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isa_1020 于 2008-10-30 14:09 发表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吗?我记得以前要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要通知员工是否续签或者说续签合同了,如果说是到期后一个月续签的话,那就是说我的合同是10月14日到期,公司只要在11月14日前和我签合同都是可以的,是吗?那如果我们因为工资没谈好,我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到期后这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发?我能拿到赔偿吗?
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吗?--没这说法, 公司应该在到期日或之前提出续签比较规范.
如果我们因为工资没谈好,我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到期后这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发? 按现在的标准发.
如果我们因为工资没谈好,我不愿意续签的话,我能拿到赔偿吗?如果你只是要求维持现在的水平的话, 能但是从2008年算起,既只有一个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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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香格里拉的春天 于 2008-10-30 16:0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