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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工作满十年的劳动关系

工作满十年的劳动关系

请问满十年的话,公司如果不续签,要进行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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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十年 都老员工了 这么多年用下来为什么这个时候不续签?
我也不太清楚,或者你可以问下12333,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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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同问,在现在的合同期内满十年了,但现在这份合同期满的时间正好就过了十年了,如果现在这份结束,不再签了,有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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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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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知道。不是有规定在单位工作十年满,下次合同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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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judy3415 的帖子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咨询12333,是这么说:员工提出,单位不能拒绝。也可以理解为员工有主动权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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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qqmm2004 的帖子

谢谢。但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呢?该给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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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judy3415 的帖子

这个我也问了,说是公司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赔偿10个月(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一年算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职工当年收入的12个月平均的)税前月薪。所以如果公司不签,如果愿意给赔偿,员工就只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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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qqmm2004 的帖子

那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且没有签无固定期限的,岂不是亏大了?如14年、15年?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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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公司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但是工资开始一直不加了?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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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各位哦,我是想继续的,这样子我就安心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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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签,员工只能拿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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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qmm2004 于 2012-12-17 11:27 发表
这个我也问了,说是公司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赔偿10个月(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一年算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职工当年收入的12个月平均的)税前月薪。所以如果公司不签,如果愿意给赔偿,员工就只能认了。
请问:该处指的当年12个月的税前月薪包括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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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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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楼qqmm2004 的帖子

歪一下楼哦:
我们公司人事说:
1)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与员工协商后,解除合同的话,按员工在公司的年限数*月工资给予补偿。

2)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就从2008年起开始到合同到期的年限数*月工资数,给予补偿。

以前一直知道的是第一种,怎么会有这种说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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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小河弯弯向东流 的帖子

真是这样赔的,不合理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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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maggiezhu 的帖子

打工的总是弱势群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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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准备春节后离开工作十年的公司了,待着实在没意思,与其守着一份低工资等到退休,不如趁现在做得腻了赶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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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公司作满十年没签过合同,想要离职这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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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楼博世妈妈 的帖子

首先员工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得拒绝。其次员工可以提出由于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公司需要按照10年折合10个月的工资支付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另外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起,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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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人事说的没错,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非因劳动者过错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按第一种方法支付经补偿金。

针对合同到期终止,按第二种方法。2008年前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终止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不享受补偿金,仅从2008年后的年限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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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小河弯弯向东流 的帖子

是这样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不续签的权利,但是根据新的劳动法,也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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