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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因果明镜论》- 益西彭措堪布深入浅出讲因果

《因果明镜论》- 益西彭措堪布深入浅出讲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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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因果公案,释迦牟尼佛宣说因果不虚的甚深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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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奥秘》 益西彭措堪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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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明镜论  

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 堪布益西彭措 著  



目   录  

  缘 起  

  第一章 总说业因果  

    第一节 谁是创造者  

    第二节 业的规律  

      一 自作自受  

      二 苦乐法则  

      三 因微果著  

      四 未作不遇  

      五 已作不失  

    第三节 心是业之源  

      一 万行之源  

      二 祸福之根  

  第二章 世间业  

    第一节 十业道  

    第二节 十恶业  

    第三节 十善业  

    第四节 开示具力之门
注:如果懂得创造大福德的方法,如法而行,必能一日千里,迅速高效地累积善业功德

      一 田门  

      二 所依门  

      三 意乐门  

      四 事物门  

      五 串习门  

    第五节 定业与不定业  

    第六节 业的转化  

    第七节 两世之间  

  第三章 世间果报  

    第一节 异熟果  

    第二节 等流果  

      一 同行等流果  

      二 感受等流果  

    第三节 增上果  

    第四节 分说十恶业的果报  

    第五节 十善业果  

      一 总说十善  

      二 分说十善果报  

    第六节 圆满人身  

      一 圆满人身的异熟功德  

      二 圆满人身之异熟果报  

      三 圆满人身之异熟因缘  

  第四章 苦集灭道  

    第一节 安立四谛的次第  

    第二节 苦谛  

      一 人生之苦  

      二 三苦  

      三 六道之苦  

    第三节 集谛  

      一、烦恼  

      二 集业之理  

      三 死亡与重生  

      四 十二因缘  

    第四节 灭谛  

    第五节 道谛  

      一 入道资粮  

      二 正修入门  

      三 加行道  

      四 三圣道  

      五 三十七道品  

  第五章 大乘因果  

    第一节 圆满的果位  

    第二节 大乘之因  

      一 殊胜方便  

      二 入大乘门  

      三 发菩提心  

      四 菩萨大行  

    第三节 色身与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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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明镜论


堪布益西彭措 著
  
顶礼上师三宝!
  
为令一切众生生起因果正见而发菩提心!
  

缘 起
  稽首释迦天中天,慧眼圆明澈大千,
  如如因果不虚误,亘古亘今常宛然;
  稽首观音同体悲,滔天业海几多泪,
  欣乐未曾播善种,避苦依然造苦因;
  稽首上师无畏力,浊世说法醒群迷,
  此回当要慎取舍,莫再失身陷泥犁1;
  秉承依怙法王教,誓造如镜因果论,
  祈愿众生重得眼,乐邦有路莫耽延。

