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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大三女生被指作弊受校方调查时当场晕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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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女生被指作弊受校方调查时当场晕厥

大三女生被指作弊受校方调查时当场晕厥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05:23  京华时报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女生杨敏(化名),在大三的一次考试中被老师指称作弊。在随后进行的校方询问时,杨敏当场昏迷,后经安定医院诊断患上抑郁症。此后的2009年3月11日,校方下发文件给予杨敏开除学籍处分。目前,杨敏的家长以校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为由提起申诉。

  女生考试时被指作弊

  昨天上午9点,杨敏轻轻地推开房门,径直走进厨房,就着热水喝下两片碳酸锂片(一种心境稳定剂)。这是一个多月来,她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想要学习,我相信学校会公正处理”,杨敏回头笑了笑,尽管她已经被安定医院确诊为抑郁症患者,但她仍然无比向往学校。

  然而,杨敏也许已经丧失了继续求学的资格。父母一直没有告诉她,3月11日,二外已经给她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而这一切,缘于2009年1月7日的一场考试。

  当天下午2点,二外旅游管理学院进行公共必修课《应用文写作》的考试。21岁的杨敏也是参考者之一。2点半左右,监考老师朝她走来,要求她拿出课桌内的东西。杨敏低头一看,发现课桌内有一份打印的资料。

  “我坐在第一排,怎么可能会夹带资料,里面的东西不是我放的”,杨敏当即向老师澄清,但遭否决。监考老师称,要么在一张纸上签名,证明这份东西是她夹带的,要么她直接走人,不能参加考试。

  课堂内,上百人的眼睛盯着杨敏。那一刻,她想起了大一的《中国近代史纲要》考试。当时她在考场内被指偷看资料,随后同样被要求签名。当时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代价是,校方给予她留校察看一年、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处分。

  “不,我不能签,这个东西不是我的”,杨敏站了起来,眼里有些许泪光。“你出去”,监考老师的回应,则是不让她继续考试。

  校方调查时女生晕厥

  3年前,杨敏曾经是北京某重点高中的佼佼者。当年9月,她报考北大落榜,遂以理科585分的成绩进入二外学习。当时,同学们对她的态度是羡慕有加。而3年后,她却被指为考试舞弊的差生。

  “我不相信女儿会夹带,她没这个必要”,杨敏的父亲杨磊(化名)说,女儿虽然有点娇惯,但绝非校方所指的舞弊者。1月8日,杨磊赶到学校,与该校教务处和系里的老师进行沟通,要求校方进行调查。

  1月12日下午4点,二外教务处老师王静(音)、学生处老师湛某、系辅导员杨渝(音)找到杨敏。“他们说找我问话”,在该校东配楼的教室内,杨敏和3名老师进行了交流。杨敏称,3名老师强调她作弊的情况属实,“他们说你狡辩也没用,你必须签字,还说不签也能处理我,不断地恶性刺激我”。惊慌失措的杨敏随后掩面大哭,全身抽搐晕倒。据杨磊称,女儿在晕倒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别装,装也能处理你。”

  对此,当事老师王静有不同的解释。

  她说,当时的确有3名老师对杨敏进行询问,但整个过程中,他们一直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杨敏进行交谈。她当时的确称,校方拟开除杨敏,但他们没有对其进行语言攻击。当时,是杨敏自己开始不停地哭泣,随后倒在地上,“她当时是否晕倒了我不知道,但那段时间的确叫她没有反应”。

  当时,杨磊正赶往学校准备接孩子回家。“他们给我打电话,说杨敏出事了,还问我开没开车”,杨磊立即赶到事发教室,发现孩子瘫倒在地,呼之不应,面庞布满泪痕。“我一看就急坏了,孩子都出事了还不送校医院”,杨磊随后背起孩子跑步送往校医院抢救。对此,王静称,当时他们已经叫了校医,不过校医来得比杨磊晚了几分钟,并非他们不愿救助杨敏。

