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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11-12-13 13:41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八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12-1-6 19:23 发表 齐齐妈妈,请教,如果站在公司的角度,给请长病假的人发放的工资相当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去年是3896),是否合法。 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他的病假工资是打八折的,打完八折后还是高于3896元,就按3896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