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楼主

那如果让JC判LZ是全责呢?是不是就可以进保了,楼主是不是就会有损失了?
有些事故,我是指两车的,如果责任一人一半的话,建议还是由一方承担比较好,不晓得,这种说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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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就当破小财销灾吧。机动车碰到非机动车,在赔偿上,机动车绝对是弱势群体;但在身体受伤害上,非机动车确实是弱势群体。毕竟,他们是肉包铁,俺们是铁包肉。但我有时也纳闷:这些非机动车为啥不明白这一点?我们是可以赔钱,但毕竟伤的也是他们自己的肉身呀。 痛苦还是他们自己。唉,只能从我们的下一代做起,教育他们身体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一定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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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很运气啦!

几年前,也就是这个新交规刚出台,我LG就中彩了.
也是路口碰上骑车人逆行闯红灯,虽及时刹车,对方还是跌落造成踝骨骨折(是摔的不是车碰的,碰到的是腰),结果此事历经1年半才最终解决,除了保险以外,我们还承担了1W多的费用呢!
在保代理人指导下,我们先是托关系找人开证明,证明是我们全责,否则按照警察说的最多能算我们30%责任,还是因为在路口,司机有义务避让(可笑吗?不这样保险公司就不保)
对方是民工的LP来探亲的,住在仁济医院,我LG垫付1万押金.医院一看这种情况,当然不考虑他们是否承担的起费用,最后的医药费用是近2万元(其中有一半是医保以外的,这个保险公司也没全承担)
对方也提不出具体赔偿方案,反正陪他无数次去处理,他只有一句话:赔钱!至少10万.我LG很好心,说,只要你能有依据提出了,反正全责,保险公司会出的,但是对方根本不理会.
无数次啊!
每次都是我们去接他协商,可是,他提不出具体赔偿,交警也不接受啊!
后来我们出国了,最后找他,他以为是吓唬他的,还是不配合,我们就不管了.
再后来,他看我们真的出国了,就慌了,居然通过派出所查到我妈妈家去(我LG的户口在那里),整天上门威胁恐吓啊!我妈妈总共叫过3次110.后来警察不许他上门闹了.
于是他请了律师打官司.律师把能算的全算上了,也只不过不到4万的赔偿(还包括5000的律师费)对方的误工工资根本不合格,保险公司也只承担部分的.
回国打官司,没时间耗,接受调解.一共赔偿不到3万,保险公司只赔了1万5不到.
所以,在国内,狗屁法规太多了.不碰上就是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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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lyace 于 2009-4-6 06:16 发表
几年前,也就是这个新交规刚出台,我LG就中彩了.
也是路口碰上骑车人逆行闯红灯,虽及时刹车,对方还是跌落造成踝骨骨折(是摔的不是车碰的,碰到的是腰),结果此事历经1年半才最终解决,除了保险以外,我们还承担了1W多的费 ...
这哪是弱势群体,简直一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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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笑笑mama 的帖子

对!我就这意思.如果,我当时车速很快,那肯定是要伤人的,而保险又不赔,那我怎么办?
当时,就想权当做一次善事算了,现在的问题是:我自己不敢开车了,有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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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hh妈咪 的帖子

谢谢!保险公司也是这样说的!当时,我首要问题是:分清责任.在签字完,付了钱后,问警察,才知不能进保,再说,若写我有责的话怕他更要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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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各位!
在旺旺网上得到这么多网友的安慰,心中压力释放了许多,跟楼上的relyace相比,我真的是很运气了,就象cococala所说的:人家可能受伤啦,帮一下,做件好事.心里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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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好笑,在等交警时,我是这么给他上课的:你都五十多了,最基本的交通法规都不遵守?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你要珍惜你自己的生命!如果我撞死了你,赔偿金你是享受不到的!可回家后想想:我10 吗的车速行使,怎么会撞死他,真的我车速很快,可能他也不敢了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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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算幸运的。如果对方是“碰磁”的,就要钱,你不想浪费时间,400打发就算了;如果对方是个“横的下来”的人,就算就无责,他一直到你单位、家门口吵,你精神就崩溃了。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撞了了开残废车的,对方全责,可对方天天去单位吵,我朋友又是个自尊心、上进心极强的人,只好赔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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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穷谁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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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relyace 的帖子

我们和你们情况一模一样,正在经历中,医生说手术费要4-5万,我们已垫付5万多,再来要绝对不给了。交通事故是乱开药的,不是一千一千,是一万一万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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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zyq526 的帖子