  数千年以来,通过一代代圣贤的教化,善恶因果的理念已深深扎根于东方人的内心之中,成为安身立命、求道证真的一大根本。在古印度,思想发达、宗派林立、学说纷纭,佛陀出世的时候,就有九十六种宗派,各申其说,以释宇宙器情的真谛。这其中除顺世外道之外,各家各派都在不同层次上共许因果规律的存在,三世因果的道理普遍为印度人所接受,那时的外道、内道都依因果制定断恶行善的戒律,作为修道的基础。在中国,佛法西来之前,儒道二家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圣人立教,觉世化民,亦以因果为本,如《易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报应,如影随形。”这种朴素而又浅显的因果道理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一代代有识之士孜孜于践行内圣外王之道,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从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而在因果的深广方面惟有天中之天、圣中之圣——本师释迦牟尼佛,慧眼圆明、契法底源,现量照见了无边法界最极深细的因果实相。在佛的境界中,无量时空万事万物的前因后果,如观掌中庵摩罗果一般清晰了然。经佛说法,后世菩萨、祖师的弘扬,因果缘起之理彻底彰显于世。
  时至今世,科学的迅猛发展,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给人们带来了几千年来难以想象的感官享受,科学技术的神奇能力使得以往的许多幻想均已变成现实,于是目睹这一切的现代人纷纷拜倒在科学的神坛之下,以唯物思想作为主流的现代科学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比较起不可触摸的三世因果之理,毕竟可见可闻的现量感受更能吸引人心,人变得逐渐“现实”起来,只承认感官所及的事物为真实,而将隐微的因果、性命之理一概斥为迷信而漠然视之,于是乎以因果为支柱的传统道德大厦开始倾倒了。
  龙树菩萨说过:没有了因果的正见,众生将堕落于痛苦的恶趣。
  因果缘起的真理离我们越来越远,它在这个世界曾发出的辉煌之光已日渐暗淡,陷于沉沉黑夜之中的人类迷失了本性,疯狂地向外追逐而不知自返,可怜的众生虽然渴求着天堂甘露的安乐,却不知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吮吸着魔王的蛊毒。贪嗔痴三毒的戾气弥满整个世界,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已经变成了浊浪滔天的业海。
  我们到处都可看到:嗔心的放纵,使得世界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暴力枪杀频频发生,人们居无宁日;贪心的放纵,使得上行下效,举国奢侈腐败,人们沉溺于花天酒地之中,不顾一切地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丧失了智慧的人们,以烟、酒、毒品等来麻醉自己,想借此摆脱内心的空虚;在弱肉强食的竞争场上,为了避免被人宰割的命运,不同领域中的人们都在疲于奔命……
  在丧失了因果正见的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并没有为世界带来真正的幸福,反而导致人心迷失、道德沦丧、社会动荡、家庭破裂。纵情于五欲之中的人们开始饱尝着难以尽述的苦难:风雨不调、污染严重、灾难频仍,地球上已经难以找到一方纯洁的净土;没有了亲情的抚爱和传统美德的熏陶,现代孩子只能任随社会的污流毒蚀幼小的心灵;杀业的泛滥、性欲的放纵,带来了癌症、爱滋病等可怕的绝症,人们的身心健康普遍受到了威胁;吸毒的瘾君子们被毒品摧残得成了人间活生生的饿鬼,在这个世界就已现量遭受了恶道的苦报;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已经把人们改造成一群群时刻搏击的猛兽,你死我存的较量,把世界变成一大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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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业的规律   
一 自作自受
  佛在《百业经》中开示我们:一切善恶业果不会成熟于地、水、火、风四大之上,只会成熟在自己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上。所以我们如今在身心、环境上所感受的一切果报,都必源于自己往昔所造的善恶业,并非神灵、强权或自然力等他法加诸于自己的身心之上,而如今自作的一切,也必将于今生、来生或者遥远的未来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所处的环境上成熟它的果报。
  关于这一点,发生在波斯匿王身边的两件事会给我们很多启发:
  佛在世时,波斯匿王之女善光,聪明端正,父母怜悯,举宫爱敬。一日,王对女儿说:“你很幸福,凭借父王之力,举宫都对你爱敬。”女儿却答道:“我凭自己的业,感得这样的福报,这并非父王的能力所致。”王听后非常生气,高声说:“我倒要看看你自己的业力如何?”随即密令侍从找一最贫贱的乞丐,将善光嫁与他。波斯匿王对善光冷嘲热讽:“你凭自己的业,不要再靠我,今后你自己独立生活去!时间会检验你所说的是否是真理!”此时善光仍然坚持无悔,并心无反顾地与乞丐离宫而去。途中,善光问丈夫:“你父母还健在吗?”乞丐回答:“父母先前是舍卫城最大的长者,如今已去世,留下我伶仃孤苦,日以乞食过活。”善光又问:“先父母的住宅还记得吗?”“当时的宅院已被毁坏,只留下一片空地,地址还记得。”于是夫妇同到故宅,奇异的是,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随处都有地下宝藏自然现出。用这些宝藏,夫妇雇人造宅,一月未满,宫宅已成。一日,王忽忆起善光,就问属下:“公主现在生活如何?”有人禀报:“不瞒大王,公主如今的生活并不比大王差。”当天,善光遣夫将父王请至家中。看到女儿家宫宅庄严,王大为惊讶,就去问佛:“我女先世作何福业,得以生在王家,身有光明?”佛对其讲述往昔因缘:“九十一劫前,毗婆尸佛时代,佛涅槃后,有位槃头王,建起一座七宝之塔供佛舍利,其大夫人见后即以天冠拂饰戴在像的顶上,又以天冠上的如意宝珠挂于塔颈,同时发愿:愿我将来身有光明,紫磨金色,尊荣豪贵,愿我永离三恶八难之处。当时的夫人,就是善光的前身。后来迦叶佛出世时,有位妇人以美食供养佛僧,但遭到丈夫的阻拦,当时她委婉劝夫:‘我既已请来佛僧应供,这回还是让我满愿吧!’结果丈夫听从了劝告。这位妇人,也是善光的前身。其夫是乞丐的前身,由于阻碍供养,遭受多生常常贫贱的果报,因后来听从其妇之劝,所以依靠其妇而感召大富贵,离开其妇时仍然贫贱。”
  如果善光的幸福是来自于波斯匿王的荫庇,那么她被父王驱逐后,必定会因此而贫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善光的幸福来自于她的善业,所以波斯匿王可以驱逐其身,却不能以此消除她往昔所积之福德,不可能以威势将贫贱之苦加诸于她。
  一天,波斯匿王睡前,听到两内官争论,一人说:“我此生全仰仗大王过活。”另一人驳道:“不对!是自己的业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并不依靠大王。”当时王想:“说‘依王而活’者,可予奖赏。”于是遣人告诉王后:“等会我派人前来,你可重赏他。”又召来那位说“依王而活”者,令他送美酒给王后。谁知此人刚一出门,就鼻中出血,难以前行,遂请那位说“依业而活”者代他前往。随即,王后即重赐钱财、衣服、璎珞。内官回来见王,见非所遣,王深感意外,就召来说“依王而活”者,问道:“我命你去,为何不去?”内官以实情相告,王听后叹道:“佛语真实不虚!自己造业还自受报,并非他人所能主宰啊!”
  波斯匿王想将受用赐予前者,岂料未曾种此福因的前者却无缘领受,而他不愿赐福的后者反以自己的福因居然得到。所以,苦乐果报都是自己的业力所感召,并非“万能的主宰”所能赐予。
  基于以上自作自受之理,我们应该明白惟有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未来的果报取决于自己现在的所作,前途和命运只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就看我们如何运用自己的人生来实现生命的价值。所谓的自爱、自立、自尊,就是在生命的每时每刻,对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都负有责任感,这样才会一生无悔,迎来光明的未来。
  
