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rabbity_11
(谁没了谁不能活?地球照转)
发表于 2012-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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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4%减半2%征收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 本帖最后由 rabbity_11 于 2012-1-5 09: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