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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为何结伴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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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为何结伴跳海?|大象公会

原创: 大象公会Elephantia  大象公会  昨天

近代闽南集体自杀史。

文|姚白莞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生于闽南,长在海边,17岁这年,惠安女阿茂决定向眼前的世界道别,时间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农历七月十四,正是中元节的前夜,日本帝国无条件投降的一周后。

一起跳海的,还有三位结拜金兰,姊妹们一路面朝大海有唱有笑,「随遇自有乐土」。她们生前早有约定:黄泉路上凑一桌,阴间打牌不寂寞。

四位妙龄女的辞世,在见多识广的惠安当地人眼里算不上什么大新闻。1945年当年,仅惠安前内乡一地集体自杀就达27例;净峰西村的一口池塘,二三十年里吞噬了800条人命;另一个70多户的小小芹峰后堡村,到四九年时全村女人已几近灭绝。


· 1935年的一则惠安女集体自杀报道。即便在妇女自杀事件司空见惯的近代中国,惠安独有的集体性和庞大规模也属惊人(《时报》1935年9月21日,0004版)

据时人描述,集体自杀参与者「多属豆蔻年华,具有姿慧」的年轻女子。自杀时间则带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春夏旺季到来之际,自缢、服毒、溺水,全县此起彼伏,气势非凡。其中又以溺水最为常见,惠东多蹈海,惠南多跳江,惠北多赴池,区位便利使然。

世人震惊、恐慌、惋惜之余,更多的是不解。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她们何以走到这一步?

闺蜜、家庭,二选一

一如当时大多数中国农村男女,阿茂的日子过得很辛苦。

以农业条件而言,惠安在中国算不上好地方,三面丘陵一面海,人多地少,生存压力巨大。为了填饱肚子,当地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东面的大海。



1937年的相关统计显示,当时已有近六成惠安男子脱离了农业生产,多数选择外出经商做工。很多人远赴南洋,再也没有返乡。本地性别比例日益失调,耕种祖田的重担只好交给女人。

14岁时,一如周围同样早婚的姊妹,阿茂嫁给了邻村的阿苟。依阿茂的偏见,留在老家的男人不是不思上进,便是歪瓜裂枣。果不其然,阿苟颇有些呆气,招人嫌弃。好在,当地「不落夫家」的婚俗让人眼不见心不烦。

「不落夫家」指女子婚后除逢年过节外,仍然长住娘家,直到怀孕才正式回夫家过夫妻生活。这种婚俗源于百越,广泛流行于壮侗民族,以及汉族中的闽、粤、湘等前百越地区,惠安尤其盛行。

一晃三年过去,阿茂一直未能怀孕,也就一直「不落夫家」。公婆、丈夫颇有微词,所幸父母的态度却是暧昧甚至默许:兄长远赴海外,女人是家庭的主要农业劳力,出嫁是娘家的重大劳力损失。



与民间听之任之不同,历届惠安当局普遍对「不落夫家」深恶痛绝。城里的老爷们认为,正是恶劣婚俗压迫下的守活寡,让本乡女人生理欲求不满,心理卫生恶化,进而「缺乏归宿感,生活迷茫」,最终走上悲观厌世之路。人命事小,连累惠安频频遗丑全国,影响仕途事大。村里时不时能见到县城宣传移风易俗的工作队。

对此,阿茂们只觉可笑。

实际上,「不落夫家」本就如其所愿,长期不孕不育也是她和姊妹们精心谋划和相互监督的结果。两性关系疏离千真万确,情感折磨却实在谈不上。


· 80年代末电影《寡妇村》即以民国的惠安民俗为故事背景

早在新婚之夜,阿茂就在闺蜜潘大姊的帮助下,穿上特制的衣服,上下密不透风,严防死守。为确保万无一失,陈二姊、谭三姊又塞给她剪刀、绳子若干,丈夫若想硬上弓,难免流血五步。

新婚只是第一关,她们还要长期一起切磋不到夫家生活的种种策略,磨砺相关技艺。姊妹们的榜样是南尾村的阿右,结婚十二年,从未与丈夫同睡过,冰清玉洁。谁跟丈夫睡了,谁就是「臭人」,休想再在姊妹中立足。

中国女人不缺闺蜜,但组织性纪律性能赶上阿茂们的并不多见,在同样盛行此风的广东,它有个动听的名字:金兰契。

不嫁使人自由

依从惠安的风俗,阿茂在幼年时就招朋引伴,与同村三位要好姊妹结为了亲密伴侣,年纪稍长又能干的潘大姊是组织的领袖。姊妹间东西共用,衣服共穿,劳动帮工,经济互助,同耕同宿。