  女生被诊断为抑郁症

  昨天,二外校医院工作人员袁先生证实,1月12日晚,他确实接收了一个叫杨敏的学生,“记得是3个老师一起送过来的”。随后,他立即给杨敏戴上氧气罩进行吸氧治疗。检查结果显示,杨敏当时神志不清,但心率和血压都正常,没有异常的现象。因为校医院的设备不全,袁先生建议杨磊带孩子到大医院进行检查。

  当晚,杨磊带着孩子来到北京军区总医院做进一步治疗,经抢救后并无大碍。但苏醒以后,杨敏的精神开始有些不正常,晚上经常睡不着觉,白天也神情恍惚,常莫名地哭泣。“她说每天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杨磊只得将女儿送往安定医院治疗。

  随后,经安定医院专家郭医生检查后确认,杨敏处于明显的抑郁症状态。2月23日,安定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称杨敏患有抑郁症。

  校方发开除学籍决定

  在杨敏住院治疗期间,杨磊曾多次向学校提出要求,称希望学校认真调查,慎重考虑杨敏的“作弊”行为,但未果。

  3月11日,二外教务处签发文件,称杨敏在《应用文写作》考试中夹带并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发现。经调查核实,该生考试作弊事实清楚,因此认定她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因该生此前曾有过作弊行为并受过处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该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该文件还称,学生如有异议,可于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申诉。但杨磊出具的快件单据表明,二外寄出上述文件的时间为3月19日。

  “学校明显是不想给我申请听证的机会,”杨磊对此十分气愤,他还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6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但学校在作出处分之前,并没有听取他们的申辩。

  对此,二外教务处老师王静称,在寄出处分书面文件前,她曾经电话告知该处分决定的时间和内容,“我们也发了听证的文件,是他自己没有及时送达,学校不可能等着他来搞听证”。

  校方未出具舞弊证据

  “孩子的前途就这么毁了,眼看都读到大三了”,杨磊说,收到学校处分文件的那天,他整整发呆了一天。因为不甘心女儿就这么被退学,他随后找到学校教务处、学生处要求出具杨敏舞弊的证据。

  “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我的女儿确实舞弊了,这个处分我就认了,女儿的病我也认了”,但让杨磊憋气的是,校方始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在多次交涉中,王静、杨渝只是对杨磊称,杨敏的舞弊行为千真万确,校方也有一定证据,但拒绝向他出具。“我是当事人的父亲,如果有证据的话,为什么不给我看?”杨磊认为,正是因为校方没有确凿的证据,他们才拒绝出示。

  杨磊说,对于杨敏大一的那次“舞弊”,他就曾经赶往申诉,但校方出具的签有杨敏名字的文件让他顿时哑火,“他们说本人的签名就是最好的证据,幸亏这次杨敏学乖了没签”。

  杨磊随后找到北京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寻求帮助。3月下旬,他和律师刘先生再度来到学校,要求对方出具证据。“当时二外的教务处长都急了,说拿证据给我们看”,杨磊说,但王静最终也只是口头说,校方有当时监考老师的证言,还有当时对杨敏问话的记录,还有那份夹带的文件。“但这些都是主观的证据。”杨磊认为。

  据了解,当时杨敏考试的教室内,安装有摄像头装置。但杨磊多次要求查看录像,也遭到拒绝。杨磊还称,王静曾说,他们是在杨敏多次偷看夹带资料,屡次制止无效后,才决定让她离开,“上百人的考场,老师会容忍一个人舞弊多次再制止么?如果真是这样,校方至少有足够的学生人证才对”。

  昨天下午,王静在二外教务处办公室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再三强调,学校处理杨敏“舞弊”的做法合乎规定,学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杨敏在舞弊。当问到为何不向家长出示证据,记者能否查看相关证据时,王静没有回答。王静还称,她听说杨敏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但表示,杨敏只是有抑郁症状,是否真是抑郁症还需权威部门调查。

