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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裁员碰到协商不成功的怎么办?

裁员碰到协商不成功的怎么办?

因为经济不好,我司所处的汽车配件行业也备受影响。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已经陆续裁掉了不少员工,仅仅在上海市总工会备案过,没有真正走过任何“经济性裁员”的流程。

前面的操作结果,还没有碰到特别搞得。我们应用的“协商解决”的模式,跟员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这次碰到一个员工,按她的说法是熟读了劳动法。她置疑我们,因为公司没有做过“经济性裁员”的备案,所以抓住我们只能协商解决的痛处。她提出两个方案:

1、不满足其赔偿要求的情况下,即不同意协商结果,则维持原合同到期。(她的合约到2009年7月初到期)。到时我们可以以不续签的方式解决。当然根据新合同法,还是得赔偿经济补偿金
2、满足其赔偿要求。按劳动法规定,我们需赔偿她2.5个月经济补偿金,且下个月当日她离职(即一个月通知金,其实就是接下来一个月她还会上班,也就是她正常的劳动所得)。但她要求双倍的赔偿金,即2.5*2=5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她提出的方案。第一个不得已而为之,但拖延5个月,跟老板给我的Deadline不符。第二个方案需要多赔偿2.5个月,我们老板也肯定不肯答应的。只愿意按法规要求的赔偿。

所以,请教,碰到这种情况,

1、有何解决方案、建议?
2、是否必须去走一趟“经济性裁员”的流程。但经济性裁员流程太复杂,且必须申报具体的裁员名单,如果过些日子还需要裁员的话就不得不再走一遍流程,那样的话,劳动部门很难再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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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她的要求合情合理,不过分。本来,提前解除就是要协商的嘛。公司提出的条件,员工不一定要全盘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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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和老板协商吧

快过年了,多发点钱补偿,让员工过个还算开心的节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没有工作了,而且还没有到合同期,过完年,找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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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双方让点补,否则他去仲裁乃至上诉,你们花费的时间会更多,而且法院会偏向弱势群体劳动者,可能会付出更多的MONEY。我碰到过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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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以保护弱者为主的,员工是弱者。
老板下命令时,心里一般是知道会有一部分例外的,和他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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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同意与老板协商,如果她带在公司到7月份,到时候你要付的费用可不只是2.5个月了,7个月的工资首先是少不了的。然后不签合同再赔偿一点,几个2.5都有了。这个帐老板肯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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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答应了她的要求,那对于其他接受协商的员工岂不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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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些马后炮的话吧。

1、在做减员方案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和相应需要承担的后果。老板批了方案,也就不需要你在碰到问题的时候左右为难,老板又死不松口。

2、减员已经进行了很久,为了这一事件再去申请经济裁员是不明智的,也解决不了问题。

3、两个方案都不行,你可以尝试依据其他理由解除。建议你参考京城解聘第一案,启发一下思路。

[ 本帖最后由 我爱圆圆 于 2009-1-23 18: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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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刁缠 于 2009-1-23 16:01 发表 \"\"
但是答应了她的要求,那对于其他接受协商的员工岂不是不公平
古话就有“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现在这个社会,就是鼓励大家成为刁民,老老实实的只会吃亏
你看动拆迁,逼出了多少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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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HR就是两头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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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刁缠 的帖子

吃的就是这口饭

也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已被裁希望人事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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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工作,互相换位思考一下,可是这是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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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此贴的启发,现在开始学习做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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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到7月初合同到期的话,如果提前一个月(6月初)书面通知不再续签,好像是不用赔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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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qiuqiu妈 的帖子

从2008.01.01开始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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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给员工,包括已离职的人,员工是弱者,无论怎么样有了信用才能在在职的人面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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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现在企业是弱者, 员工是强者啊

难道她要求十倍赔偿的话,也得照给吗?不给就没信用了???

