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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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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街头布道?

原创: 李浦旻  回归圣经  昨天

作者:上海佘山教会李浦旻牧师

引言:据闻华中有间教会坚持每天在街头布道已近十年,虽然相关肢体经常被请进去做笔录,但教会因此成长很快。看到这消息心中很感动。因为在很多教会不冷不热,甚至陷入长期分门结党、嫉妒纷争之时,大陆还有对灵魂真有负担的肢体们在忠心服事主、勇敢传福音。这是神为我们预备的美好见证,如同云彩环绕周围。此外,另有内地教会的肢体说必须走上街头布道,否则就是怯懦亏欠神。有弟兄问我是否果真如此?笔者认为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因为笔者所服事的教会经由街头布道而得建立,所以也算有一定的发言权,故愿抛砖引玉于此。

经文:“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

所谓街头布道,在现今的语境中,是指教会肢体有计划地外出,在公共场合公开传福音。
这是教会行动的公开化,而不是纯粹意义的福音公开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福音是神的大能,安定在天立定在地,本非人力所能掩盖堵绝。

很多年前在海外读书时,笔者曾跟随老师去十字街头用大喇叭喊着传福音。这当然算街头布道,至于别人是否听得懂,则属另一回儿事。动迁搬家到松江后,找不到基督徒,所以在小区的必经之路发福音单张,勉强也算。历史资料显示国民政府时期,教会在街头布道是寻常之事。就算敲锣打鼓,也没人干涉。至于效果好不好则因没有详细的分析数据,无从知晓。现在有些地方,教会还有组织乐队先演出,再进行福音布道的传统。

可见,街头布道不是最近出现的新鲜事物,而是一直存在着。而且有的教会是每日在行,福音成绩斐然。就如经上所言:“主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阿们!”可16:15,20节

圣经中没有街头布道这个词,但是有街头布道的例子。比如主耶稣在犹太会堂讲道,彼得在美门口的传讲福音,保罗在路司得城医治瘸腿之人后的公开布道,以及保罗在雅典市场的布道等。历史上有怀特菲尔德、葛理翰等布道家,不辞劳苦,长年累月坚持户外公开布道。这些都是美好的见证,是向神忠心的榜样,两千年来一直激励着历代的基督徒。我们都期盼自己里面也能有火燃烧,愿意为主癫狂,为福音完全摆上自己。但街头布道是否唯一正确的传福音方式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圣经同样有在室内传福音,私底下面对面传福音的例子。比如,主耶稣呼召门徒,彼得在哥尼流家里讲道,保罗在腓利比监狱中与去罗马的船上传福音。主耶稣说必须在人面前承认他,不是指必须在街头布道,而是有公开的认信。在同学、同事、亲属面前的认信与见证,事实上不比在街头大声传讲福音简单,因为还涉及生命的见证。据上海最大的家庭教会牧师介绍,他们传福音结果子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细胞小组邀请人,而不是街头发福音单张的模式。他们去年有四百人悔改信主、受洗委身教会。

重要的是随走随传,而不是有组织的外出公开布道。
虽然后者勇气可嘉,甚至可歌可泣,但不是圣经的明文要求。圣灵说基督徒是盐而不失味,是光而不隐藏。关键是生命的见证,而不是声音大不大。我们教会以前倒是来过一个年轻人,敢见人就大声传福音。看起来不错,但因为他在家里的见证实在太糟,所以我们对他的所谓传福音是忧心忡忡。因为听的人一旦了解内情,恐怕会对教会产生很大的误会。

我们需要祷告,寻求圣灵的具体引导,顺服主的具体带领。若神的意思是现在你们出去,就当一无惧怕,勇敢呐喊,在天地间传讲福音。但若说必须出去公开布道,否则就是不属灵。请问是指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如此吗?不要说在朝鲜、沙特,就是换成■新▲疆■,恐怕就会偃旗息鼓。主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莫要理解成为要像下山猛虎般扑向人群。

街头布道有益处,但需要以智慧行事。不能在情感驱动之下学习别人,而是要里面有火点燃。使徒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2-23

在使徒时代,罗马帝国推崇希腊文化,而希腊文化原本就流行在街市上公开辩论。古希腊三大贤之一的苏格拉底就特别喜欢在市场将辩士驳倒。所以,保罗在路司得和雅典公开布道符合文化传统,国民政府时期十分自由,美国街头也允许布道。但朝鲜与沙特全境严禁,我国一些地方则不适合街头布道。比如北京的某个大广场与上海的街头。前者是政治因素,后者是文化因素。笔者深知,上海人对公开场合的大声宣讲,无论是什么,都很不喜欢。这与以前上海居住条件狭小,生存环境恶劣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没有感动去街头布道,也不算犯罪。但不敢或不屑于传福音,就是极大的亏欠了。“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4,17节

我们不能逻辑混乱,一说传福音就立即要去街头布道,一听说不见得非得上街就认为在禁止公开传福音。圣经中的公开是指不隐藏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事事处处愿意为主做美好的见证。街头布道只不过是传福音的若干种方法之一而已。如今有的基督徒作者,在网络上用文字形式传福音,也是在布道。

“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是圣经的明训。我们若能做到彼此相爱,众人就会认出我们是基督的门徒;我们若爱人如己,就能见证福音的大能,让人不得不承认耶稣基督是又真又活的神;我们若愿意为福音而活,就能时时处处归荣耀与神。笔者认为,就本教会而言,探访中向肢体家人传福音是第一要务,其次是随走随传。接触面极广,又不大会引来打压,因为没有律法禁止。我们不怕逼迫,但需要有智慧。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你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座位,正在看圣经。下一站就发现一位老太太站在附近,就可以喊她过来及时让座。若老太太说年轻人谢谢你,这就是圣灵所赐的传福音机会。这时你就可以说:“不要谢我,我是基督徒,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旁边有人问你看的是什么书,也可以提高声音来回答。此乃神预备的布道良机。这比在上下班高峰的地铁里挤来挤去,大声喊着派发福音单张效果要好的多。后者固然勇气可嘉,但似乎缺乏智慧。笔者在地铁九号线上就遇见过这样的基督徒,当时是觉得有些尴尬。

有时在公司里加班很多,加班费老板又不提,同事们难免抱怨。若这时我们能意识到可以在坚忍中为主做见证,就能靠着圣灵满有喜乐而且做事有智慧。时间长了,同事们就会感到稀奇,因为你与别人很不一样。这时,就可以在办公室的休息区对同事们布道了。“我是基督徒,因为有耶稣基督,所以虽然累也内心喜乐。我的神一直与我同在,在帮助我。”这是水到渠成的传福音,比在电梯里猛拍对方肩头然后塞过去一张福音单张更美。

总之,我们不要怀疑别人上街头布道的动机,只当为肢体们感恩与代祷。同时,有接头布道的同工请不要责备没有走向街头的肢体,也许人家去年结的果子数量惊人!无论如何,我们要按照经训,顺服圣灵的引导,愿意做基督的精兵、福音的勇士。不管环境如此,务要传道,乃是有智慧地传福音。求主帮助我们。

(殉道也是在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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