  家长提违纪处理申诉

  昨天下午,一名曾和杨敏一起参加过《应用文写作》考试的同学称,当时大部分同学都只看到老师让她拿出课桌内的材料,并未看清楚杨敏是否舞弊,“大家都忙着考试”。

  杨敏的同班同学韩柳(化名)则称,印象当中,杨敏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此前也未听说过她有抑郁症,但因为她是北京人,所以平时不经常在学校,和同学们交流不是很多,关系不是很密切。

  据了解,3月25日,杨磊已经向校方递交了《学生违纪处理申诉书》。该申请书称,因为学校在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前,没有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和申辩,也未书面告知申诉人有要求听证的权限,也没有依法举行听证程序,因此,学校对申诉人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违法。第二,学校始终拒绝向家长出具关于杨敏“舞弊”的具体证据,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因此学校认定杨敏作弊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另外,学校在调查杨敏“舞弊”时,部分老师使用了刺激性、威胁性语言,导致杨敏当场昏倒,且住院后,没有老师前往探望或者询问病情,学校在此事的处理上存在不当,给杨敏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创伤。因此,希望学校予以复查处理。

  昨天,二外学生处一名自称姓张的主任称,杨敏被开除,是学校按照校方的处罚程序处理的。对于为何始终不能出具有利证据,他没有正面回答,只称,既然家长已经提起申诉,那相关证据会在申诉会上出示给家长。

  另据王静称,目前学校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联系相关老师和领导,将会尽快召开申诉会。

  昨天下午4点多,杨敏在亲戚的陪同下离开教室,返回家中休养。因为担心她受到更多的刺激,她已经不再住学生宿舍。但每天,这名已经被学校“开除”的大三女生仍然拖着虚弱的身体来校上课。

  “学校怎么还没给我通知呀,是不是他们已经查清楚我没有舞弊了?”夕阳下,杨敏轻轻地问父亲。“快了,快了”,杨磊转过身去,仍然不忍心告诉女儿实情,尽管眼里的泪光已然在闪动。

  本报记者 彭科峰 实习记者 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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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都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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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为什么不检查一下课桌里面是否有东西呢?既然有前车之鉴,应该自己注意才对。
学校也太武断了,一个学生的前途给毁了,真是不知孰是孰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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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都冤枉?有人故意陷害?学校好象没这个必要吧?记得我们读书的时候,有个同学也是担心考不好,然后夹带放在文具盒里,老师发现直接让他走人,他带的东西正好这次考试没有相关的题目,但学校直接就通报留校查看一年,后来这同学特别用功,随后的学期都拿了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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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位学生是自己有心理疾病,那么是不是学校应该做做挽救的工作,而不是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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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没有舞弊过的学生应该确实有,是不是很少呢,但被捉住的舞弊的学生也很少哦,能被因此处罚甚至开除学籍的好像在学校里更少。
虽然同情这个女生,但明显感觉这个女生太弱,不能融入主流,也太不会保护自己了(可能用词不当吧):要么学习好,不用这些小技俩,要么和同学们老师搞好关系,有人帮忙。
不管如何,给我们这些正在学习如何做爸爸妈妈的还是上了很好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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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了?这个就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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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过分,考试有什么好作弊的?还不承认。学校有必要冤枉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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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的学生实在是太多,皮太厚,千奇百怪,什么方法都有,也有被捉到后寻死觅活威胁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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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过的都知道,考场里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清楚的,就看老师想不想抓了。
而且此人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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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弊,他的方法太可笑了。但她两次这样,让人费解。是真还是假,还是心里有压力。放张纸让自己心理平衡。。。。那只有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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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老师,如履薄冰。
我监考的时候,一般不抓作弊。为了公平,能做的就是站在有作弊意图的学生旁边。至今还未有学生敢在我眼皮下明目张胆作弊。
一般一个教室,至少需要3个老师才能管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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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怎么看,都是她没有理呀?得了抑郁症,就一定是弱者了?就要被同情了?还是让事实说话吧。老师没有必要非要抓两个作弊的不成。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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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有监控嘛,为啥不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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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监考老师没必要故意冤枉学生的。孩子做了,却不说实话,家长爱子心切,又非要“讨回公道”。扯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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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报道明显偏向于学生的家长嘛