[ 本帖最后由 tequila_qq 于 2009-1-29 19: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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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后有个疑问,如果企业不裁员,但要求减薪是否也可以象以上那个勇敢的朋友一样抗争呢?有了解劳动法的帮解释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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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但是人在屋檐下,和走了还是不一样~~~有这样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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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经济形式,政府要求国企尽量不减员,减薪可以,估计会遇到很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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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equila_qq 于 2009-1-29 20:28 发表 \"\"
怎么感觉现在企业是弱者, 员工是强者啊

难道她要求十倍赔偿的话,也得照给吗?不给就没信用了???
所以很多企业申请破产,赔不起

[ 本帖最后由 澄汁妈妈 于 2009-1-31 13: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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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itlietou 的帖子

我认为裁员的经济补偿得先区分是不是真的是公司裁员,公司只有在裁员条件出现,并得到劳动部门的批准才能称其为裁员,如果没有必要条件的出现,公司是以裁员为由来减少一批员工,这就等同于公司过错性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向员工支付2倍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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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澄汁妈妈 于 2009-1-30 12:28 发表 \"\"

所以很多企业申请破产,赔不起
有这样的劳动法在, 企业是能少聘就不聘, 面试时候很多东西看不出的, 万一碰到个不讲理的坏了一锅粥啊, 也难怪现在毕业生工作不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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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一个很复杂的程序,你们应该用40条3,这样比较容易走法定程序。但是原则性上讲,除了法定的赔偿以外,是不是还应该考虑其他的补偿,员工毕竟是弱势。我们当时公司还给了每个人一笔5位数的再就业补助金,还有十三薪和奖金都按比例给。其实这个在头们给HR抛出这个难题的时候就应该提的,到后面再提就比较难。特别是这个时候外面很难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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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在联邦快递里的,这次联邦快递上海公司全部关门,听说到武汉开,就因为人工成本可以减少一半.
她们合同都是签到2010年里面,但是目前的赔偿是:
做到今年3月份的,才给赔偿以前做过的年数,也就是说我亲戚2007年进公司的只给陪2个月.但是我有疑问,合同到2010年的是不是也应该要赔偿呢?也要陪2个月呢?
小女孩子说大家都是这样接受的.所以她也没想过要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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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开大会时,直接就在规章制度时列上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裁员,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提前终止:
1)  公司因结构调整,某系列产品或部门被取消或卖出,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2)  当部门或个人工作量减少50% 时,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3)  当部门或该岗位职能被外包,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4)  公司因工作计划减少(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销售计划,采购计划等),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赔偿金数额还是按照新劳动法来,我们还是去劳动局备案的,但通不通过就不是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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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键是有的员工很难搞,工资已经拿高了,没啥事做,我们按N+1赔的,年终奖也不少一分钱,她还串通其他人来闹事.碰到这种人,我们也只能打官司了!!法院如果一直去维护这种所谓的弱势群体,我看劳动法也是有问题的,谁还敢在中国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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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本来就是有问题的呀,公司关门,员工回家,大家歇菜就河蟹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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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_LU 于 2009-2-2 10:46 发表 \"\"
我们公司开大会时,直接就在规章制度时列上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裁员,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提前终止:
1)  公司因结构调整,某系列产品或部门被取消或卖出,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2)  当部门或个人工作量减少50% 时,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3)  当部门或该岗位职能被外包,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4)  公司因工作计划减少(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销售计划,采购计划等),公司可以裁减相关人员。
赔偿金数额还是按照新劳动法来,我们还是去劳动局备案的,但通不通过就不是很重要了. ...
但通不通过就不是很重要了---为什么不重要呢? 如果通不过,你们的裁员还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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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iuqiu妈 于 2009-2-2 10:22 发表 \"\"
我的一个亲戚在联邦快递里的,这次联邦快递上海公司全部关门,听说到武汉开,就因为人工成本可以减少一半.
她们合同都是签到2010年里面,但是目前的赔偿是:
做到今年3月份的,才给赔偿以前做过的年数,也就是说我亲戚2007年进公司的只给陪2个月.但是我有疑问,合同到2010年的是不是也应该要赔偿呢?也要陪2个月呢?
小女孩子说大家都是这样接受的.所以她也没想过要搞..
对啊! 只陪做过的年数!

