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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地府判例

地府判例

十殿文判、勇笔王奇谋主着

注:本书由懿敕拱衡堂扶鸾著作 欢迎翻印 广种福田

地藏王菩萨 降
吾为「地府判例」一书为序。夫书之着,乃在教化,以为启人智慧,或者予人警惕,有所悟得,而为寿世,并作世道人心之匡正。历来鸾门著书,或有所阐述,如心法、因果等理论之分析,或为人生有关事物之释疑等等,莫不与众生息息相关,使众生阅书能有所得,并能因此增长道程之智能也。
  际值末法时期,正法之既藏已久,道魔并降,累世因缘之牵掣既深且久,因而人心受蔽,已成先天自性障蔽已深,无以自救自拔,因而大多数众生之沈沦,日愈加重轮回之业力。天律赏善罚恶,一秉至正至公之仁心而施行,冥律虽上体天心至正至仁,好生之德,但冥府乃为众生善恶功过之总评断者。芸芸众生,功过有如浊浪滔滔之黄河,因而冥府虽体好生之德,冥律却不能不森严,以昭炯戒。是以故,冥府以阴律评判众生善恶功过,一则昭明天律赏善罚恶,再则亦为众生警世之凭借。
  今日台疆丰原懿敕拱衡堂主席 关,上体天心,为众生劝善警惕之本,敦聘十殿文判降着该殿判例,以资汇集成册,用心良苦,一则述明冥府判案之依据,再则个案与众生之生活俱有相关,阅例知惕,并明律例因果之遵循,允为善书劝世之佼佼者。
   今日书成,吾为文作序,即以此勉励众生,有幸阅书,善加体会,以作己身言行之圭臬,并能推荐及人,共阅是书,以达普化劝世之功效,亦乃一桩无量功德也。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 序于台疆懿敕拱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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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五殿文判詹 降
诗曰:冥律昭彰至正施。因缘善恶尽行宜。秉承典范时化育。鉴纳人间护法随。
批:愩高心
   本殿乃为冥府诸殿之中,职司最为繁重。盖冥府审案,有三司会审,或罪业深重之大案,均移交五殿审理。在本殿职司之间,尤有一例,深值世人或修道子所警惕。因而藉此鸾训之期,阐教释疑。
   在十六年前,凤山地区,有一游姓之修道子,其家自小即有供奉诸圣金身,虔诚膜拜;其后游某因缘寅会,受引荐拜入某一法师门下,法师乃阐扬观音法门之宗师,颇称得道上人。
   游某以佛、道涉猎,沾沾自喜,常以此自诩,进而口出妄言,大放厥词,虽属正心宏扬本宗,其心无过,但贬斥他宗别教,则口业之根已种。直至后来,更有执意本宗为上,他教为下,凡有修道子相聚之会,动辄以贬斥他宗为能事,因而颇受修子所拒。虽游某不以为意,仍然我行我素;虽然得明师传承,且亦用心潜修。年至七十有二,寿尽人寰;游某一魂,满心以为,纵然不能往生西方,总也不至于往九幽冥府报到。孰知刚才过世,冥役已来拘魂,游某一路抗辩,却是无效。
   案经本殿所审,冥王按律,布其善恶功过;一生拜神有功,善行有功,修明师法门,行菩萨道,慈仁悲愿有功,内修外行俱善。评为贰仟玖佰玖拾玖功,柒佰玖拾玖果,俱欠一分,未能圆满证道。一生谤诋他教,口舌锋利,种口业之根,判入割舌地狱廿七年;一生与人争执,怨忿心不止,判入炮烙地狱廿七年;一生口业,造成他人败道退志,无命考道,判入人道轮回三世,以了因果,若有精修,补足一分,三千功,八佰果,再行证道。
   前述,即为冥王判例,众生研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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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殿文判申屠 降
诗曰:人生处世义当先。理字无违道德篇。训勉众生须记取。免教为犬腹年年。
圣示:今夜吾奉本殿主公圣谕,受邀降尔道场,阐述冥府判例,以兹警示。  
批:不知义理狂悖转为犬
本案乃为一詹姓之中年人,家居台疆嘉义地区,乃于十七年前移交本殿,转轮为畜道之犬类十世,以惩戒在世为人不知义理、狂悖傲行之罪。查詹某本是在颇俱规模之企业任职,因工作表现不俗,颇获拔擢。更因喜于逢迎,故亦颇受上司所喜悦。詹某乃有仗势而遂私欲之图,凡有己利,莫不瞒上欺下,更有朋友相处之间,允以受人之托,但遭遇己身私事,则受人之托淡然置之。言行无信,轻率然诺,以致贻误拖累他人。言行之间又自以为是,每有不顺,虽非大隙,亦是含恨不忘,动辄口舌谤诋。詹某一生虽无恶毒害人,亦无伤天害理之行为,但小过累积不断,年至五十有四,即已撤手人寰。
魂至冥府一殿,录状书例详记判文大意为:詹某虽无大罪,但一生亦无德可陈。而为人处世,受人之托无能忠人之事、背信忘义、瞒上欺下、假公济私、不忠不义,虽非涉及祸国殃民之大罪,但言行害理,乏善可陈,无功可补,乃转请十殿判发转轮十世为犬,以尽忠义之道,而赎此罪。以上判例尚希世人研阅而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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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世的法律都吓不住人不去犯,何况太虚法
总之
吓死胆小的
掐住本分的
放纵胆大的
管不住高智商的
麻木等下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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