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旅游回来,我结束了10天的单身留守生活。
因为我一时兴起在WW网上发了“10天单身留守的纪实”帖,
又秀了一回烧菜的手艺
http://www.ww123.net/baby/thread-4443286-1-1.html
http://www.ww123.net/baby/thread-4444003-1-1.html
老婆昨天烧晚饭时,“豁灵子”让我帮忙,
我一边当下手,一边拿着照相机把她烧菜的过程拍了下来
一共三菜一汤
“炒米西”、“扁尖丁、虾皮、散的咸蛋黄拌豆腐”、
“松仁鹿筋”、“凤爪鹿筋汤”
拍了不少照片,
结果她说我越帮越忙,差点误了看电视剧“狼毒花”
还笑我:在WW网上得了几名表扬,被迷住了
我说,今天可是为了表扬你啊。
因这几天儿子不在,晚餐就简单了一些,
前面两样菜,家常得很,鹿筋却是平常很少有机会自己烧的,特地介绍
“千慧妈”说 “啊,又吃野生动物!”
其实是“剑走偏锋”,搞点“歪门邪道”;
因为这样我们才有自信,敢发这些帖子啊。
“千慧妈”说的,我猜测有这么几层意思:
一、野生动物是受保护的,吃了不是破坏生态吗。
———— 我以前有也是持这种观点的,
之所以会转变这种想法:
一是,我“好食”嘴馋,
在山村里生活到16岁野味常常吃的,因此就有了胆量尝一尝。
二是,做了4年多记者,了解了一些野生动物保护的政策,
现在国际上普遍提倡“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
事实证明,合理的开发利用相对以前片面的保护,
更有利于野生动物物种的保护。
新西兰政府几年前大力提倡养鹿,
现已成为一个支柱性的产业,取得了杰出的经济效益
不仅使世界范围内鹿产品的价格下降,
同时也导致鹿的保有量比原来大大增加。
吃“鹿”不仅没有使鹿变少,而是变多了。
我们国家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已逐步与国际接轨
我们在购买消费野味的同时,
消费金额里包含了的6%至8%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是上缴国家林业局专用于保护更加濒危的野生动物的
从这个角度讲,依法合理的消费其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野生动物这么可爱,不舍得吃
所谓“此畜牲吃得,彼畜牲就吃不得”。
“猪宝宝”、“羊囡囡”也超级可爱,我们怎么就会饕大吃呢,
说到底,猪、羊、牛、鸡、鸭哪一样都不是野生而来的,
应该是心理的因素吧。
我在此推荐吃野味是有原因的:
1、 我刚参加工作时,在铁路做了5、6年的货物列车检车员
就是火车会计停站后拿把小铁锤叮叮当当敲火车轮子的工作
火车是检查完后就要开走,
再大的风雨、再冷的天都是硬着头皮冲出去的
当时年轻,不懂得爱惜身体,
几年风里雨里下来得了严重的风湿,
每当天气转冷变湿,浑身酸痛,比气象预报还准。
严重的时候会两只脚一下子一点力气都没有,突然发软,差点跪倒。
虽然后来提干到了机关,但这病还是时好时坏,终究是落下了,
一直到结婚后,老婆的外公是有成就的中医
他为我配了中药,但“良药苦口”我总不能坚持,
后来,他就采取食疗的法
让老婆每星期给我烧一锅用鹿筋、枸杞子、杜仲等的汤放在冰箱里
每天当点心吃一小碗,几个月后浑身酸痛的毛病渐渐地没有了
不过以前在上海可买不到鲜鹿筋,只能吃干鹿筋,
加工起来特别的麻烦(我一直就此感激老婆)
2、正是因为野生动物是一种新奇、没有形成普通食用习惯的食品
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此一直高度关注,
上海市还特别规定上市销售必须通过“野味食品安全认可”,
针对野味制订了一些专门的食品安全方面规定,
我也是在与新闻单位工作的朋友闲聊时,了解到不少信息,
让我感觉到这些“顶级敏感”、
一有差错就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的食品
其实比菜场肉摊里的肉安全控制得更严格
同时,设身处地地为食品一店等经销企业想一想,
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开发,一旦出错不就前功尽弃
又不象猪肉、牛肉,我不能卖了,便宜转手给别人还不是亏不大
这野味,全上海就你一家,
批语报道之后,还能卖给谁?他们还不认认真真的做吗?
我倒反而觉得,这些野味比一般肉食更加放心。
3、这些野味以前可都是皇帝老儿的专享贡品
味道确实不错
4、因为能马马虎虎烧几个菜,儿子读书的时间又住在外婆家,
所以, 老朋友们就经常会提出到我家里聚会,
亲戚过年过节,第一个选择的往往也是来我家碰碰头,
甚至几个外地的朋友来上海还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希望到我家里吃饭
既然朋友们心仪,我也总不能随便吧,
而要把家宴搞得有特色,手上工夫不精到,
就从原料上找突破,
一桌菜上一、二道野味,比上燕、翅、鲍都讨巧,
那桌菜的档次“嘭——”地一下子就提高了,(还省钱)
更何况市面上常见原料烧出的菜,我和老婆是比不过酒店厨师的
所以我们俩个确实花了不少精力,
研究了几道“野味私房菜”。
5、WW网上高手如云,
小豆子蛋蛋的“免家菜”、rongerb发的烹饪培训菜肴介绍专业性好强
我可不敢真的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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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忙中得闲的爸爸 于 2007-7-11 16: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