二 苦乐法则
  天边无际的众生,由于自爱的本能,无不希求安乐、逃避痛苦,即便我们觉得微不足道的蚊蚁,也是日日都在寻求安乐。然而大多数的众生不明苦乐的法则,不知苦乐的来源,所以无缘踏上安乐的正道。他们往往背道而驰,想求得安乐却未曾种下乐因,想远离痛苦却处处制造苦因,如是而行怎么能离苦得乐呢?其实苦乐的根源只在我们的心、我们所造的业。
  每当我们生起善心、说爱语或者帮助他人的时候,总会内心充满欢喜;每当我们生起恶心、说粗语、损害他人的时候,总会觉得内心难过、压抑。这是人所皆知的浅近常识。它就发生在我们的内心当下。而苦乐的范畴远不止此,凡是一切适悦人心的感受都称为乐受,一切使人心不适悦的感受都称为苦受,它包括外境、身体、心理所引起,发生在过去现在未来一切时处的感受。关于这一切苦乐感受的来源,成道的圣人比我们见得远为深广彻底,无数的佛菩萨都觉悟到宇宙中有一条永恒的法则,巨细无遗地贯穿于万事万法中。这条法则,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归纳道:
  “不论是凡夫还是圣者,他们身心相续中所有的安乐感受,下至地狱众生得到一丝凉风的快感,都是往昔造集善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不善业产生安乐的可能;相反,众生相续中所有的痛苦逼迫,上至圣者阿罗汉相续中的苦受,都是往昔造作恶业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从善业产生痛苦的可能。”
  “痛苦与安乐又有种种的差别,同样这是从善恶业的种种差别,没有丝毫混乱、各别相应而感召得到的。”
  佛陀以其一切智智现量照见万法的因缘,关于人道之中种种的苦乐差别从何而来,佛陀曾经开示说:“国王、长者地位尊贵,是从礼敬三宝得来的;大富之人,财物无量,是从布施得来的;长寿之人健康无病,是从持戒得来的;相好之人容光焕发、肤色洁白,是从忍辱得来的;勤奋之人乐于福事,是从精进得来的;安详之人言行审慎,是从禅定得来的;聪慧之人通澈明达,是从修慧得来的;又有人音声清澈、令人喜闻,是因过去歌咏三宝得来的;有人身心清净、无有病痛,是因过去修慈心得来的。”
  “做人奴婢,是负债不还、不礼三宝的果报;为人丑黑,是遮佛光明的果报;身材矮小,是轻慢人的果报;愚昧无知,是不求学的果报;性格专愚,是不教人的果报;为人喑痖,是诽谤人的果报;耳聋目盲,是不听法的果报;身生恶疮,是鞭挞众生的果报;常遭狱难、扭枷其身,是笼系众生的果报;为人口缺,是前生钩鱼口缺的果报……”
  由此下至无间地狱的凡夫、上及圣者诸佛菩萨,宇宙无量时空之中的圣凡境界,有着种种苦乐的差别,每一苦报必有其对应的恶业之因,每一乐受必有其对应的善业之因,每一种业因必定恰如其分地显现它的果报,既不会颠倒也不会紊乱。比如行善不可能感苦,造恶不可能得乐,又同样是善业,布施不是相好的根本因,持戒不是增财的根本因。所以世间的一切万法都遵循着这个苦乐的法则,永远不可能有什么超越性的变异。
  正因为它是世俗名言中一条永恒的法则,在这个宇宙无时无处不显现它的存在,所以一切真善美的道德行为便有了依据和保证,一切圣贤立教皆基于此,一切生命的求证圆满也必基于此,否则一切世间的美德、一切出世间的解脱都只会成为口中的立论,而变得毫无实义,义士舍身成仁、烈女坚贞守节也成了迂腐无义之行。如能对此生起坚固的定解,那么善恶、苦乐泾渭分明,我们一切身语意的行为必将唯善是趋。所以宗喀巴大师说,对业果的决定无欺获得不移正见,是为一切佛弟子的所有正见,是一切白法(善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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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因微果著
  佛陀时代,迦维罗卫国与舍卫国之间有一棵大树,叫尼俱类树,高二十里,枝叶散布,方圆覆盖六十里。树结果实常有数千万斛之多,味美香甜,果实成熟自然堕地。一天,佛见比丘在树下拾果,就对阿难说:“天下万物都各自有往昔的因缘,人们修福,就象这树,先是从一棵种子开始,以后逐渐生长,最终的果实却会多得无量。”
  业的规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业,也能感发极大的乐果;即使是很微小的恶业,也能感发极大的苦果。在自然界中,诸如桃李等的小小果核,能长出无量的桃李果实,与此外因果相比,内心因果的以小感大,更是极为明显。
  《贤愚经》中有两则公案:
  一天清晨,佛与阿难去城中乞食,途中看见一群小孩在做游戏,他们用泥沙堆砌宫殿、房屋,又做成仓库储藏“财宝”、“五谷”。其中有个小孩远远地见佛走来,凝望着佛的庄严相好,小孩内心禁不住欢喜踊跃,即刻跑去拾取自己“粮仓”里的“谷子”,虔诚地用手捧着,想要供养佛陀,但身体矮小的他不能递到佛的钵里,于是就对身旁同伴说:“我踩在你的肩上供养五谷,可以吗?”同伴很欢喜地答应了。于是踩在他的肩上,将土供养给佛。佛俯身接受了小孩的供养,然后对阿难说:“你拿这土去涂我的房屋。”这天乞食完毕,返回祗桓精舍,阿难就将泥土涂在佛陀房子的一面。涂完之后,阿难见佛,佛告诉阿难:“今天这个小孩以欢喜心供养了泥土,这土涂沫了佛房屋的一边。他以此功德,在我涅槃百年之后,当作国王,名阿输迦。另一小孩,当作大臣,他们共同统治南阎浮提一切国土,兴隆三宝、广设供养,他会把舍利分布到整个南阎浮提,且为我造八万四千座塔。”这个小孩后世就转生为印度的一代名王——阿育王。
  另一个公案:
  佛世之时,有批商人前往他国经商,他们带了一只狗。行至途中,人马困顿,商人们就地休息。在闲静之时,趁人不备,狗便去偷商人的肉,不幸被众人发觉,遭受一顿猛打,脚被打断,最后被弃于旷野之中。当时舍利弗以天眼看见此狗,挛躃在地,饥饿困笃,奄奄一息。尊者随即著衣持钵,入城乞食。得食之后,立即飞临,慈心哀切地将所得之食喂与狗吃。渐渐地病狗的身体得以恢复,它内心欢喜,变得踊跃异常。这时舍利弗就为它说法,不久狗便命终,转生为人。后来,阿难问佛:这狗往昔造何恶业,导致今生堕落为狗。佛告阿难:过去迦叶佛时,有众比丘聚会一处,其中一年少比丘音声清雅,梵呗唱赞十分善巧,人皆爱听。另一老比丘,音声浊钝,不能经呗,每每出声自娱自乐,但此老比丘,实是沙门功德圆满具足的圣者罗汉。当时年少的妙音比丘,见老沙门音声浊钝,自恃傲慢,就呵斥道:“长老出声真象狗吠。”等他骂完,老比丘便喝道:“你认识我吗?”年少比丘回答:“怎么不认识?你不就是迦叶佛时的比丘吗?”上座点醒他:“我已成就阿罗汉道。沙门仪式,悉皆具足!”年少比丘一闻此言,顿时心惊毛竖、惶恐自责,随即近前忏悔过失。当时老比丘接受了他的忏悔。因为这一恶口的罪业,年少比丘在此后的五百世中,常受狗身,饱尝痛苦。
  昔日迦叶佛时,有僧修定,因厌闻沙弥诵经,骂其似蛙声,后来感得五百世为蛙。又色都佛时,有一樵夫,自念贫困,于是积资买一金钱,盖在盛满水的瓶上,持以供佛,后来感得生生世世手握金钱,用之不尽,直到释迦佛时,出家也不须乞食,人称为金钱比丘,后证阿罗汉果。又释迦佛时,有一富人,其家产一象,便溺皆成金,富可敌国,有人问佛,佛说此人在色都佛时,因为敬佛,在佛像上将佛所骑的象,涂以黄金,所以感得此报。
  通过这些因果的事实,我们知道果报酬因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等量还报,往往会增至许多倍来酬还。不象播一粒种收获上百斤果实那样的增倍,内心的造因感果更加希奇,一把泥沙的供养所得的是君临天下的轮王之报,一句恶语所感的是五百世堕落狗身的漫长痛苦,所以心的变现能力要远胜过外种生长的能力。《集法句》云:“虽作微小恶,后世感大怖,能有大损害,如毒入腹中;虽作小福业,后世感大乐,能成大义利,如谷实成熟。”由此我们应知微细的善恶业,如影随形,将会出生广大的苦乐。因而对于微小的善业也应励力行持,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微小的恶业,也应励力断除,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 未作不遇
  俗话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豆绝对不会长瓜。如是因才感得如是之果。如果没有修集能感苦乐的正因之业,就决不可能感受相应的苦乐果报。
  我们想要秋收果实,必须在春天播下它的种子,中间细心护理:浇灌、施肥,加上自然方面的助缘:阳光充足、雨水充沛、土壤肥沃,这样因缘具足,时节一到自然就能收获成熟圆满的果实。如果上述的必要条件不够圆满或者不能具足,那么结果必有相应的缺陷,或者不可能产生。
  世上的一切所求,都不可能凭空从天而降,自有它产生的因和缘。所以真正明白因果规律的人,就会按照因果的规律来积极地创造自己的命运。人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理想,但如果不主动地种下正因、积聚顺缘,那所谓的理想都将成为空想而幻灭。不论是希求那方面的成就,都必须首先明白成功的因与缘,然后随顺因缘,脚踏实地付诸实践,方才有成功的可能。比如要做一位名医,首应发行医济世的大心,然后依止高明具德的老师,依教奉行,学习老师的医德与医术,另一方面潜心研究医典、积极投入实践,主动为自己创造条件,自然会成为名医。出世间的学佛修道要想得到成就,同样需要具备因缘,先要真实发大菩提心,然后如法依止上师,勤积福慧二种资粮,这样有一份因地的行持就会成就一分果地的功德。倘若心高如天,行为下劣如地,妄想得到修行的受用,岂不似缘木求鱼、水中捞月一般毫无结果?宇宙的因果律至公至正,他从来不会偏袒一方、厚此薄彼,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降罪或赐福予人。人只有顺应缘起的规律,但自默默耕耘,天道好还,当有加倍得报的一日。
  
