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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

回复 400#EVE 的帖子

是滴,老娘我省吃俭用,满心希望给孩子们多些,做个好婆婆,在某些人看来,我变成算计,变成魔鬼,变成强势......奶奶的,我上辈子欠的债啊?!要全心孝敬也是孝敬父母孝敬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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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 于 2009-3-17 10:22 发表

1、我希望我儿子以后有能力自己买婚房,无论大小。
2、如果1不成立,我希望他有能力找个自己能买房并且在丈母娘高压下能自己做主的女人,产权有名无名不计。
3、如果2不成立,我希望他有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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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猫和老鼠98 于 2009-3-15 22:33 发表
是我老了,观念落后了吗?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就不可以小两口齐心协力凭自己力量买房子呢? 走捷径必然是要付代价的呀。
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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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BBMM们都不要考虑那么多问题,如果有能力想支持小孩一点的,买房买车,也别计较了,如果没能力就让孩子们自己去挣,能达到什么标准就达到什么标准嘛,当然门当户对还是正确的,最主要大家在观念上比较容易沟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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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3#EVE 的帖子

跟我想法差不多——
1、我希望我女婿以后有能力自己买婚房,无论大小。产权有名无名,女婿说了算,看着办。
2、如果1不成立,我希望女儿、女婿一起买房,要记名。
3、如果2不成立,我希望她有能力找个能提供婚房的公婆,产权有名无名不计。
4、如果3不成立,我就太失败了,我会想不通的。只好让女儿、女婿住我们买的房子,女婿不给计名的。——这样也太便宜女婿了,我心理不平衡的,我女儿也不会看上这样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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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5#我爱丹丹 的帖子


要相信孩子,都有美好的未来!
现在想太多要早更的,将来想太多要老年痴呆的。爱孩子从爱自己开始。偶还是晒太阳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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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人鱼妈妈 于 2009-3-16 10:38 发表
没有亲身体会是没资格发言的!我是亲身体会过的,其中的辛酸柏万青怎么知道。我买房子既出钱又出力,可产证没写名字,后来因为在带不带小孩问题上婆婆对我有意见(婆婆不愿带小孩)婆婆对我破口大骂,说房子是她的, ...
对呀,就是因为社会上女方是处于弱势的多,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家长代子女争。
所以“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句老古话,所谓“老娘舅”的话是不必作为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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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死了,吵啥啦。到时候让小孩子自己买房子好咧,他们一起还贷款,写2个人名字好咧,有啥要吵的不可开交的呢。如果双方都不能一起共患难的,还怎么一起渡过漫长的一生啊。儿孙自有儿孙福,何必帮他们样样算计好呢。争来的利益如果变成婚后的心结,到底是害他们还是爱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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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8#小宝MM 的帖子

有道理,偶就是有房也不给,省得吵,哈哈
不过回头又该有新话题出来了,这个婆婆不象话,有房也不给结婚云云...
做婆婆难,做独生子女时代的婆婆更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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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9#毛毛妈妈0901 的帖子

没啥不象话的,顶多出个首付咯,可以先买个小房子呀,我们都是这样子过来的呀。有条件慢慢改善咯。又没规定说父母一定要把钱全部贡献给子女的咯,倒是有子女一定要给父母养老的说法。乌鸦都知道反哺,我觉得父母自己能养活自己最OK,我不成为子女的负担就很好了,为啥自己攒下的钱都要给他们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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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把女儿、儿子培养成能为自己的人生做出正确判断,能为自己所做所为认真负责,有能力自己赚钱成家立业的人,才是我们真正该做的,如果孩子到了能结婚的时候就该让他们自己建立自己的家,难道没有大人帮忙,他们就不活了吗?不该做那个一直把孩子藏在羽翼下的大鸟,只有大人放手才会让孩子真正的长大成为有用的人。作为大人完成了使命就应该是自己活自己的,只在孩子有需要并且大人也愿意的情况下做适当的帮助,不要让大人为了吃力不讨好,孩子为了大人没把所有的一切全部奉上时,各自都活在不停的抱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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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 于 2009-3-17 10:58 发表
给或不给,给多给少,只关乎感情,跟权利义务无关。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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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真正的中国传统女性只有三从四德,不可能在房产/金钱问题上讨价还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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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男女凡事都要适可而止!男人不能因为是一家之主而显得神气活现,女人不能因为现在的社会地位在提高而显得骄横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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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声的插一句:知道WW上面的妈妈们都很厉害的,不管以后是PP还是WP,大家都有2-3套的房子,其实,要噶西多的房子做啥拉?到时候还不是孩子的拉?


