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MM,我公司前段时间快递发票时,被快递公司遗失了一张14万的增值税发票,等到业务部门催讨超龄帐款时,才发现对方没有收到发票,因为用的快递公司是小公司,等我们去联系时,对方已经停业了,虽然现在已经办出了税务局的抄报税证明,但因为已经过了90天抵扣期,对方拿了证明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故拒绝付款,所以我们只能再开一张等额发票。在第一张发票时,我已经做了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现在再开一张发票,我还是要做收入,虽然第二笔的销项税肯定要交,但收入的分录怎么做?肯定不能挂2笔应收款在该单位帐上,因为年底对帐时对方肯定不会确认,也不能确认2笔收入,否则就变成虚开增值税发票,我该怎么做这笔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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