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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菁菁妈妈 于 2008-6-12 21:02 发表
老人财产分配不公,确实心里会不舒服,但以这个拒绝养老,好像太不近人情了,何况养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使老人写过这种合同,从法律、道理上也都站不住脚。还是和LG沟通下,有什么办法让他出面让老人更能理解做媳 ...
看了这么多妈妈比较中肯的回复,心里好受多了.老公老怪我不能容忍他的家人,但我觉得我还是比较宽容的;很多时候大家和小家很难两全的情况下,也只能舍大家,保小家了;我的想法是,若投之于梨,能报之于桃的话,咱就应该做得更好,或投之于梨,不求报之于桃,能理解你的心意就ok了,否则让我一味的容忍,心有所不甘,虽然对方是老公血脉相连的亲人;到WW来倒酸水,很想知道大家的看法,是不是我真的不应该拒绝?
很清楚亲情是无法买断的,也不是不想尽赡养的义务.只是在有很多隔阂,无法沟通的情况下,为何大家还非得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老人有自己独立的房子)? 对于老人的一些不可思议的想法,明知不是很讲理的地方,我们做小辈的该如何对待,只有忍吗?对于老公的一些让你不开心的做法,是嫁鸡随鸡,顾全他做为大男人的面子,做个贤内助,还是发挥我们作为内当家的威力,为小孩为自己,大声地说不?.