什么是直接的证据?难道一定要录像吗?那万一教室里没有录像,或者说所处的位置是录像没有涉及的死角呢?
被抓现行了,还不承认,一定要所谓的证据,桌子里的资料不就是么?你说不是你的,那应该你证明这不属于你,而且不是你放在课桌里的才对啊!曾经的重点中学高材生就不会作弊了?这个推论不成立的啊!
相反,抑郁症的产生就一定是这件事情引起的吗?即便老师抓错了作弊,就会的抑郁症了吗?这又有证据吗?
在现在的社会观念里,死人、病人、就是最大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占理。难道这就是“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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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夭夭 于 2009-5-3 22:11 发表
什么是直接的证据?难道一定要录像吗?那万一教室里没有录像,或者说所处的位置是录像没有涉及的死角呢?
被抓现行了,还不承认,一定要所谓的证据,桌子里的资料不就是么?你说不是你的,那应该你证明这不属于你, ...
如果能避免后续事情发生不是更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出现这些情况?考试前的桌子里面没有任何东西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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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的一生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被误会的事情,所以要坚强,而不是自己要生病。
上不上大学,其实也没有什么要紧的,如果不生病的话,其实会有更多的机会的。
退一万步说,就是考场上出现了学校说的那样情况,作为学生及家长也应该理智对待,首先要保证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就是被证明学校有过错,精神状态也不能完全恢复了,这才是最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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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蒂,一句话,人不能钻牛角尖,学生和家长都是这样的,这其实我转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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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象警察不是要抓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惩罚为宗旨而是要以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通畅为宗旨,所以老师的职责就不应该以抓学生作弊为主这是很违背做老师监考的原则,作为监考老师就应该在考试前检查好座位里的东西他连第一排位置都没有检查说明监考老师有失责的行为,而且我觉得大家都是经历过学生经历,作为老师都应该有一颗爱学生的心为什么一定要把学生逼到如此不堪地步,就是学生有什么过错也应该及时告知给学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这个女孩子是你监考老师的孩子你会怎么办,那就拿掉她桌子里的学习材料不就及时阻止她犯错误的机会了吗,我觉得做老师一定要有一颗以学生为自己孩子的心而不是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敌人.我觉得老师和学校的做法很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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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学里考试作弊情形真的很严重!上大学之前有考大学这个紧箍咒绑着,再苦再累也得挺着,必须凭真本事应付高考。可一旦上了大学,都大大松口气,考试就对付对付,蒙混过关的大有人在,很多大学生是不以舞弊为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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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泡泡的妈妈 于 2009-5-4 10:09 发表
老师就象警察不是要抓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惩罚为宗旨而是要以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通畅为宗旨,所以老师的职责就不应该以抓学生作弊为主这是很违背做老师监考的原则,作为监考老师就应该在考试前检查好座位里的东西他连第 ...
对,我就这么想。
学校是教书育人地方,是人都会犯错误的,犯了错误而不能一推了之,真正觉得为那个女孩可惜,如果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人拉她一把,也许她以后的人生就不会是这样的。
也许她的精神状况可能早就有些问题了,只是没有人关注,包括家长也没有关注到,所以最终考试这件事情才成为了导火索。
医者,父母心;师者,也是父母心。