在重男轻女的闽南传统农村,女儿们父母不疼,兄长不问,只有闺蜜姊妹间相知相爱。她们普遍认为,姊妹团体是比原生家庭更重要的归属指向,是安身立命的根基。

稍大一点,阿茂们四个便正式在神坛前起誓结拜,义结金兰,立下同生共死的盟约。

四人彼此至为亲密,但年长些的潘大姊与陈二姊还要更亲密,她们日常的言谈举止,在阿茂看来与戏文里的才子佳人并无二致。


· 惠安女服饰奇特,有人形象概括为:「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衫,浪费裤」

类似的极端姊妹社群,广泛分布于中国华南地区的珠三角、闽东南、湘南等地,组织结构也相差不多,成员多是同村近里一起长大的闺蜜,同吃同穿同住,相依相恋,往往在神前起过誓,要同生共死。

一旦出嫁,姊妹们各奔东西,金兰契势必难以维持。因此,宣扬、强化厌男思想,视夫家生活为假想敌,对生育、公婆虐待的痛苦多加夸大,并极端强调贞洁的价值,是闽粤各地金兰契组织的共同生存策略。

如潘大姊曾援引切身经历告诉阿茂,男人都蠢笨不堪,没一个好东西;陈二姊则劝诫她,家庭是个痛苦窝,只有姊妹最可靠;谭三姊也说,生孩子很可怕,公婆皆祸害。姐妹要想长相厮守,只有矢志不嫁,嫁了也要不返夫家。邻村甚至有人传习巫蛊术,诅咒新婚丈夫尽早夭亡,以便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时人有诗为证:
金兰契结岂前因,姊妹恩情太认真。结习闺中牢不破,不从夫婿不从亲。

不过,不认同、不参与构建家庭,并不意味着姐妹们没有比拟夫妻的情感生活。晚清、民国时期的相关记载显示,闽粤金兰契内部中「两雌相并」的女同性恋广泛存在,「俨同夫妇,出入相随」,「情浓意密倍于夫妇床第之秽亵者」,也有诗为证:
绮罗丛里契相知,姤合居然伉俪随。筮得坤爻空血战,无阳毕竟使阴疑。


· 广东金兰姊妹相约投水,图片来源:《点石斋画报·七死一生》1893年第346期

金兰契发展的最终形态是所谓自梳女:大量广东女性结伴脱离「原生家庭」,矢志不嫁,相伴终老。它在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兴盛繁荣,与当时大批女性获得经济独立在时间上高度重叠,这并非巧合。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南海人陈启源在家乡创办全国第一家机器缫丝厂,随后珠三角各地争相效仿。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由于丝价暴涨,缫丝机器数量增长过万,发达的缫丝业吸引了大量女工,使金兰姊妹们获得了难得的经济独立。「自梳女」数量由此出现井喷。

根据民国一份人口调查书的记载,南海某乡抗战八年「没有出嫁过一个女子,通通都自梳起来」。又有诗为证:
无郎能解女儿愁,不嫁东风可自由。赢得结盟诸姐妹,焚香齐拜上花楼。

顺德女的底气所在,恰也是惠安女的悲剧根源。

当时的惠安经济凋敝,类似机器缫丝这样的近代工业并不多见,也缺少粤地妇女的眼界。金兰契赖以维持的,不过是母家同村的有限田地,经济基础很不稳固。姐妹们拗不过父母之命,多半最终都要出嫁,依赖不落夫家的风俗,仅能维系一时。

若要死趁年轻

夏末的一天傍晚,田间劳作归来后,潘大姊哭得很伤心。多年不孕,十几年来没有夫妻之实,丈夫终于忍无可忍,独自前往暹罗谋生。为此,大姊遭到公婆和父母的轮番训斥,被指实属命贱,不能旺夫益子。

闺蜜间的情绪很容易彼此传染,「同情她的苦处,也觉自苦」,一人的绝望很快扩大为集体的绝望。陈二姊说起「几天前登仙坛算命,求到个下下签」,也泣不成声。谭三姊则被丈夫「诬盗窃夫家财产,引为大辱」。姊妹们越说越痛,濒于绝望。