五 已作不失
  佛说:“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我们已造作的善与不善的业,必定会感受苦乐的果报,善恶的业力不会因为时空的转换,而无缘无故地减弱或者消失。虽然业力的成熟有快慢的不同,有的现前感受,有的需要经历漫长的时劫,等到因缘聚合才会受果,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任何一种业会被时间、水、火等外法所毁灭。就象智悲光尊者所比喻的那样:“高空飞翔金翅鸟,虽暂不见身影现,然与其身无离合,因缘聚合定现前。”所以我们所造的一切善恶业,虽然暂时没有显现果报,但这些最终不可能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一旦业力成熟,即使是断除业障的圣者也要感受自己的业果,何况我们凡夫?
  曾有一日,佛在精舍正为弟子说法,突然径直走来一位孕妇,指着佛陀说道:“沙门!你害人不浅!你让我怀孕又将我抛弃,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原来你在这里逍遥享福,现在你说你如何安置我?”
  其实这女子并未真的怀孕,她受外道的指使,将脸盆捆在肚子上,伪装有孕在身,企图诽谤佛陀。当然她的伎俩最终还是被佛弟子发现了。
  在场的弟子诧异非常,心中不禁疑惑:为何解脱的圣者如佛陀仍会遭受果报?当时舍利弗就代为问佛,是何因缘致使此女诽谤佛陀?佛告众弟子:“久远以前,在一王城中,有一贤女名‘善幻女’,她对修行人非常恭敬,时常予以供养,尤其是对‘无胜’和‘常观’两位法师。无胜法师修持精进、德行高尚,颇受大众敬重,而常观法师,世俗习气却很深重。虽然善幻女每日都以同等供品供养,但在态度上难免有凡夫的分别,对无胜法师她有更多的恭敬。日子一久,常观法师心里不平衡,不禁生起强烈的嫉妒之火,逢人便说善幻女一定与无胜法师有私通,虽然表面上是同样的供品,私下却对无胜法师另有厚意。当时虽有人劝告,但他仍然不断地造谣诽谤。
  “那位常观法师就是我的前身,因为恶意诽谤有德的修行人,曾经遭受无数千年地狱猛火烧身的苦报。虽然现在我已得解脱,但余报未尽,所以今生还要遭到同样恶意的诽谤!”
  所以即使是圆满成就的佛陀,也示现因往昔的诽谤,在历经久远劫后,仍然丝毫不爽地感受恶业的报应。
  又昔日有人想出家,阿罗汉观其八万劫内无此善根,故不许可,后佛言其在八万劫前,曾于山中遇虎,惊慌攀树,并失声叫了一声“南无佛”,以此善根而得出家、证果。
  所以,食少金刚亦决不消,一声“南无佛”,这八万劫前无意所造之善因,在因缘成熟之际,也自然现出它的果报。
  我们往昔所造的一切恶业,如果没有以对治力忏悔,那么在今生与来世乃至千万劫后终将感受其苦果,在未成熟之前,绝不可能自动消失。反之,往昔一切的善根如果未被邪见、嗔心等摧毁,也必将次第成熟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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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心是业之源   
一 万行之源
  每个人所造的业不外乎身体的造作、语言的交流、思想的活动这三个方面。而身口一切的行为又都是受着一念的驱使去造作的。离开了这现前的一念心,身口如同无情之物,怎么会有行住坐卧、出言吐语的活动呢?所以身口是造业的工具,意识才是造业的作者。就象樵夫用斧头砍柴,我们一般只会说是樵夫砍柴而不会说是斧头砍柴一样。
  一个人饿了想充饥,就会设法去购买食物、淘洗、生火、烹饪,最后享用饮食,其间所作的身口行为都由这充饥饱腹的动机所驱使。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无不是起意之后而行动的。想去买菜,立即起身出门;欲吃新鲜蔬菜,就去菜场;欲去菜场,就循着路线行走;为了省钱,又与菜农讨价还价……如此等等,整个过程中有不可计数的动机指挥着身口进行不可计数的行动。个人如此,一个群体的活动也不例外。比如一个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获取利润的相同动机,所以上至公司总裁制定决策、安排事宜,中至各部门各施其职,或技术开发,或经营推销,或后勤供给,下至每个人的日常工作,都受着这共同心愿的推动而运行。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业是个体业的综合,既然身口意由心驱动,所以人心实际是世界的轴心,是人心推动了整个世界的运转。
  再放眼观察整个宇宙的一切器情万物,则全是这现前一念心所流现。经云:“罪福二轮,苦乐二果,皆三业所造,一心所感。若一念心嗔恚、邪淫,即地狱业;悭贪不施,即饿鬼业;愚痴暗蔽,即畜牲业;我慢贡高,即修罗业;坚持五戒,即人业;精修十善,即天业;证悟人空,即声闻业;知缘性离,即缘觉业;六度齐修,即菩萨业;真慈平等,即佛业。夫心净则香台宝树,净刹化生;心垢则丘陵坑坎,秽土禀质。非从天降,岂属地生?只在最初一念所致。离却心源,更无别体。”
  
