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ga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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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6:50
只看此人
出口一般贸易的合同的签订
想请教一下大家,公司新有一般贸易出口业务,不知道大家与客户签订合同是什么价格签订的。想了想有几种情况
1)如果以FOB价格签订,海外运保费我们负担,收入按FOB价格确认。运保费入销售费用。这种情况离岸后的风险由谁来承担,一般情况就负责到离港口的,可是运保费我们承担,如果叫客户承担风险的花,貌似行不通。
2)如果以FOB价格签订,海外运保费客户负担,收入也是按FOB价格确认。这个貌似最简单了,可是一般客户都要求我们负责到到岸港口的。
3)如果以CIF价格签订,海外运保费我们负担,收入按FOB-海外运保费价格确认。(这个方式报关公司说报关单上必须一律填FOB价格)报关单上的FOB价格小于CIF价格,那收款也不能大于这个报关单上的金额吧。那CIF-FOB差额该怎么办呢?
我所能想到的就这三种情况,想请教一下大家,一般你们是按照什么情况来签合同的呢?或者哪个情况比较合适呢?银行、海关、退税都相对比较简单的情况呢?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