同时我也不同情弄虚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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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isa 于 2009-5-4 10:27 发表
现在大学里考试作弊情形真的很严重!上大学之前有考大学这个紧箍咒绑着,再苦再累也得挺着,必须凭真本事应付高考。可一旦上了大学,都大大松口气,考试就对付对付,蒙混过关的大有人在,很多大学生是不以舞弊为耻的 ...
不仅仅是大学里面有这种情况,其实渗透到了日常生活中,所以并不能全怪那些学生。这样说,好像岔开了问题。
如果那个女生自己没有学好的话,这次不及格是可以补考的;如果是认为老师和学校的做法不妥当,是可以向上申诉的,看到过有关因为毕业证之类的和母校打官司的例子;那个女孩子最后的处境,纵然和她自己的关系很大,但是她的运气不太好,没有碰到向她伸出关心的手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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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大学也很难办的,不抓作弊的对不作弊的学生不公平,向作弊生伸出关心的手吧,作弊的实在太多,手伸不过来。当然这种事不能完全怪学生,我们整个社会诚信度低下,功利化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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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isa 于 2009-5-4 11:01 发表
大学也很难办的,不抓作弊的对不作弊的学生不公平,向作弊生伸出关心的手吧,作弊的实在太多,手伸不过来。当然这种事不能完全怪学生,我们整个社会诚信度低下,功利化太强。
我不是说大学不能抓作弊的学生,其实我是赞成严格管理的。而是指处理方式方面,可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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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那东西不是自己的不就行了么?是不是作弊就那么不容易判断么。如果真是两次作弊,那学校就没错。只能说学生的心理呈受通知有问题,敢作就要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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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changyang 于 2009-4-23 12:18 发表
监考过的都知道,考场里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清楚的,就看老师想不想抓了。
而且此人有前科。
对,绝对不可能出现你没作弊而被人冤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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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樱桃小果子 于 2009-5-4 19:04 发表
监考老师监字当头,不严就意味着失职。在考场上还要教育?那不是整个考场乱套了?
现在的作弊风盛行,不抓是不行的。推而广之社会上也一样。对于触犯了校纪校规、触犯了法律的就应该承受相应的处罚。只是在这个案例 ...
我们都是从学生走过来的,如果有老师抓到,如果属实,也会承认的,说实话,真的没有碰到被抓到还不认的.不是希望网开一面,也不是希望老师道歉(现在的状况就是老师道歉,那个女孩子的情况也恢复不到以前),也不希望当场教育(因为读大三的应该是十八岁以上,是成年人了.),就是希望学校和老师把工作做的仔细一些,让那个女生和家长做到心服口服,也不至于觉得那么冤枉,肯定学校和老师也觉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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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樱桃小果子 于 2009-5-4 19:38 发表
时代不同了,我们以前那有那么多作弊的?现在矫情的女孩很多的。
我曾经监考过一场,当时有个女孩一直要看前后的卷子,我盯着她看,她反盯着我看,眼睛一直不带眨的,我狂汗。我看多少眼,她反看我更多眼,眼神比我 ...
所以这也许是个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吧,最为关键的是,无论是何情况,为那个女孩子遗憾,虽然以后大学毕业未必有机会为社会做贡献,但也不至于现在成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现在想来,我的大学老师们都还不错,一个不少的让我班同学都毕业了.其中有一个是来自四川的贫困县,那个孩子应该也是很聪明的,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所以在校的时间不多,到考试的时候,回来考,也能过.(现在据说已经有好几个店了)当时我们还觉得他不务正业呢.好像又岔开了题.

一个原则是考试不能作弊,大学的考试不就六十岁万岁吗,尽管现在是宽进宽出,也不至于六十分都考不了,除非是不学,或者其他原因;再则你监考的这个考生也够强的,是大学生吗?不是社会考试?
再一个原则无论自己受没有受到冤枉,要正确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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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现在的女生尤其是上海和北京在当地读书的女生太矫情或太作了(我读书期间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考研竟然是撒娇套题带拉分上的,读研期间写论文考试什么的更让人不齿,,凡事都要让别人代劳,不过真的有人愿意献身没办法),真的没法和她们沟通的,而这种矫情很大一部分是家庭教育或者父母的娇纵造成的,至于精神问题如果之前培养的人格很健全很独立的话应该也没有这种问题的,否则为什么别人被抓现形而不会有这种精神问题呢? 所以我认为后来总总都是之前种下的,如何处理当然也应该更细些,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要教育孩子如何学习,如何自立,如何做人.而不是再就这件事情穷追到底,否则的话就算在父亲的保护和争取下学校让步让她在进学校就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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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打击面广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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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精诚所至TM 的帖子