楼主,我真愿意赔400元了事。可惜我们和你们情况一样,自行车红灯,50多岁,坐地上后站不起来了,拉着车把手,陪他看医生了,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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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icimm 于 2009-4-5 20:11 发表
也就是说,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在6万元之内,不管机动车有没有责任,全部由机动车一方的强险承担。超出6万元部分,才按责任大小划分。
有这种说法?
太没有道理了.
难怪我每天四次必过的路口.行人从来不看红绿灯.
往往是过一个弯要5分钟以上.
国外也是这样吗/
指望和国际接轨后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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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如果遇上楼主这样的情况,对方全责,一分不给行伐?(无关人情)不能解决的意思是不是对方不肯签字?
按照道理警察判了对方全责,是不是应该当场签字了事,各走各的。如果有争议进去解决,判下来还是对方全责,也不用给钱的吧?
我是这样理解“全责”这两个字的意思的,不过我不开车不懂,请教了。
看了后面说的6万元内,无责不理赔,意思就是说我很守规矩,但也得准备好6万块给不规矩的人?

[ 本帖最后由 浦东明明妈 于 2009-4-6 14: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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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非常非常地想不通,无责为啥还要赔钱给对方呢?这算什么世道啊?
开车到现在没碰到过这种事情,哪天真也让我碰上了,说啥我都不会甘心给这钱的啊(不以道义上考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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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上次都告诉我了,法制不健全,有时不能讲道理,要讲怎么才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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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无道理可讲,什么世道!!!

[ 本帖最后由 小免免妈 于 2009-5-6 17: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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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zyq526 的帖子

前阵子刚和非机动车碰擦过,非机动车全责,也不懂这些规矩,警察来了,意思还是让他走掉算了(那些人敲诈起来不合算),他开个单子,我以为可以进保险,后来咨询了朋友,弄了个全责,非机动车逃逸,保险公司赔了70%,自己赔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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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法律漏洞下,现在故意撞车欺诈一族更加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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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亏就是便宜,以后开车要小心了,尤其是路口,弄堂,市场,学校等地。佛曰:快就是慢,慢就是快。善哉!400元长知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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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价的规矩就是还50%,200元也嫌多,,,他们真开心啊,看钱多好赚啊。。

他们有的就是时间,,,,时间就是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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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小免免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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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lyace 于 2009-4-6 06:16 发表
几年前,也就是这个新交规刚出台,我LG就中彩了.
也是路口碰上骑车人逆行闯红灯,虽及时刹车,对方还是跌落造成踝骨骨折(是摔的不是车碰的,碰到的是腰),结果此事历经1年半才最终解决,除了保险以外,我们还承担了1W多的费 ...
就是呀,这还是弱势群体,比无赖还无赖。对付这种无赖,也只好用无赖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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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笑笑mama 于 2009-4-6 17:51 发表
这样的法律漏洞下,现在故意撞车欺诈一族更加猖狂了!
是的,现在碰瓷案件不要太多哦。 这个立法也不知道是那根筋搭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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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zyq526 的帖子

这种人多了,自己多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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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人家说发生事故,无论如何都要抢着说“自己全责”!原来无责赔钱是自己全部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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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之间的事故不适用于快速撤离办法啊。难不成现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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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猫和老鼠98 于 2009-4-5 22:20 发表

上海曾经有段时间实行过“撞了白撞”,后来这个条款被改掉了就是因为很多代表委员的固定思维就是开车的是强势群体,TMD!
现在是这样的,车撞车没问题,大家都有保险的,车撞人或者人撞车,车辆方是最吃亏的。那个人还好没啥事情,有啥事情的话,他吃定你一辈子!所以行人、非机动车,他们都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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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400这么多哦,最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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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h妈咪 于 2009-4-5 22:34 发表
慰问楼主

那如果让JC判LZ是全责呢?是不是就可以进保了,楼主是不是就会有损失了?
有些事故,我是指两车的,如果责任一人一半的话,建议还是由一方承担比较好,不晓得,这种说法对不对?
是的,4S店的人就关照过,有事赶紧承担全责,否则不个算!至于怎么不个算一直没搞懂,今天算搞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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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qllp 于 2009-4-6 06:53 发表

这哪是弱势群体,简直一无赖。
这样的无赖太多了…… 而且这年头,好像越是无赖越凶,你讲道理的讲不过他不讲理的啊。有句话怎么说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咱能不要命么,不能吧,所以破财消灾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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