二 祸福之根
  上述身口意一切业都源于一念,而这一念心动机的差别决定着业的本质是善、是恶,还是无记。
  如有三人都去绕塔,一位是为了忆念佛的功德,另一位是想趁机窃取塔中的宝物,第三位是盲目地随着人群转绕。他们三位都作了绕塔的身业,而这身业本来是中性的,没有善恶的自性,它之所以成为善、恶、好、坏,全是人心使然。上面三人因为行为的动机有贤善、恶劣、无记三种,所以他们所造的业就成为善业、恶业、无记业。
  又如,为了教育孩子,纠正其缺点,父母会严厉地呵斥孩子,但这是发自内心的慈悲,希望他好,所以是善业;相反有人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以恭敬的言行讨好上司,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为是自私的动机,所以这些行为反而是恶业。
  智悲光尊者在《功德藏》中说:“树根为药芽亦药,根为毒芽何用说,唯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所以从贪嗔痴所引生的一切身语意行为都是不善业;而从无贪无嗔无痴所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业。
  既然一切安乐与痛苦,都由善恶业所感召,而善恶业又源当下一念心的发动。所以祸福的根源就在于当下一念。《太上感应篇》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六祖大师说:“一切祸福,不离方寸。从心而觅,感无不通。”人在一念未生之时,就象湛然的虚空一般,善恶还没有形成。只由一念的发动,趋向于好事即是善,趋向于坏事即是恶。开始不过起一念、行一事,但日积月累,串习一久,就有了善人、恶人的区分。所以得祸得福,全都取决于最初的一念。古代,儒家教人“(每)日三省吾身”、非礼勿思、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视,也正是源于此理。如果我们能够时刻把持自心,不令非法的邪念产生,倘若恶心生起,及时将其消灭,转成善心,这样行持久而久之,善恶自己作得了主,未来的命运便把握在自己当下“心”的手中。
  宋代赵康靖公,为了净化自己的心念,日常放置瓶、豆二物,默察内心,如果起一善念,就投一白豆,起一恶念,就投一黑豆。起初黑豆很多,逐渐地善心串习力增强,恶心自然减少,最后善恶二念都忘,瓶豆也弃而不用。他的内心也因此磨砺得清净莹澈了。
  明朝杨翥,官拜尚书,一天梦游园林之中,吃了两个李子,醒来之后自责道:“是我平日义利不明,才会梦中做此!”为此,他断食数日以自警省。
  昔有一八岁沙弥妙颜,已得罗汉神通,一日飞入王宫,王后想要抱他。妙颜阻止说:“不应靠近沙门。”王后说:“你年幼如我儿一般,虽然以身抱你,又有何不可?”妙颜答道:“你所说的,虽符人之常情,但情从微起,犹如星星之火,能焚万里之野。又如涓涓之水,能穿泰山之石。事事都由细微之处渐渐发展而来,以少致多,以小成大。所以智者均远嫌避疑、防微杜渐。”
  人若能在此一念之微上省察,励力将此心源打扫得清净光明,虽处暗室之中,也无愧于天地鬼神,如是积功累德,孳孳为善,自然所向都是光明之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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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世间业
  
