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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前夫要撕毁离婚协议,迫使我同意剪短儿子探视时间,我该怎么办?

前夫要撕毁离婚协议,迫使我同意剪短儿子探视时间,我该怎么办?

两年多前,我的前夫提出离婚,我们通过协商后,协议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他,我每周五儿子放学后接回,周日上午送回去。 暑假期间和国定假日,我们各有一半的时间。

今年,儿子即将升入小学了,我突然收到前夫的电话说,他觉得我们的离婚协议不合理,他要缩短我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改为每周六当天接送。 我没同意,谁知从放暑假开始至今,他就再没让我接到过儿子。 说是因为他已提出要协商更改协议, 我现在就不能接儿子了。  我说, 我们就是协商,也不是在不让我见不到儿子的情况下协商的,再说,就是协商了,在没有新协议达成之前,你也要履行原有的协议啊。 可他置之妄闻。

真不知该怎么办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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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什么把柄在前夫手里,否则理直气壮地和他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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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什么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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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他,夺回儿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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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突然这样啊
是不是儿子在他面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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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臻宇妈妈 的帖子

谈不弄就110,法律路线

协议是否白纸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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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男人啊!这是爱孩子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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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男人,有病,自己的孩子还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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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LZ离婚的时候为什么放弃儿子的扶养权, 那时候孩子才四岁多吧, 这么小的孩子如果起诉离婚法院通常判给女方. 你为什么不要? 放弃了, 就注定处于被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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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觉得楼主的前夫要求不是很过分的。

小孩子大了以后,会越来越懂事的。离婚后要以小孩子正常的生活为前提,而过多的变化对孩子不是非常有利的,这种小孩特别会有一种2面性,因为2个人的教育方法不同,孩子会开始用言语或行为表现出来,对于付主要教养责任的人会是一种负担。

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孩子,你就是要减少对孩子的见面,或者见面后不要对孩子特别好, 我觉得一个星期一次,不过夜是非常正确的方法,或者2个星期一次可以过夜。多过这个时间对孩子是弊多利少。而且楼主以后一定要在玩具,金钱上对孩子不能给于太多,但凡这种母亲很容易有补偿心理,但是往往这种心理会害了孩子。

另外就是离婚后,双方在沟通是很难为对方考虑的这是很正常的。问题是你更要为你的孩子多考虑一些。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楼主为自己考虑多于对孩子的考虑。

[ 本帖最后由 cicici 于 2008-7-23 09: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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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从小一直是我前夫的爸妈帮忙带的,离婚的时候,我咨询了律师,说是法院在孩子2岁以后,会根据孩子的生活习惯来判。  

而且,那时候,他父母来找我谈,说自己年纪大了,就指望这么一个孙子,我过去一直和她们关系不错的。他们也答应我,平时好好带孩子,周末让我带,就是我前夫提出的方案,我考虑再三,答应了。

离婚后,前夫把现在的妻子带回了家,而且,一直让我儿子叫她妈妈,我儿子有一段时间很困惑,去问幼儿园老师:为什么奶奶说我有两个妈妈?
前一阵子,我儿子跟我讲”妈妈,我知道了,你是我的亲生妈妈,XX, 是妹妹的妈妈(那个女方,自己有一个女孩)。 我估计他也在他们面前讲了
我现在一直想和我前夫直接谈,但他找了个律师后,就不再接我电话。 和律师谈呢,他也是把他们的一件陈述,我有不同意见,他就说:哦我去转告。 也就没了下文,然后就突然发了一封信给我,说我拒绝和他协商。 我晕。

我前两天托他一亲戚代话说想和他谈谈, 希望他能履行我们签署的协议,谁知又是哪个律师打电话给我,说我前夫不想接我电话。  但是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就别想接孩子了。 这是律师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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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了,这事麻烦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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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自己的孩子。 当初,前夫提出离婚的时候,也是说:只是我们分开了,可孩子还是我们的,我不会相信,亲身母亲是可以代替的。

我也同意,如果离婚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更加注意给孩子得到双方关怀的机会。

再说了,法院一般在孩子超过2岁后,会根据他的生活习惯来判,我们那时候的情况下,法院判也是判给他的。 我那时的公公婆婆也在三求我们不要闹上法院,这样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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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既然你的前夫可以给他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你是要更多的放手,即使你自己很痛苦,让孩子在一个和谐的家庭中健康成长是每个母亲的心愿,而减少孩子与你相处肯定帮助他和新妈妈建立更和谐的关系,这对孩子是更有利的。

但是你永远是他的母亲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你对孩子的爱不会因为时间少而减少,如果你的孩子多一个人爱他,有又何不好。

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不会在继续纠缠于这种时间问题,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把自己的个人生活安排好,让自己各方面都更好,你还怕你的孩子长大后不认你这个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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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因为孩子即将上学,需要计划他周末的兴趣班等,所以,LZ的前夫或家人希望孩子的周末有一天不是玩掉的。

不过LZ的前夫也蛮绝情的,难道2个人之间除了法律已经到不能见面交流的地步?LZ,不妨电话孩子的爷爷奶奶,诚恳地问清楚这次变更的起因或目的。然后你或用文字的方式(快递他公司,或电子邮件)告诉你前夫你的想法,大家都是为了孩子,何必最后又让孩子伤心和受损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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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回孩子抚养权吧!你前夫再婚了,不知后妈会对孩子怎样?应该有你带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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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和前夫的关系现在如何不说,如果我是楼主要么重新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要么彻底放弃孩子,让孩子完全融入到新环境中。虽然楼主痛苦些,但是对孩子的成长比较好。
等孩子长大了再续你们血浓于水的感情,我想孩子长大了会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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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考虑过起诉要回抚养权,可咨询下来,要到孩子十岁以后,可有孩子自己意愿来更改一次。 一般法院是不会轻易更改的。 唉,一步错,步步错啊。

