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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以上帝为中心的崇拜

以上帝为中心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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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百恩:“今天,我们必须警惕偶像崇拜,不要让上帝以外的任何东西成为崇拜的中心,不论是用画像,或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态度,或娱乐人的服侍。相反,我们必须努力让崇拜保持以上帝为中心、合乎圣经的规范。”


以上帝为中心的崇拜

by 钟百恩《加尔文论崇拜》


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崇拜是什么,然后才能使我们的心迎接公众崇拜。遗憾的是,今天很多教会不明白崇拜的真义,有各种糊涂的想法和混乱的做法,这导致教会之间、家庭之间、朋友之间出现很多纷争。但是,崇拜本应使基督徒相合,而不是相争(罗15∶6;弗5∶19—21)。


很大程度上,问题在于基督徒鼓吹他们自己喜欢的崇拜风格,却不仔细探讨什么是上帝悦纳的、合乎圣经的崇拜。常听信徒说这种话:你按你的方式崇拜,我按我的方式崇拜……只要我们的心是真诚的,别的都没关系。这种说法不仅是胆大包天的相对主义,而且在神学上极其轻率。教会最重要最崇高的活动,上帝并没有任凭我们自由发挥。相反,他给了我们许多命令和指示。正如下文所表明的,上帝清楚地告诉他的子民应当如何以及不应当如何崇拜他。下面是几个关于基督徒崇拜的要点,加尔文倘若在世,也会加以赞同;这些要点也帮助我自己理清思路,认识基督徒崇拜的本质和做法。


合乎圣经的崇拜是合乎圣经的


是,我知道……显然是多余的话。但是,我斗胆直言,这是必需的多余。实际上,在很多信徒心里,合乎圣经的崇拜不在于体现圣经的命令,反倒应当让信徒高兴或让慕道友舒服。然而,崇拜必须在其形式和内容上植根于权威的圣道。必须用正确的神学来驱动我们的崇拜,不是用为了教会增长的实用哲学或每周追求在山顶遇见上帝的个人体验。


在归正传统中,基督徒通常坚持一条原则,叫“崇拜的规范原则”。规范原则指出,在崇拜中,凡是圣经没有规定或命令的事,基督徒都不可做。这个原则不仅强调上帝已经在他的话语中启示了他希望我们如何崇拜他,并且也奇妙地保守了崇拜,使其免于受到罪人的各种发明创造的戕害。加尔文说过,我们的心思是制造偶像的工厂,总是不停地造出各种新的崇拜对象,想出各种新的崇拜方法。他相信第二条诫命教导我们:上帝“不愿他命定的崇拜遭到迷信的仪式亵渎……他呼召我们归回正路,离弃属肉体的节期和仪式,这些东西都是人的发明,因为我们愚钝的头脑一贯妄自揣测上帝的样子。然后,他命令我们按照他的法度来崇拜,就是他亲自设立的属灵的崇拜。而且,他指明这一过犯中最丑恶的罪:明目张胆的偶像崇拜”。这里,加尔文表明了崇拜的规范性原则,他既强调上帝话语的真实,又揭示人心的虚妄。


从《利未记》 10∶1-11,我们学到一个重要的教训,我们看到上帝多么严肃地看待崇拜。拿答和亚比户是按立的祭司,是亚伦的儿子,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结果,“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我们不要以为上帝只在旧约里看重这些问题。《希伯来书》提醒我们,上帝在新约里仍然命令我们必须献上蒙悦纳(合乎圣经规范)的崇拜。他说:“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上帝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因为我们的上帝乃是烈火。”(12∶28—29)17世纪的英格兰清教徒约翰•欧文曾就这节经文评论说:“上帝所要求的宗教崇拜,既有按照上帝的神圣命令所设立的外在形式,又有信心和恩典的内在规范。”换句话说,上帝要求基督徒崇拜的外在形式必须符合圣经,同时要有内在的敬虔信心。


我们通过加尔文已经知道,第二条诫命强调崇拜的规范原则。第二条诫命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嫉邪的神。”(出20∶4—5a)上帝嫉邪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他自己的荣耀。实际上,按照上帝所没有命令的方式崇拜,就是破坏他神圣的权威,剥夺他名所配得的荣耀。威斯敏斯特神学家解释第二条诫命时说,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罪就是:设计、命令、使用并非由上帝自己所设立的任何宗教崇拜;以任何方式,发明、求问、命令、使用、认可非上帝亲自所指定的任何宗教崇拜(《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第109问)。换句话说,凡我们在崇拜中所行的,都必须受上帝规范,完全按照他所默示的话语,不可少也不可多。在崇拜服侍中,没有人的良心应该受到捆绑做什么事多过或少于上帝在圣经里所要求的。这样,如果礼仪里面包含戏曲、主临节蜡烛、爱国歌曲,这就是让崇拜者参与虚假崇拜,因为上帝的话语中没有这些丑陋的东西。


