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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加班费如何发放比较合理?

请教:加班费如何发放比较合理?

我们是日资企业,10人的小公司,今年公司新调来老总,又基于国内新劳动法的颁布,所以有关薪酬的一系列问题越来越突明显。
我们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按各人的总工资成本额,最后扣缴得出的。加班费另外列支,但和工资一起发放,现在问题又出现了!
由于社保局的规定,当年度社保金基数是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性收入(包括所有税、费和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值为依据。那么如果上一年度加班费是放在工资一起处理的话,(本年工资总成本不增加的话)社保金和公积金基数就会大幅上调,相对而言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数就会锐减!
如果,加班费不和工资一起处理,即使不上调工资总额的话,大家至少还能保证目前的实际收入(应该是底线)!
了解到旺旺是高人倍出的地方,所以要请教这里的专业人士支支招,加班费应该如何处理更合情、又合理


[ 本帖最后由 cherfange 于 2008-1-16 1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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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高人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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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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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你的问题,呵呵。
该怎么算就怎么算呗,国家有规定的不是。
人事也要考虑员工的利益,对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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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班费不和工资一起处理,即使不上调工资总额的话~  是不符合规定的!

要小心员工以此为理由辞职申请仲裁!

交费基数高于工资是很正常的, 由于加班工资,年终双薪及各种奖金拉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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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其实加金基数按月工资是比较合理的。
如果把年终奖、加班工资等算进去,一起平均,不仅企业成本增高,个人要缴的部分也多了,到手数就少了。而企业交的部分呢,又都统筹了。
所以是一个很莫名的循环。但好象没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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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哲子妈 于 2008-1-17 20:56 发表
个人认为,其实加金基数按月工资是比较合理的。
如果把年终奖、加班工资等算进去,一起平均,不仅企业成本增高,个人要缴的部分也多了,到手数就少了。而企业交的部分呢,又都统筹了。
所以是一个很莫名的循环。但 ...
就是这个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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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公司不是你的,是日本人的,你帮老板省下来的钱你的老板会给你吗?
第二, 你的基数高了, 你的公积金也多了,而你个人部分扣的还少缴税了。
第三,你为设么要去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呢,如果有一天你的员工不再你的公司工作去告你,你不但要补教所有的,还要被罚款。你的老板还会认为你没有能力和水平。
一句话,按照规定来,你没有吃亏。

[ 本帖最后由 cicici 于 2008-1-25 16: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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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积金,8%养老金,以后都是你的,金交多了,个人所得税减少了,多交点有什么不好

[ 本帖最后由 粼 于 2008-1-25 1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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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板不愿意交金的部分奖金啊什么的用商业保险的形式发放给公司员工,员工到手的钱一样,商业保险给可以税前列支,减少所的税.商业保险的险种是那种买股票基金一类的,员工可以选择放在保险公司的卡内不取,也可以随时把钱拿出来的.这样的话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少缴,不过这个好象比较适合高收入的人,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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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的意思是, 怎么样才能保证现在实际到手的收入.如果按照上年实际个人平均工资的话,尤其是加班多的人,那么第二年他缴费的基数相应增多.确实到手的就很少了.而且,我觉得现在单位替你缴纳的都被国家统筹去了,自己多交的,以后也不见得会多多少退休金.确实很不合算的.
但是我们公司也是这样做的.一部分人例外.那就是生产线职工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如果还要缴纳养老金实际到手就不到国家最低标准,这时就只能增加他的工资基数.
所以每个人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人事也很难做的,单位大的更加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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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mimi的妈妈 的帖子

除非别给税务局查出,否则商业保险也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查出后单位也要被处予最低0.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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