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annie-MM
(突然发现孩子已经长大~~~)
发表于 2010-7-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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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着女儿去参加了复试.首先让孩子唱了一个歌曲,家长在外面等.过了5分钟让家长进去.然后给我一张合同.老师开口了.首先询问家长对这次拍摄是不是很支持.然后说因为要拍摄所以希望家长要支付一定的赞助费.因为我女儿被选上当了主角(我是不是该偷乐,赫赫).所以要负1.2万左右的费用,如果不是主角的话就不用了.我立马说:那就不当主角好了)。然后老师说:也可以呀.不过这个1.2万有很高的含金量.1.因为没有演艺基础,所以我们要先参加培训.2.替我们拍一张MV.3.拍艺术照,一直可以拍到15周岁(小女今年11周岁)4.拍摄完毕可以参加他们的影视培训,老师都是有名的戏剧学院的老师.5.将来还可以替我们介绍拍摄广告之类的东西。。。。。。。。。我看着合同笑着和老师说:可不可以让我回家考虑一下呢(因为不要让老师难堪,他们也不容易啊,想了那么多点子)。正当我想把合同带走的时候,老师说了:合同不可以拿走的,就在这里看看吧。我和女儿谢过了老师的美意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