第一节 十业道
  通过以上阐述,对业的规律有了总体的认识。接下来就应对黑业、白业进行谨慎的取舍。业无时无处不造,面对这无量无边的业,我们该先从哪些方面着手对业果之理引发定解从而如理取舍呢?一切善恶业都依身、口、意三门而造作,就此三门所造的无量业中首要把握那些感果极大的根本之业。针对根本如理取舍,自然能防大罪生起而摄持广大的义利。依于此理,佛摄黑业之扼要而说十黑业道,即身业之杀盗淫,口业之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意业之贪、嗔、邪见。反之,断除十黑业,必能产生广大无边的利益,其为白业之重点,故佛又说十白业道。
  如是对于十业道应深入、细致地思维十业及其果报,务令生起定解,如是方能在这一正一反的善恶业上断然取舍、反黑为白、毫不含糊。生起定解之后,我们对于黑业,乃至起心动念都应善加防护,努力做到身口意三门全不沾染罪业。戒经云:“护语及护意,身不作诸恶,此三业清净,当得大仙道。”而对于白业,我们应励力行持。应知十善业道是一切善法的基础。一切声闻、缘觉、菩萨果位的成就,一切增上生、决定胜的义利的产生,都必须以十善为因,不容缺少。因而佛于经中从各个方面对于十善业道的功德作了赞叹。
  《海龙王请问经》说:“譬如一切聚落、都城、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谷,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之处。”
  
第二节 十恶业
  造业的过程可分为四方面:首先是造业所针对的事物,然后对此事物产生一个造业的动机,有了造业的动机就会采取各种方便、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最后产生结果。这四个方面称为造业的基、发心、加行和究竟,如果四方面都圆满具足,就称为究竟的业。以下逐次分析十种究竟恶业。
  
