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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大家伙帮忙看看这合同怎么签?

请大家伙帮忙看看这合同怎么签?

我是2000年7月进的公司,当时是签的一年合同,一年后HR告知我无需再签合同,已经将我自动转成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当时可能政策和现在不同)前几天单位HR经理将我找去说我没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我补签订一份合同,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订立。我觉得这很不合适。我们单位从05年开始规定新员工进单位先签一年合同,一年期满再签一份两年的合同,之后就签永久合同了。我认为按照此规定的话,单位要和我补签合同应该从2003年7月开始才对啊。我本身对新旧劳动法都不太熟悉,麻烦大家帮我看看,我到底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签订才对呢?如果和单位签08年的合同的话对我自身的利益保障啊,工龄啊,什么的有影响吗?我可以要求单位补签03年的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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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是不可能的。
只能寻求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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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nchen_lc 于 2008-9-2 09:36 发表
我是2000年7月进的公司,当时是签的一年合同,一年后HR告知我无需再签合同,已经将我自动转成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当时可能政策和现在不同)前几天单位HR经理将我找去说我没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我补签订一份合同, ...
当然可以, 只要证明期间一直在职就应该要求补签全.
首先连续性工龄计算在今后产生的离职补偿费差异就大多了,
而且连续服务10年后立即转成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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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
1. 你手上有证据证明你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如有以往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或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等
2. 进公司至今你的相关保险如何交纳的?
3. 本次让你补签合同是签定什么期限的合同?
在以上问题不明确的情况下的想法:
1. 08年1月份后如仍无签定书面合同,可有两倍工资的支付要求
2. 如从今年初开始补签合同,一旦书面补签,相应双倍可能就没有了
3. 08年新法前有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说法,只要有证据,对工龄的计算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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