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楼ELLA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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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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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热心的妈妈!财产的问题(之前的钱男方用于炒股了,连当初姑姑给他们买空调的钱也放进去了,后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股票里没有钱了)我表妹是马大哈,根本就不在意这方面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离婚后表妹和孩子户口(静安区)不想迁出(想等以后如果动迁的话好分到一些,以后的生活也可以有所改善。),不知孩子18岁,还可以要抚养费吗?之前的可以要吗?上次起诉离婚时提到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尽然让我表妹先支付给他们这几年住在他家的费用,再谈抚养费。
[ 本帖最后由 ELLAMAMA 于 2010-10-23 17:4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