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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护照丢失怎么办?

护照丢失怎么办?

护照丢了,以前记得登报挂失的,现在是不是就重新申领个新的就可以了呢?有人办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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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nsanmama 于 2007-11-28 18:55 发表 \"\"
护照丢了,以前记得登报挂失的,现在是不是就重新申领个新的就可以了呢?有人办过吗?
也要登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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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28951900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本市常住居民,或居住在沪的华侨,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持照人的原护照在有效期内遗失,可以申请补发护照。
持照人短期回国遗失护照的,我局在向原发照机关或出入境边检口岸核实后,视情况补发相应证件。
遗失的护照超过有效期,不属补发范围,不需办理登报声明作废手续,可按重新申领护照手续办理。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3、提交护照遗失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4、提交市级报纸(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登载的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声明。
5、如持照人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须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绿卡或定居签证)和《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6、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7、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办理程序及期限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普通护照200元/本;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20元/项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备注
▲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受理户籍管辖区内常住居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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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自上海市公安局
http://gaj.sh.gov.cn/shpolice/on ... 0120070016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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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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