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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实际工作天数大于21.75天时,休假如何扣款?

请教实际工作天数大于21.75天时,休假如何扣款?

请教旺旺上的HR达人:这种情况如何进行休假扣款

当月应工作天数24天,事假21天,病假2天,实际出勤1天。如果按全月工资-休假扣款这种算法,所得工资会小于员工实际工作1天的工资。如果按实际工作1天算工资。那么当月工作天数小于21.75天,而员工又有请假时,这种算法对员工又是不利的。
所以请教大家实际如何操作才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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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我自己先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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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 所以公司要事先统一一个算法, 要不按实际工作日发, 要不倒扣. 统一算法就执行. 不究其合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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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答复。其实我是做人事软件的,在客户处做业务规则调查,碰到这个两难的问题,所以想听听大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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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是国家法律有漏洞,不严密,才会导致操作人员的困惑。就像个调税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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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仍然坚持:计算加班工资时,用21.75天,计算病事假时,用当月计薪日。这样不管是扣病假工资还是给出勤工资,结果都一样,比较合理。另外,我公司新进员工的第一个月工资是用支付出勤天数的工资,离职员工最末月工资按扣没有工作的天数的方式。

因为试想一个极端的例子:当月共23个工作日,该员工正好全月请假,那么按21.75计算的话,岂不是拿不到一分钱,还要倒扣1.25天的工资?再举例,如果当月20个工作日,该员工一天都没来上班,岂不是还能拿1.75天的工资?

我认为2003年的《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条款还是比较合理的

十四、加班加点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小时工资的计算:日工资除以8小时。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鱼 于 2008-10-31 1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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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家有馋宝宝 的帖子

深有同感,现在又出来新的年假制度,之前公司的工龄也要折算在内,真是折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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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快乐的小鱼 的帖子

是的。你分析的很有道理。采用当月计薪日的话,就不会有这个矛盾。总而言之,都是21.75惹的祸。
目前我们客户的要求休假还是要按照21.75天扣的,如果当月计薪日小于21.75天,就按实际休假天数扣款。
如果当月计薪日大于21.75天,休假天数按(21.75—实际工作天数)扣除,同时给出一个休假的优先抵扣顺序,
这样的话,可能对员工比较有利。
未满月的算法和贵公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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