只怕噶西多房子一起租/或者一起卖,房价会哪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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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jcao 于 2009-3-17 20:25 发表
论传统,真正的中国传统女性只有三从四德,不可能在房产/金钱问题上讨价还价的.
说到钱就叫嚣三从四德了,那传统还相夫教子男人养家呢!现在好了,女人既要工作又要操持家务,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某些自以为是的女性解放代表在叫嚣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的时候又自打耳光要女性三从四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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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3#m宝贝 的帖子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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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人鱼妈妈 于 2009-3-18 11:32 发表

说到钱就叫嚣三从四德了,那传统还相夫教子男人养家呢!现在好了,女人既要工作又要操持家务,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某些自以为是的女性解放代表在叫嚣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的时候又自打耳光要女性三从四德了。
别动气别动气……不是每个MM都肯让宝贝女儿被老公养呢,既要工作又要操持家务实在是自己要的……某妈提出媳妇可以不工作全职在家,由她儿子养或者她补贴,也被人狠狠砸了 ,实在是众口难调呀,以后找个志同道合的就好了,别为了不搭界的事情生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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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来楼盖这么高啦
其实现在争这个房子太没意思啦,这一辈的孩子还会缺房子吗?怕都有个3、4套收租金呢。男方的婚前财产我是不稀罕加名字的,等孩子们相处好了主动要给对方加我也不反对 不过我会先给女儿部分现金和部分房产可以由她自己支配,剩下的我帮她保管着不会转到她的名下,也得防着点都被她瞎折腾掉
孩子们的事原则上不介入,不过万一男方家太计较(希望女儿眼睛睁大了找LG),娘家绝对是女儿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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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儿子的钱买的房子他想写谁的名字都随他,是父母的钱买房写谁名字就由父母说了算(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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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人鱼妈妈 于 2009-3-18 11:32 发表

说到钱就叫嚣三从四德了,那传统还相夫教子男人养家呢!现在好了,女人既要工作又要操持家务,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某些自以为是的女性解放代表在叫嚣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的时候又自打耳光要女性三从四德了。
不要生气不要生气,要找三从四德媳妇的还是蛮困难的,现在文盲到底是少的,要找个文盲女孩做媳妇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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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快乐的小肥阳 的帖子

油,昨天打只哈歉也要发一帖的肥羊。今天怎么隐身啦?难到是去忙减肥了?要做瘦羊羊了?这幢楼要停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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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3#我爱丹丹 的帖子

我在,儿子练琴去了,我玩一会儿,容他们父子再玩玩,就要准备回去了

侬想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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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槿汐 于 2009-3-17 07:28 发表
骂人骂了要擦掉大?啊?啥星座,欢喜做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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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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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累啊!废话不多讲了,好好工作,好好赚钱,将来不占PP便宜,当然PP也别想占丈母娘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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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源于女方父母老母鸡思想,对女儿既没信心,女儿培养的也不咋的。我和老公准备结婚时买的房子,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没说过一字半句。当时就想两个人在一起,分什么彼此,再说那毕竟是老公婚前积蓄啊,写他的名字有何不可。也要感谢我的父母对此没有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当听到我的助理(上海小姑娘)因为要加名字,两家人闹得不可开交要分手的地步,我是大吃一惊啊。对上海的风俗习惯有了深刻的印象,至此,再苛刻的婚前条件我也不觉得奇怪了。我们培养孩子,送她出国读书,为了什么?为了孩子自身还是为了找个好老公家里提供房子车子的?与其这样,不如省下出国的钱,女孩大学足矣,还能省点投资成本。书读越多年纪越大越不好嫁!
老公婚前收入是我的3倍,算是高收入阶层了,现在呢,不及我的零头。女人应该把心思花在对家庭有意义的地方。以功为守才是最好的防守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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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律师成了无知新法盲——转载一位律师朋友的博文

几天前有女子打来电话问我能否帮她处理婚姻纠纷,因为我怕烦一般不做婚姻类的案件于是我说要么你再找找其他律师。中午和同事们共进快乐午餐后照例站着翻了翻单位的《青年报》,翻到了柏万青关于《爱她就要在房产证上加她?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的语录,不看则已,一看居然被雷得外焦内嫩。“老娘舅”柏万青老阿姨关于这个社会两难问题是这样说滴——“提出这样要求的人本身对法律是很无知的。新的《婚姻法》去学一学就知道,只要双方结了婚,女方就有在这个房子中的永久居住权,又有什么区别?”这么说,我还真是个无知的法盲,还真的不懂新的婚姻法,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只要双方结了婚,女方就有在这个房子(男方或男方父母的)中的永久居住权。”于是我请教了吴律师,他说他也不知道。一圈请教下来,周围没一个律师知道这条法律。

于是我不甘心就这样成了无知的法盲,于是专门坐下来调出新的《婚姻法》逐字逐句认真学习,终于还是没有发现任何柏老阿姨说的这个永久居住权的规定。有网友提问,一个维护男性社会根本利益的人该不该叫“老娘舅”?也有网友说因为柏老阿姨自己养的是男孩。我的意见是,柏老阿姨你有观点说观点,有意见说意见,想怎样维护男性社会根本利益就怎样维护。但,你老人家千万不要斩钉截铁信誓旦旦胡编乱造出一条根本子虚乌有的法律来蒙人吓人,让那些傻小女孩们如获至宝欢天喜地地以为她们从此拥有了永久居住权倒没啥,让我还以为自己真是个无知的婚姻法盲那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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