不好意思,因为想找个典型说明这个问题,没注意到有点以偏概全了,这种小姑娘确实是少数,其实其他地方也一样的,关键是家庭教育,诚心说声对不起哦.
再举个例子,我们科室两个上海小姑娘很不错的,塌实上进,并且敢于担当,这是最关键的,没有能力的人只会推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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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怎么了,作弊者到能博得同情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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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作弊现象是很普遍的。虽然我几乎不参与作弊,完全凭自己本事考的,但是周围太多这种现象了,而且包括很多学生干部。但是如果会做人,跟同学老师关系搞得好,这些都不算大问题,根本不会影响什么。如果得罪了什么人,同时自己又不能自律,被抓到把柄,也是活该。

这个例子中,该女生居然两次被抓到作弊而处分,我觉得本身就有问题,至少为人处事就有缺陷。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同情呢?难道是因为她有抑郁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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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乐乐妈咪 于 2009-5-5 19:46 发表
大学里作弊现象是很普遍的。虽然我几乎不参与作弊,完全凭自己本事考的,但是周围太多这种现象了,而且包括很多学生干部。但是如果会做人,跟同学老师关系搞得好,这些都不算大问题,根本不会影响什么。如果得罪了什 ...
呵呵,我也是不作弊者,也是这样要求我现在正读小学低年级的女儿,因为我始终认为,分数并不是重要的.学习应该是件快乐的事情,而不是一种负担.
如果坚持相信自己,那么在成绩上面,早晚也会有回报的.只是学习过程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罢了.

并不简单因为她得了忧郁症而去同情的,而是说学校和老师有更多的人文关怀,这样因为考试而跳楼的人是不是会少些呢?如果他们走出心理误区后,是不是会发现,原来所在乎的,用生命去捍卫的东西,其实未必是那么值得的自己赔上所有的东西,甚至是生命呢?

总结别人的经验教训,自己少犯同样的错误,不仅是学习,包括生活上也是如此.不钻牛角尖.乐观的看待周遭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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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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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樱桃小果子 于 2009-5-7 19:17 发表
“因为考试而跳楼的人”有点偷换概念的意思。
在这个案例里,首先是作弊。讨论的是作弊该不该处分?(本来是很肯定的回答,但现在却来讨论,本身是个问题),处分后学校如何在心理上跟进?(个人觉得父母、朋友、社 ...
举证责任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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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十月小疋 于 2009-5-8 09:37 发表
记得当年班里一同学,考试前潜入考场,在某角落不显眼的位置,选中一课桌,将第二天考试(好像是中国革命史)的一些资料,密密麻麻地刻在了桌面上,一个大汉,两只肉手,几根绣花针,唉。。。
晕,能考上大学,那点东西不是小菜一碟,费那功夫
估计你的男同学能当绣花工,不过刺绣的工艺品一幅大的,销售价格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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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十月小疋 于 2009-5-8 10:04 发表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是什么精神?!这位兄台留下的宝贵财富,令这张课桌成为师弟师妹考生的必争之地。
呵呵,这也算能让人记住的方法.
老师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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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说没作弊过
不过大学里还真没作弊、
第一、考试次数太少,没有机会锻炼,不象高中天天有测验。
第二、好多科目是实践课,要动手操作的,没法作弊。除非找枪手。
第三、还有些科目是开卷考的,就更没必要作弊了。

想起当年的普通物理的实验考试,居然有人找人代考。都是本校的,那老师也不至于连这么几个人都不认识吧,这不是一抓一个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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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次么可能是冤枉,两次还有什么好说的?晕厥,跳楼也不能改变事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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