一 杀生
  基,为其它具有生命的有情。如果自杀,可犯杀生加行罪,未犯究竟杀生罪。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即对所杀有情确认无误。如果于有情作非有情想,或者于非有情作有情想,即为有误,不犯究竟杀生罪;如果心想无论谁来都将杀害,也是于基无误想,其余九种恶业当依此类推。(二)发起心,故意发起不间断杀害之心。
  加行,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诸毒或明咒,不论何种方法来杀害有情。
  一般人误以为指使人杀,自己没有动手作,不犯杀罪。其实教人杀与自己杀并无差别。如果是集体伙同行杀,则不论主从,凡参与者都同犯杀罪。以下九种恶业均为如此,后不赘述。
  究竟,依靠加行,彼有情当时死亡或而后死亡。但如果作者先死或同时死,则不会犯究竟杀生罪,因为作者已成中有身或已转生,造业所依的身心已经发生了转变。
  杀生的动机为贪嗔痴三毒烦恼。如因仇恨而行杀,是由嗔心发起的杀生;为了获取猎物的皮、肉、骨等而行杀,是由贪心发起的杀生;认为杀毒蛇猛兽、蚊蝇蚤虱等是为民除害,如是行杀是由痴心发起的杀生。与此相同,其余九种恶业都因贪嗔痴而发起。
  
二 不与取
  基,为他人拥有、有权、执著的财物。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没有得到物主的许可,将财物拥为己有的意乐。即物主没有布施,作者设法拥有其财物的发心。
  加行,以强力劫夺,或暗中窃取;若于债务、寄存物等以狡诈欺惑方便而据为己有;或为损害他人等。由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将财物究竟属己想,即已生起得到之心。
  不与取可分三类:(一)权威不与取,势力强大之人如国王等以非法的手段劫夺民众的财物;(二)盗窃不与取,如盗贼在主人没有看见的地方暗中偷偷窃取财物;(三)欺诳不与取,如经商贸易时,为了欺骗对方而以妄语、非法称斗等手段获取财物。
  
三 邪淫
  基,略有四种:所不应行、非支、非处以及非时。所不应行,指除自己合法的配偶以外的一切男、女、黄门等均不应与淫。在钦·文殊友和噶玛巴不动金刚各自所作的《俱舍论释》中尤其强调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儿女及七世宗亲行淫。非支,指即便是合法夫妻,除正常支、道外的其余处(如口、大便道、手、股间、大小腿间等等)。非处,指夫妻也不能行淫的地方,如上师附近、塔、庙、他人面前等处所。《俱舍论释》中指出不能在有光明的地方行不净行。特别应注意的是不能在夫妻的卧室中供养佛像、经书,否则每次行淫均属犯根本罪。另外,身上所佩带的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虽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便取下,但在行不净行时应当放下,放在卧室以外的房间中,否则也属于犯根本罪。非时,即夫妻间也不能行不净行的时间。如白天、月经期间、妊娠期间、产前产后、哺乳期、斋期、病中、苦恼忧郁之时。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所指的基即上述四种情况。(二)发起心,乐欲行不净行。
  加行,生起淫意,口说欲词,身体行淫。
  究竟,以我所执而与境合,过限、受乐。过限即超过界限。
  
四 妄语
  基,有八种:已见说未见、已闻说未闻、已知未知(第六意识)、(嗅、觉、触等)已觉说未觉,此四条及反此四条。对境为能解义者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即于所见变想为未见,及于未见变想为已见等。(二)发起心,发起掩盖真实情况并交换为另一虚假情况而说,故意打妄语。
  加行,口中说妄语,或者默许虚假情况(如人问你已证空性否,如不答即属默许),或者以身相指示虚假情况。自做或教他做。
  究竟,他人已理解所说之义。依《俱舍论》观点,以有染心变换情况而说,当他人解义因此而变更了解,即成妄语。如果他人不解,不至于变更了解,故仅成绮语。以下三种语业,在对境未解时,都仅成绮语。
  妄语分为三类:(一)一般妄语,怀有欺骗他人之心而说的一切自性妄语;(二)大妄语,如说善法无有功德、恶业无有罪过、清净刹土无有安乐、恶趣无有痛苦、佛陀无有功德等;(三)上人法妄语,如没有得地说得地了,没有神通说有神通等。
  
五 离间语
  基,和合或者不和合的诸有情。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于和合有情,欲使他们相互背离;于不和合有情,乐其不合。
  加行,在发心的基础上,以实语或者不实语,随自己的意乐而说。
  究竟,他人理解所说语义。
  离间语分二:(一)公开离间语,一般是具有权威的人在两个人同时在的时候,当面以离间语使他们分开。比如说“这个人暗中说你如此如此下劣,当面也如此如此迫害你,今天你们俩好象不是那样的。”类似这种当面挑拨离间的语言。(二)暗中离间语,在情投意合的两个人之间,于一人面前说“你虽然很关心他,但他对你却是如何如何。”以离间语使他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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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粗恶语
  基,能引生恚恼的对境有情,即自己依靠对境能生恚恼。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发起说粗恶语的意乐。
  加行,以实语或不实语,依种姓之过,或依身相之过,或依职业之过,或依犯戒之过,或依现行等过失,说对境有情不乐意听的语言。
  究竟,他人理解所说语义。
  粗恶语,如对相貌丑陋的人公开宣扬他们的缺点,对那些有生理缺陷的盲人、聋人等当面称呼瞎子、聋子,或者说对方的罪恶,或者说一些低劣的语言。此外,以温和的方式使对方心不愉快的语言也包括在恶语中。
  