还没做的合同欺内的年数是不算的!

要不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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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解聘第一案

http://www.eastlaborlaw.com/news/detail.asp?newsid=116

谢谢,GOOGLE出来学习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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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冰城来客 于 2009-2-2 13:56 发表 \"\"


但通不通过就不是很重要了---为什么不重要呢? 如果通不过,你们的裁员还合法吗?
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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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流行裁员了,公司裁员叫整合.
像现在闹得很凶的英特尔公司,人家说这不是裁员,他让手下的2000多员工到成都或者是大连的分公司工作,条件是现有的工资打7折,这不是逼着我们自己提出辞职,他好不用赔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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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corani2001 的帖子

工作地点变动、工资条件变动,员工不接受的话,公司也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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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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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rani2001 于 2009-2-9 04:52 发表 \"\"
现在不流行裁员了,公司裁员叫整合.
像现在闹得很凶的英特尔公司,人家说这不是裁员,他让手下的2000多员工到成都或者是大连的分公司工作,条件是现有的工资打7折,这不是逼着我们自己提出辞职,他好不用赔偿嘛!
INTEL我正好有朋友在里面。
员工是可以选择的,要么去分公司工作,要么可以拿赔偿解除合同。
大公司这方面还是相对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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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种情况不能去双倍补偿,否则是对别的员工不公平。而且后面会引出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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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赔偿的啊。

可是赔偿金很少的!

我的一个同事兼好朋友在INTEL工作了10年多了,她在今年的1/31号和公司解除了合同,公司只给了5万的赔偿金。她以前的基本工资是3K的,

公司的给她的赔偿公式是: (N(工作年限)+1)* 基本工资,并且对N的规定是:N〈=12,也就是说,最多只能拿到13个月的工资


[ 本帖最后由 corani2001 于 2009-2-10 04: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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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L好象是N+3吧,而且工作10多年的老员工,工资都很高的,而且据我所知大公司分工细,所以事情很少,福利好,工作轻松,基本上就是养老型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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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想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难度非常大,只能把公司的规章制定 岗位职责等制定详细规范,通过几种法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来达到解除员工的目的.要不就要达到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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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想咨询一下律师妈妈,这个要达到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什么呢?如果达不到的话,做为个人是否能要求多赔偿的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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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就目前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被认定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比以前容易,但要经济性裁员要遵守程序的要求。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既然是协商员工当然有权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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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corani2001 的帖子

她以前的基本工资是3K的,---不会吧!这么低?

赔偿是不是该安过去12个月平均实际工资(含各种奖金, 补贴,津贴,加班工资等)而不是基本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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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冰城来客 的帖子

是3K ,没错的.公司里的翻班的操作工的工资都不是很高的,有的人只有1.8K,当然,高工资的也有的,不过是少数人而已啊,比如老板手下的几个小秘罢了,当然,还有几个翻班的经理,他们的工资都满高的,但是,现在被裁的大多数都是这些操作工啊,只赔个5万,让人家以后怎么过啊,大家都是有家小的人了,个别的还刚生了孩子,房子还在还贷款,所以啊,现在闹得很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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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corani2001 的帖子

如果是没什么技术的操作工, 能拿这么多该高兴才对啊! 很多公司给不了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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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已经close掉了。

经过多次谈判,员工不肯让步,其非常有心地钻研了劳动法。他强调、借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果企业强行跟其解除合同,必须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2.5个月×2。

如果员工不肯协商,原合同必须照常履行。所以,从企业信息安全性、综合成本、负面的影响等考量,最终还跟该员工协商一致,多赔偿了2.5个月经济补偿金,一个月以后解除合同,并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不能采用经济性裁员的方式的话,仅仅用“协商”去减员,真的很累。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约束有失偏颇,类似几年前颁布的新交通法规一样,严重束缚了开车人,客观上更加“怂恿”、“纵容”有些行人、非机动车主无视甚至故意违反交通法规。个人认为,这些法规想要纠误,但力度太大,反而违背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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