有些人读到这里会想:这听上去有点僵化,我还以为我们在基督里有自由呢。我们确实在基督里有自由(脱离罪的捆绑,不再被律法定罪),但我们没有按自己的想法崇拜上帝的自由。想想,一场足球比赛,每个球员都可以自订规则,那会是什么场面!足球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比赛,就是因为球员受益于国际足球管理机构的框架和指导。没有框架,最精彩的比赛也不会好看。基督徒的崇拜岂不更要遵守这个原则?真基督徒如果按照上帝在他的话语中所设定的规则来崇拜上帝,上帝就得了荣耀,他的百姓也受了滋养。


合乎圣经的崇拜是以上帝为中心的,不是以人为中心的


试想一下,摩西不顾上帝关于崇拜的指示,反而按照周围不信上帝之国的民意调查来设计崇拜,或者想象使徒保罗在以弗所挨家敲门问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教会的崇拜怎么才更吸引他们。当然,这些都是可笑的想法。然而,这样的事多少正发生在今天福音派的教会里,人们不清楚崇拜的对象和首要目标到底是什么。实际上,不管 “慕道友敏感”教会的本意有多好,他们过于强调人(非信徒或信徒)从崇拜中得到什么,而不重视上帝从中得到什么。当然,我们在设计和执行崇拜的时候应该对慕道者的感受保持敏感,但根据《约翰福音》第四章,上帝才是那位寻求者,人并不寻求上帝,我们应该对上帝保持敏感才对。基督对撒玛利亚妇人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在心里并在真理中拜他,因为父要(寻求)这样的人拜他。神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3— 24)”。


以色列人预备在约书亚的军事领导下进入迦南地的时候,摩西给他们最后布道。他劝他们不要效法迦南人的文化,不要按照当地人的聪明和方法崇拜上帝:


耶和华你的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申12∶29,30)


新约和旧约一样呼召基督徒按照上帝命定的方式崇拜他,不可顺从不信上帝的文化中那些飘来飘去的欲望和颠来倒去的时尚。


如果我们在上帝的圣灵里按照他的真理(而不是按照文化)来崇拜上帝,那么我们崇拜的对象必然是上帝自己。换句话说,我们的崇拜必以上帝为中心。因此,让别的东西成为我们崇拜的中心,就是崇拜偶像。因为在罗马天主教会的做法中,加尔文最操心的事就是教会崇拜中使用各种画像;他的依据是这不是在按照上帝的命令敬拜上帝。因为如果用画像的话,上帝就不再是崇拜的中心了。加尔文说:“一旦人把任何形象与他联系起来,上帝的荣耀就遭到不敬虔的谎言糟蹋。因此,在法律里,上帝宣布了神性的荣耀只属于他自己之后,当他教导他所许可或谴责的崇拜时,上帝立刻说,‘你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今天,我们也必须警惕偶像崇拜,不要让上帝以外的任何东西成为崇拜的中心,不论是用画像,或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态度,或娱乐人的服侍。相反,我们必须努力让崇拜保持以上帝为中心、合乎圣经的规范。


但是,这并不是说以上帝为中心的、合乎圣经的崇拜是不传福音的。正好相反,既然上帝已经应许要用他的圣灵借着他改变人生命的话语吸引选民来到他自己面前,那么一场信实地阅读和传讲经文的崇拜为什么不应该成为非信徒信靠基督的良机呢?使徒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彼得也让信徒注意上帝如何使用圣道来拯救他的子民。“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上帝存在常存的道。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彼前1∶23,25b)重点在于:如果我们真相信掌权的上帝吸引选民到他自己面前——从每个部落、方言和民族——上帝通过他赐人生命的话语把他们与基督联合,那么,以上帝为中心的、以圣道驱动的、高举基督的崇拜服侍就不仅会让上帝成为会众的焦点从而荣耀上帝,而且也会成为一条宽阔大道,选民要顺着这条道路进入这荣耀。丁道尔,这位博学的英国改教家,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


当基督被传讲、诸般应许(圣礼)被排演的时候……选民的心就因上帝的怜悯和基督的恩慈而温暖融化。因为当福音被传开的时候,上帝的圣灵就进入上帝所预定得永生的人里面,打开他们里面的眼睛,并使他们心里相信。(转引自卡尔•楚曼,《朝三暮四的代价》,54)


以上帝为中心而不以人为中心的崇拜,其最美好之处就在于:它不仅尊崇和荣耀三一上帝,使圣父、圣子、圣灵成为我们赞美、感谢和爱的对象,而且它同时滋养羊群并转变罪人的思想,使他们归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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