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是这样子的
这位员工是2010.1.4进入公司,2010.5.18日被公司开除的.开除的原因是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业务,上班串岗,对外发单位收取回扣,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物的遗失.这几项都是由其部门经理罗列出来的,并找了相关员工签字证明.
这位员工进来的时候提供了协保证明,并在公司的相应表格中均填定本人关系为协保,但后来由于碰上劳动监察,正好察出此人提供的协保证明是假的,其实应该是交金的.后来根据劳动监察的要求把他五个月的金全部补上了(私人部门从其工资中扣除)
现在此人仲裁要求辞退赔偿金及相关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均以在工资中体现)
我想问问您,我应该如何做准备?
谢谢噢~~
第一次碰上,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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