七 绮语
  基,无利无义之语,有七种:(一)辩论过失、斗讼、竞争;(二)于外道论典或咒语爱乐、受持、读诵;(三)被苦恼所逼之语言,如伤叹等;(四)嬉笑、游乐、爱欲之语等;(五)乐于在大众中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等;(六)说醉语及癫狂语;(七)说邪命语。
  加行,勤勇宣说绮语。
  究竟,说完为究竟,不需要他人解义。
  
八 贪欲
  基,属于他人的财物。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想要将他人财物拥为己有。
  加行,以上发心进行实际的行动。
  究竟,念其财物究竟属于自己。
  总之,对于他人的财物,反复盘算“我如何才能得到它呢?”,凡是对他人的财物生起欲求之心都是贪心。
  贪心圆满必须具足五相:(一)有耽著心:特别执著、守护自己的财物;(二)有贪婪心:心里总是渴欲财物辗转增长,乐于积累;(三)有饕餮心:对于他人拥有的资财计为华好,深生羡慕、垂涎不已;(四)有谋略心:心中盘算“此人的财物如何才能归我所有”如是对他物起取得心;(五)有覆蔽心:为贪所压伏,心中不觉羞耻,不知贪欲的过患,不知远离。如果这五种心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
  非究竟之贪心有如下几种:内心思维如何使他人为自己服务,如何使其资具、饮食等为我所用;思维如何能使国王、大臣、诸商人及四众弟子来供事我;思维如何令众人知我具足多闻、勇猛精进、少欲好施等;思维如何令我得生天界,享受五欲妙乐;思维如何能得到父母、妻子、仆从、同行道友的资具等。
  
九 嗔心
  基,能引生恚恼的对境(与粗恶语业的基相同)。
  发心,(一)想,于基无误想。(二)发起心,发起打、辱有情之心,如思维如何令他有情遭杀、遭缚,欲使他人财产耗失。
  加行,即由发心思维所发起的行为。
  究竟,内心已决定打、辱、损害有情。
  总之,以愤恨心而想“我应当如此这般损害某有情”;对他人具有的功德和拥有的财产不悦意;如何使某人不安乐、不幸福;对他人发生不如意事幸灾乐祸等,如此对他有情生起损恼之心都属于嗔心。
  嗔心圆满应具五心:(一)憎恶心,心里忆念对境对自己作损害之相,随此生起憎恶之心;(二)怒不可忍心,对于对方的不饶益,心里无法忍受;(三)怨恨心,一次次地想别人对自己不好,应对此人报复;(四)谋略心,内心思维如何捶打、如何杀害等;(五)覆蔽心,对于嗔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远离。
  如果思维他人对我已做或正做诸无义事,我当对他也做无义事,这样所起的思维不论有多少,都是损害心。如是愿他人现在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以及愿他将来堕入恶趣,这种害心属于不究竟的嗔心。
  
十 邪见
  基,实有义,即因果、前后世、轮回等名言中真实存在的法。
  发心,(一)想,对所持的邪见作真实想。(二)发起心,发起对正见诽谤的意乐。
  加行,依发心而策发实际行为。此分四,即谤因、果、作用、有事。(一)谤因,认为业无有善恶等;(二)谤果,认为善恶业的异熟果报不存在;(三)谤作用,又分三种: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认为自己并不是父母所生;诽谤往来作用,否认前世后世的存在;诽谤受生作用,即否认化生有情的存在。(四)谤实有事,认为阿罗汉等不存在。
  究竟,执持邪见,内心决定进行诽谤。
  邪见圆满应具五种心:(一)有愚昧心,即不能如实了知所知;(二)有暴酷心,对于颠倒之理有依赖心、欢喜心;(三)有越流行心,对于诸法的非理观察已成习惯;(四)有失坏心,对于与自己见解相违的事物进行诽谤,如诽谤布施、供养、火供、善行等无有果报,失坏相续;(五)有覆蔽心,对于自己所持的邪见并不感觉羞耻,不知过患,不知出离。以上五相若缺一种,则不为究竟的邪见。
  虽然还有其它种种邪见,但在此只称上述加行中所说的四法为邪见,因为此四法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邪见中极重的。总之邪见可概括为两类:无有因果之见与常断见。无有因果之见即认为修善法无有功德、造恶业无有罪过。常断见是外道的见解,可分六十二种邪见,归纳起来即常见与断见。常见认为神我常有,或认为世界的造作者是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等。断见即认为一切诸法自然而生,不承认有前后世,不承认因果报应及解脱等。如果有人认为外道的论典是真实的并随之而行,或者虽未随行但认为佛陀的经教、上师的教言、智者的论典都不真实,这样产生怀疑或者进行诽谤都是邪见。
  十恶业中,杀生、粗恶语、嗔心由三毒引发,由嗔究竟;不与取、邪淫、贪欲由三毒起,由贪究竟;妄语、离间语、绮语的发起与究竟都由三毒;邪见由三毒引发,由痴心而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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