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oanna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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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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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杯国际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江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竞赛时间:2009年1月17日-18日(上午9:00开始)。
竞赛地点:江宁学校(西康路1518弄1号,近宜昌路、陕西北路口)
四、参赛办法:
1、各基层学校、小学、幼儿园、培训班、集训队、少年宫、棋校、艺校等都可组队报名。
2、现设男、女甲组(小学三~五年级),男、女乙组(小学一~二年级)男、女丙组(幼儿),共六个组别,每队可报五名选手,其余可报个人参赛
3、 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报名后不予更改,计算团体名次以报名单位为
准;
4、参赛资格:A男女甲、乙组选手以报名参赛队组队为准。
B幼儿园团体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园幼儿。
5、 报名单请于2009年1月13日前交江宁学校孙备得老师处
(上海市西康路1518弄1号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62760617)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费每位选手收70元。
四、竞赛办法:
1、比赛按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规程》执行;
2、比赛采用瑞士制(电脑编排九轮);
3、比赛组别分男、女甲组(三~五年级), 男、女乙组(一~二年级)
男、女丙组(幼儿),共六个组别,根据人数决定轮次。
4、 各组分别举行比赛,以个人成绩决定团体名次;
5、 比赛时限:
A男、女甲、乙组采用包干制,每方半小时,先倒旗者判输;
B男、女丙组双方共用1小时,由裁判视情况加计时钟,限时结束,先倒旗者判输;
6、 名次判定:
团体名次:
以各队参加本组的最好三名队员所获名次总和决定,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各队所获最高名次,高者列前,依此类推。
个人名次:
以下列顺序判定:
A积分多者列前;B对手分之和多者列前;C中间对手分多者列前;D抽签。
五、录取名次:
1、男、女各组均取团体前八名颁发证书。
2、个人前八名颁发证书并授于奖牌。
3、各组(团体、个人)冠军授予奖杯一座。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