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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请问HR高手,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签无固定

请问HR高手,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签无固定

第二次到期,按照劳动法应该签第三次无固定,可公司找借口说只签2年。如果劳动者一味坚持无固定,和公司达不成共识最后走人的情况下,可得到多少赔偿。另外应该6月30日到期,到20日仍未果,是不是已经过了提前一月通知的条件。谢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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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sunrachelsea 的帖子

劳动者坚持无固定,就该按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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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水瓶鱼 的帖子

谢谢回复。但如果公司执意不和她签了,她该要求怎样的赔偿阿。何况6月底到期,到20号还没结果。是否要求赔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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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可以不续签的,不是说到了第三次续签就必须是要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的。
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公司在二次到期前发出“邀约”让你续签的,这是你提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时,那就必须签了。
如果公司不管在第几次合同到期时,没有续签的意思,那也是没法主张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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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sunrachelsea 的帖子

公司执意?本人不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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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sunrachelsea 的帖子

一般先是征求本人意见,看他是提出固定还是无固定,公司再做出决定,你们是公司单方面说了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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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水瓶鱼 的帖子

后来公司说不是强制性的。但他们有理由不续约。我想知道不续约的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的争取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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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sunrachelsea 的帖子

这个真不大好说,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我们有满了10年协商只赔偿一年一个月的(虽然法律规定要双倍),也有做了10年赔偿了双倍的。你前面也说有不续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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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来了,就必须签的。
如果到期未签,还是按照无固定期限来算。
没有签过合同的部分,将来还要按照两倍赔偿。

[ 本帖最后由 鸿镜妈 于 2013-6-21 11: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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