关于儿子的周末安排,因为两家住得挺进的,所以以前都是协商好了帮他报名,然后我和他爸都可以接送的,不知为什么,他会突然改变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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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啊!
叹一声, 人善被人欺!
如果是我, 肯定豁出去了, 就整天在前夫家门口守着, 什么协议不协议的, 我是孩子的亲娘 不让我见孩子, 开什么玩笑!
看过花瓣雨的文章么, 这世上就三个字" 豁出去", 根本用不着见什么狗屁律师, 直接上门去把孩子带了走, 不给就在门口堵着, 连踢带敲门, 看给不给见孩子.
这世道, 就是欺负老实人, 没有什么公平可言了 你狠了, 他就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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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和孩子见见面,然后再租房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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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钊元妈妈 于 2008-7-23 14:02 发表 \"\"
楼主真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啊!
叹一声, 人善被人欺!
如果是我, 肯定豁出去了, 就整天在前夫家门口守着, 什么协议不协议的, 我是孩子的亲娘 不让我见孩子, 开什么玩笑!
看过花瓣雨的文章么, 这世上就三个字" 豁出去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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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也可以请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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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LZ更要和孩子多接触了.当初你PP是知道你善良,对你实行哀兵政策,你上当拉!

现在只有一个机会就是后妈虐待你儿子拉,小孩多可怜!也可以去法院高他,让他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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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那个后妈的主意.LZ有条件就争取把自己的权利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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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宁愿跟着讨饭的妈,也不要跟当官的爸”,想象不出这么小的孩子离开妈妈有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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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辈子还想这个儿子千万别放弃和儿子接触加深感情的机会!软的不行来硬的,就是别放弃!

          别被任何话给动摇了,记住:亲娘不及养娘亲!

          所以,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自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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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aron616 于 2008-7-23 23:54 发表 \"\"
如果这辈子还想这个儿子千万别放弃和儿子接触加深感情的机会!软的不行来硬的,就是别放弃!

          别被任何话给动摇了,记住:亲娘不及养娘亲!

          所以,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自己养!
自己也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如果想要重新争回抚养权的话,就该付诸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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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孩子11岁还是多少岁以后,可以自己决定自己跟爸爸还是妈妈,当然也包括住哪里了。你前夫有毛病的,靠这个来打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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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重新确认探视时间,他再不遵守的话,申请执行。
仅仅减少你的探视时间不足以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般要拒不让你探视。
孩子10周岁可以自己决定跟谁,但是考虑到孩子一直是你前夫在抚养,孩子不太可能决定一定要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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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楼主还是应该以良好的心态和男方进行商谈,因为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问题是父母双方共同的?等孩子开学看看孩子的学习情况再订也来得?通过长时间的学习离婚或者外界因素对孩子造成影响的话,楼主应该可以按照对方的建议试行一下(不要擅自改探视时间),确实有效的话再更改也来得及.
  离婚不是孩子的错,对孩子已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目前双方在孩子面前尽量少提离婚的事,给他个良好的环境进行学习,切记不要提对方的好坏,到了初中有了一定的分辨能力了这时候可以将离婚的前因后果告诉他.尽量减少他的痛苦  
  通过诉讼不执行的话,也是有例子的,是否可以和男方的单位领导沟通一下,有可能比诉讼效果好,不管是通过哪种路径来解决孩子的探视权或者抚养权,尽量不要伤害到他.还有一点要和楼主强调一下,孩子的思想都是在父母或者家庭的环境下产生的,没有其他人可以代替的,靠老年人带是不可行的,生活上可以帮你照顾好,但是学习和成长都应该是父母的责任,我觉得还是把孩子带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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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是在一家美国公司,做人事经理的。 不知道外资公司会不会像中国公司那样去管员工的家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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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臻宇妈妈 的帖子

外企不管员工的家事的。而且,哪怕你前夫在管家事的国企或事业单位,你去找单位解决这样的事未免有些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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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原来你也上旺网啊。姐妹们听说你的事了,有空出来一起聊聊。我们肯定站在你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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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问题问错人了,对于这种问题,旺网上大多数妈妈给的建议是没有建设性的,一个离异母亲去征求没有离婚经验的妈妈的意见,我认为这本身就缺乏逻辑和理性。这种问题你要咨询律师,特别是有经验的律师给你的建议才是最有建设性的。

其实这种问题考虑是很简单的,就是如何做才是最有利于孩子的。

我想你过去的做法没有任何错误。在中国女方放弃男孩子是很正常的,我相信男方的确能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而且也便于你以后开始自己的生活。

我只想给你一个小故事,就是聪明的一休里面的。2个母亲要争夺一个孩子,一休让他们互相抢,结果那个真正的妈妈放弃了,因为她不想伤害自己的孩子。

其实离婚后你和你的前夫能和谐相处,才能让你的孩子更安全,即使你要放弃很多,即使你的前夫对你不公平。而你和你的前夫关系越紧张,对孩子越不利, 你去争夺抚养权在我看来是很不现实而且对你的孩子只有更多的伤害。

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孩子,你会做出正确的决定,而且你也会释然的。如果你关注的更多的是你自己的感受,和你前夫对你的不公正,你永远会走不出来,你的心态会影响你的判断。你只会越来越痛苦。

在我看来只要你每个星期是可以去看你儿子的,你的前夫就不是很过分。接受现实客观的看待问题才能让你的孩子和你更快乐。

真正的爱不是以爱的名义去伤害。

[ 本帖最后由 cicici 于 2008-7-28 14: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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