像往常农闲自娱自乐时一样,姊妹四人晚间齐聚村口大榕树下,对唱最近新学的戏文。

照例,由潘大姊领唱:「做人新妇真艰苦,双脚做擂鼓;暝日无贴床,磨到脸青黄」。

陈二姊、谭三姊则挨个附和:「姐妹交谈吐真情,同病相怜泪雨倾」、「别人结婚真高兴,咱姐妹嫁夫真痛心。」

当阿茂最后唱到「红花鱼要吃趁新鲜,咱若要死趁年轻」一句时,大姊眼睛一亮,提议:不如事就这么定了。众人领会其意,低头无语。


· 1908年《时事报馆戊申年画报》的一则新闻画《女子畏嫁投水》,广东惠州四名女子「结为闺中良友,时为叙谈。谓我等许字之夫家俱系赤贫,一旦出嫁,苦楚不堪。相约共寻短见……以麻绳互缠投水而毙」

阿茂并不怕死。

自小几位阿姊就对她灌输死后的种种好处,这早已是惠安女性亚文化的一部分。

根据潘大姊的说法,人想死是心存「化鹤之心」。死后的世界本是享福之地,是圆满的妙境,绝不是阴森的地狱。那里「好玩耍,好风景,好花势」,有华屋亭台,楼船画舫,人人坐享清福,

陈二姊的观点略有不同,她认为阴间再美好,魂魄也不能永久停留,最终还得投胎。她反复强调「投胎重择命运」的重要性,并建议了正确的跳海时间:季节得是春夏,气候温暖,「到水里不冻身」,灵魂容易转世好人家,而盂兰盆节前后最妙,大概率能投胎贵人。

谭三姊最为乐观,她在生命最后几天里整日念叨着成仙。的确,华南各地都不乏女子非正常死亡后封神封仙的例子,往往备受礼祀,香火数百年不绝。远的不说,就是本村也曾大规模修庙塑像,以防自杀怨灵作祟。后山几十年来先后立了十几座「夫人庙」,家属亲友少不了四时供奉。


· 广东潮汕「三义女」庙,相传清代澄海三位金兰姐妹反抗婚姻,相约投海而亡,被人拾尸立墓后有灵性,于是「祀典为神」

近年来惠安国民党当局颇为多事,常派遣巡警在自杀旺季四处巡逻海岸,干扰姊妹「化鹤」。行动得加倍隐秘,最好把举事时间约定在夜半时分。

长久以来,跳海虽司空见惯,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始终顾大局、讲气节,贪生怕死之辈时有耳闻。最后关头还需要领头阿姊动用一点强制力。农村人最敬畏鬼神之事。临行前夜,潘大姊反复叮咛:「不守誓言,不肯同时投水者,后来必被作祟而死」。

除了精神恫吓,还需要辅以一些技术手段,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当晚分头赶赴海滩后,又是潘阿姊用布条把四人从腰部牢牢束成一串,除防止有人临阵退缩,据说还可以让「死后之魂亦并肩携手,而不患相失也」。此外,还参照当初新婚的做法,再次把衣裤贴身扎紧,「以免身死又蒙受羞辱」。



最终,各自脱下木屐整齐摆放在沙滩后,手牵手,肩并肩,赴沧海。

大团圆

几天后,姊妹们的尸体陆续被冲上海岸。

村民们照例请来和尚道士在海边大搞超度法事。此类事件历年来屡见不鲜,大家早已麻木,一切不过例行公事。村长长吁短叹之余,下令把阿茂们请进村里的「夫人庙」,至于此举到底是消弭还是助长自杀之风,不得而知。

惠安当局的老爷们则忧心忡忡,「诚恐数十年之后,惠东一带将成荒村废郭」。他们曾发起种种「风俗改良团」下乡宣传,也曾派遣警员四处巡逻,结果却是挂一漏万,每年依旧为上海等地的左翼报人按时提供抨击黑暗、憧憬光明的绝佳素材。


· 四十年代关于惠安集体自杀的报道,《群言》1948年第五期

1949年以后,情况也并未明显好转。据统计,1952年8~10月间,惠安全县仍发生集体自杀49起,1956年八月又有22起,尽管与同时期的上海相比数量并不算多。

即便到了翻天覆地的人民公社化胜利推进,种种旧社会遗风纷纷销声匿迹,但惠安集体自杀也只是势头稍减,完全消亡还要等到几十年后的改革开放。

※本文基于真实历史,但具体人物、情节系虚构※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杰,《金兰契研究》,2006
[2] 汪炜伟,《清初至20世纪90年代南方乡村妇女集体自杀风习探因》,2017
[3] 杨齐福,《民国时期惠安女集体自杀现象之探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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